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盐,就大功告成了。
从头到尾,她不但没有出错,而且手脚熟练利落,廉炜霆准备好的灭火器,丝毫没有用武的余地。
“煮好啰!”
当两盘色泽诱人、香气扑鼻的意大利面上桌时,廉炜霆只能用“叹为观止”四个字来形容她在厨房的功力。
瞧瞧那炒得略焦的培根和黏稠诱人的起司白酱……
只不过——看是可以看,但是味道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来,尝尝看。”海怜笑吟吟地将叉子递过来,廉炜霆胆颤心惊地接了过来,睁大眼瞪着面前那盘香喷喷、热腾腾的面条。
真……真的能吃吗?
或许只是好看,其实根本不能吃呢!廉炜霆心底怀疑着,还是不敢相信她的手艺。
“唔,很好吃呢!就跟我想象中的味道一样。”而这时,海怜早已迫不及待品尝起自己的手艺。
瞧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心想应该真的没问题,于是鼓起勇气,颤巍巍地拿起叉子,卷起一小口面放进嘴里。
然而才一尝,他立即瞪大眼,难以置信地看着那盘意大利面。
“好吃!”
没想到几样材料,居然能做出如此甘醇浓郁的意大利面。鸡蛋与起司的味道是如此浓郁,洋葱的甘甜也尝得出来,还有又酥又香的培根……
他连吃了好几口,突然击掌大叫:“我知道了!你从前一定是个厨师,所以才有这样的好手艺。”
而厨师向来都很大牌,只须做菜不须洗碗,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她手艺很好,却不会洗碗这件事。
“但我感觉好像不是……”她苦笑着摇头。
这两天,偶尔在睡梦之间,她隐隐感觉到几个画面闪过脑海。
她看见自己穿着绚烂夺目的华丽礼服,由好几个男人簇拥着,走向灯光闪耀的舞台,舞台底下是疯狂的尖叫声……
难道,她以前是在歌舞秀场作秀的歌舞女郎?
这样的推测,让她不敢把自己梦中所见的景象告诉他,怕他轻蔑她。
而且,那也未必是真的,说不定真的只是个梦而已!
在胡思乱想之间,她吃完了面,而他已吃光自己那盘意大利面,她立即起身想帮他收拾。
“我来洗——”
“不行!”
廉炜霆惊叫着按住自己的盘子,看见她露出熟悉的哀怨神情,知道自己又无意间伤了她的心,才又结结巴巴地连忙解释。“呃……我的意思是说,我来洗就好,你煮菜我洗盘子,这是很公平的。”
“是吗?”她很怀疑,他刚才的表情才不是那么说的。
“是……是啊。”他咧开一嘴大白牙,心虚地用力点头。
反正他就是否认、否认,否认到底就对了!
每日的午后,是廉炜霆与海怜最享受的时光。
别墅四周的蓊郁树林,遮蔽了南台湾的炎炎烈日,凉爽的海风阵阵袭来,消解了不少暑气,但也教人昏昏欲睡。
廉炜霆悠闲地躺在挂在两棵椰子树间的吊床里,手里抓着一本看到一半的书,但眼睛却没盯在书页上,而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旁边吊床里,不断打瞌睡的海怜。
她原本也在看书,闲来无事的午后,他们总是这样窝在树下的吊床里,吹吹海风、看看书,这是他们一天之中最平静的时光。
可是大概是太舒服了,看没几页,她居然打起瞌睡来,小脑袋瓜朝地面点啊点的,有时候会突然清醒,爱困的眼睛茫然看着四周,但没多久又开始打瞌睡,那模样像只爱困的小猫,教人怜惜又好笑。
真想拿相机拍下这可爱的模样!
这个念头一浮上,廉炜霆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怎么会想拍她呢?他从来没有替人拍照的想法呀!
他连忙甩去这种荒谬的念头,仰头望望天际。太阳已经躲进云层后头,所以今天不是很热,是很适合散步的日子。
再看看身旁已经呼噜熟睡的海怜,他勾起嘴角,伸手摇摇她。
“醒来了,小猫儿,我们去散步。”
“唔……”
海怜拧起眉头,抗拒醒来。“我好困,怡慧,再让我睡一下……”
怡慧?廉炜霆愣了愣,诧异地看着她。
她在叫谁的名字?她想起什么了吗?
心想或许她已经快想起来,他连忙跳下吊床,来到她身旁加重力道摇晃她。
“海怜,你醒醒!海怜?”
“唔……嗯?”海怜觉得一阵天摇地动,茫茫然睁开眼睛,看见廉炜霆站在她面前,她立即露出大大的笑容。“廉大哥。”
他被她绝美的笑容震慑了下,不过随即想起更重要的事。
“海怜,我问你,怡慧是谁?”
“怡慧?”海怜茫然地看着他。“我不知道啊!”随后,她还天真地反问他。“她是谁?”
“刚才你睡着了,我听到你喊这个名字。”他急促地道。
“咦,有吗?”
见海怜比他还诧异,廉炜霆知道她只是无意识喊出这个名字,事实上什么都没想起。
他丧气地摇摇头道:“没事,或许是我听错了。”
“是吗?”她纳闷地看着他。
“对了!我想问你,你要不要去散步?”他转移话题。
“散步?好啊,我要去!”她一听精神立刻来了,立刻翻身爬下吊床。
“我去替你拿顶帽子,然后就可以出发了。”
他笑着走进屋里,替她取出一顶草帽,虽然太阳被云层遮蔽,但是紫外线的威力不可小觑,她的肌肤白嫩细致,若是被晒伤了,他可比谁都心疼。
除了草帽,他也顺道替自己拿了相机,它彷佛已经融入他体内,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他外出时总习惯带着它,否则就像少了什么。
准备妥当,他们先往山的方向走,沿着山上小路,慢慢地往前走。
“小心点。”
山径不难走,但是早上刚下过一场阵雨,沾水的野草有点湿滑,海怜并不习惯走这种小路,因此走得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但廉炜霆就不同了,他是大地的男儿,早已习惯游走于山林原野间,这样的路况对他而言是小CASE,走得不费吹灰之力。
只见胸前背着沉重相机的他迈开大步,轻松地走着,双眼不断梭巡四周,像以前在野地里寻找难得的镜头一样,从容自在。
他竟忘了,自己后头还跟着个娇弱小人儿,正吃力地跟着他。
海怜加快步伐,努力想跟上廉炜霆的脚步,一个不留神,脚下滑了一跤,重心不稳的身躯往前趴倒,她立即发出惊恐的尖叫。
“啊!”
听到海怜的尖叫声,廉炜霆才猛然想起她在身后,第一时间敏捷地转身,飞快拉住她的手臂,在她倒向地面之前救了她。
“谢……谢谢你。”海怜险些跌跤,抱着他的手臂还心有余悸,话都差点说不出来。
“抱歉,我忘了你跟在后头,我应该更留意你的。”他自责地道。
“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啦。”她不怪他,只是稍微镇定之后发现自己还像抱着浮木一样紧抱着他的手臂,她顿时害羞地放开来。“对、对不起。”
“不要紧。”廉炜霆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
她那软嫩嫩的小手一放开,他顿时有种莫名的空虚,好想她就这么抱着自己的手臂,永远不放……
天!他在想什么?此刻太阳不大,却也把他的脑袋晒昏了吗?
他佯装若无其事地道:“我们继续走吧!这回你走前面,万一又跌倒,我可以在后头挡着你。”
他的善意,却让她觉得好糗。
“这次我会小心一点,不会再跌倒了。”她哪有那么容易跌倒?讨厌!
“我还是走在后面会安心一点。”他坚持垫后。
好吧,他坚持,海怜也随他了,乖乖走在前头,让他在后头保护她。
爬上了小小的山坡,眼前一片平坦,翠绿的草地芳草绵延,不远处的蓝色海洋迷蒙美丽,几户矮平房座落在前方,颇有遗世独立的荒凉感。
廉炜霆的职业病发作,立刻举起相机开始捕捉镜头。
海怜站着东张西望眺望了会,看见屋旁一座矮矮的瓜棚,突然眼睛一亮。
“欸,那是南瓜吗?”
她快步奔上前去,站在瓜棚前左望右瞧,几颗小巧可爱的南瓜悬挂在瓜棚下,像极了元宵节的灯笼。
“真的是南瓜耶!”她开心地露出笑颜。
“你看到什么了?”廉炜霆走过来,跟着低下头一看,顿时了然。“原来是南瓜。”
小南瓜玲珑可爱,他立刻举起镜头,又拍了几张照片。
但海怜却有不同的想法。
“这些南瓜一定很好吃喔?”她对着可爱的南瓜流口水。
“啊?”廉炜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