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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袭吸血古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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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发安东没有放手,也没有还手,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被挥打的下颚隐约渗出鲜血。
  每一个人都呆住了,时间像是静止了一般,没有人敢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切,她……她、她竟然揍了金发安东一拳!连圣徒都不可能伤得了他一根寒毛的金发安东,她她……她竟然揍了他!
  大概过了一世纪之久,金发安东才缓缓开口:“没关系,贝菈,过了几千年,你忘了自己是谁是当然的,我很快就会让你重新想起一切的。”语气比刚刚更加温柔、更加怜惜,好像刚刚黎妃不是揍他一拳,而是摸着他的脸庞说我爱你一样。
  他到底有没有在听别人讲话?!怎么可以这样一厢情愿?!根本没办法沟通嘛!
  “贝菈,我等几千年了,你也等一样久了吧,我现在就让你复活。”
  “叫你放开她!”席尔斯再度站了起来,他知道父亲是为了救盖恩免受金发安东追杀而瞎了双眼,也知道瞳术失败的下场就是失明,但他更不愿眼睁睁看着这走入他生命中的无厘头女孩消失,他的生命里已经有太多的消失,这次,他绝不放手。
  “我很不喜欢你的眼睛。”金发安东冷冷的开口:“我会像对待你父亲一样,把你烧得乾乾净净的。”
  “那也要你的瞳术胜得过我才行。”席尔斯咬着牙回答。
  “哼,爱说大话的小鬼。”
  “杰,够了,由我对付他就好,你的眼睛不能再冒险了。”盖恩不愿意再看到席尔斯几代都为了他和金发安东的恩怨而变成瞎子。
  “休想!”他知道盖恩想做什么,也知道盖恩已经万念俱灰,已经想要杀了黎妃。“妃妃自己都还没有放弃,你不能动她。”
  黎妃觉得头快裂了,再笨的人都看得出来席尔斯跟盖恩没有丝毫胜算,再打下去,大概只会弄得席尔斯失明、盖恩重伤,说不定她还会被杀……她一定要阻止这愚蠢的战斗。
  “统统给我住手!”黎妃拿出唱军歌比赛的宏亮嗓门大吼。
  这一吼,果然阻止了所有人的动作。
  “听好了,本小姐决定跟金发安东走,看看他有什么能耐可以让我变成另一个人。既然我是贝菈之泪,我当然有权决定我自己要不要试,你们在这边打打杀杀的,杀了贝菈下次再来,根本没有意义。”
  “你,”她指着金发安东。“听好了,我根本不是什么贝菈,而是看你等了几千年,觉得你很可怜,所以决定帮你问一问。贝菈干嘛不投胎转世跟你在一起就好?一直找寄宿的身体多麻烦,我可不打算借身体给贝菈复活,我这人既粗鲁又脱线,贝菈在我身体复活的话,我猜她也住不习惯。”
  “还有你,”她瞪着盖恩。“你刚刚想杀我对不对?我看到你面露杀气,冲着我来。你是悲剧看太多,还是活太老脑筋转不过来?我不是跟你说过,再怎么糟我也不会选择死吗?就算要和贝菈抢身体,你看我像会抢输的人吗?!”
  “最后是你!”她恶狠狠地看着席尔斯。“英雄救美很伟大吗?你眼睛瞎了怎么办?我可不想负责喔。老了还要当你的导盲犬很辛苦耶,你知不知道!”
  “你们这些人怎么都不会想想,我是贝菈之泪耶!好歹让我自己决定要怎么做。复活不过是传说,总要有人试试不一样的路,才有可能有转机嘛。要是你又莫名其妙把我给杀了,命运的轮盘不就得又重转一次?”
  盖恩放下银匕首,他知道她会这么说,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接触过吸血鬼那冗长且血腥的历史;因为不知道,所以她敢去尝试传说中最危险的道路,因为他们过去走的一直都是同一条路——逃与死亡,所以悲剧才会一再重复发生。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去试试最危险的路?说不定这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这就是为什么您这次决定寄宿在普通人类身上吗?贝菈女神。
  连珠炮的骂完后,黎妃才满意地住口;可惜她这人老是虎头蛇尾,大家都不说话后,她的勇气又开始蒸发了。
  真是的,话都讲完了,好歹大家也表示一下意见嘛,这样静悄悄的,真真令人全身发毛。
  终于……
  “女孩,你说你叫什么名字?”金发安东一改那甜腻温柔的语气,沉静的问。
  他终于不再当她是贝菈了吗?太好了,事情有转园的余地了。“黎妃。”
  “黎妃,我很期待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贝菈不回到我身边。”
  席尔斯扯开一丝笑容,他就知道,这个女孩绝对有能力扭转不断轮回的命运。
  当胡克森看到金发安东、黎妃、席尔斯和盖恩和乐融融,呃不,堪称和平的走进大厅时,他的下巴差点掉下来,一张老脸抖呀抖的,抖了半天却抖不出一个音节来。“殿……殿殿下,这……这是怎么回事?”
  金发安东没有搭理他,只是吩咐盖恩跟席尔斯把四周的落地窗都打开,让月光能充分的照进大厅。
  伊娃也万分惊奇,不敢相信他们竟然会合作!拉窗帘的同时,她问:“你们吃错药了吗?怎么回事?”
  “黎妃选择和贝菈接触,她有自信她的身体不会被抢走。”盖恩答得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如果是对的,那么之前的牺牲又算什么?
  伊娃一眼就看透他心中的犹豫,她拍拍盖恩的肩。“黎妃是特别的,别人可能会因为害怕变成贝菈,而真的变成贝菈;但是黎妃知道自己真正怕的是什么,也知道要克服的是什么,所以她不会失去自我。”言下之意是在告诉盖恩,他之前做的并不见得是错的,对象不同,本来就有不同的选择。
  胡克森站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现在,既然他们和殿下合作了,就不是敌人,也没必要打了,但是如果事情生变,那么金发安东给他们的承诺成为幻影,那该如何是好?
  “老头,我想回去睡觉了。”一名黑衣男子收起枪,很无趣地伸个懒腰。“看样子那个吸血鬼没什么兴趣帮你长生不老了,我要回去了。”
  “站住!如果你还当我是你家老头,就不准走!”胡克森没想到儿子竟然要打退堂鼓,让他老脸挂不住。
  胡克森家族不是吸血鬼已经是几百年的事了,除了老头子对当吸血鬼异常执着外,家族里其他的人根本是兴趣缺缺,完全是冲着“家长”两个字在卖命。现在局势已经够清楚了,金发安东根本不把他当回事,只有老头自己趴着像狗一样,真是太难看了。
  “老头,如果你还是爱尔兰黑社会老大的话,多花点心思在上面吧。我记得的老头啊,即使不是吸血鬼,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可不是这种等着捡骨头的哈巴狗。剩没几年好活了,再追寻这种无聊事,兄弟都快跑光了。”虽然说得难听,却句句敲入胡克森脑海中。
  是啊,他都快忘了,“狐狸”可是他的绰号呢。伊莲娜死后那几年,他因为失去贝菈之泪与金发安东的消息,只好专心于经营家族事业,将胡克森家族的名号打得又响又亮,直到二十几年前贝菈之泪躁动,让他再度发疯似的追寻几乎忘了的吸血鬼之梦;随着年纪的增长,连永生都渴望了起来。叱吒江湖的狐狸,竟然被说成不如哈巴狗!这就是这些年来家族里的人的心声吗?罢了罢了。
  既然整个家族只有他想变回吸血鬼,既然整个家族只有他还对于被放逐的耻辱有所记忆,那就让他承受吧。他转身,低下头。“走吧,回爱尔兰。”
  第十章
  黄色的小花,开满了平原,一望无际,犹如洒了一地的玉米粒。温暖的风儿轾轻吹过草原,小黄蝶随风起舞,隐没在花丛之间,黎妃觉得自己仿佛走进书中的世界。
  一个长发少女,发丝在风中飞散着,脸上闪着灿烂的笑容,仿佛遇见老朋友般熟稔。“你来了。”她像在陈述一件早就知道会发生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少女笑嘻嘻的将编好的花冠戴在黎妃的头上。“因为我看着你长大。”
  “为什么选我?因为我不是吸血鬼?”黎妃问。
  少女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微笑的让蝴蝶停在掌心,轻轻一吹,又把它吹跑了。“为什么蝴蝶要停在我的掌心?它愿意停,我就让它停,就这么简单。”
  “这不公平。蝴蝶没有分吸血蝴蝶跟普通蝴蝶。”
  “这很重要吗?在我看来,蝴蝶只分为停在我手上的蝴蝶跟不是停在我手上的蝴蝶;选择也只有成为贝菈之泪,或不成为贝菈之泪。可是,不管蝴蝶停在哪里,只有它自己知道它跟别只蝴蝶是不一样的。就像黎妃,只有你知道你跟别的人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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