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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响动,就是将我扑倒在地。
林子情之前垂在身侧的手臂突然抱住我的背,将玩得不亦乐乎的我擒住,从门口,一直压到了床边,然后,床腿咯吱一声,我们重重地滚到了上面,他重新获得主动权,从上而下,俯视着我,“你怎么会来泰国?”
床腿的咯吱咯吱声不断,我们却静止在这个诡异的姿势上,两人都是一头一脸的疑问。
我眨眨眼,看着尽在咫尺的他的脸,又有了想笑的冲动。
不过,现在的景况,确实什么都不方便多说。
我伸腿踹了他一脚,林子情也不死皮赖脸地居高临下了,他就势躺到了我身边,依旧摇得这架窄窄的单人床嘎吱嘎吱响。
我也滚来滚去,以示助兴。
地方本来就小,如此滚啊滚,当然会时不时地撞上林子情,每撞一次,我就笑一声,到后来,几乎忍不住要笑场。
内伤啊,憋出内伤了。
尤其看见林子情那张精彩至极的脸。
好在,那些听墙角的人终于离开了。
林子情的手按住我的肩膀,让我别乱动了,我于是老实下来,与他肩并肩地躺在床上,笑声也渐渐息了。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我问。
“谋生。”林子情很自然地回答道:“我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在这里了,而且身无长物。”
“不管怎样,既然你还活着,为什么不回林家?”我不解。
他好说歹说,也是林家的一个大少爷,在丹青即位之前,他的权限甚至比丹青还要大。
“我失去了法力。”他浅淡地回答。
我愣住,“失去了法力,就会被林家遗弃吗?”
“不关林家的事,是我自己的选择。而且,我觉得自己现在已经不适合回林家了。”林子情这样回答,神色安详,果然没有一点怨言。我默然片刻,很认真地问他,“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
林子情却直接跳开了这个话题,他转身,面向我问:“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泰国?”
“不知道啊,本来是要找你的,但去法国的路上,被他们直接扔到海里来了。”我摸头,讪讪道:“我也想不通。”
——这天底下过得如此糊涂的人,大概仅我一个了。
林子情闻言沉吟了片刻,随即道:“可能他们也遇到了什么事情。”
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敛了神色,很严肃地问了最重要的那个问题,“告诉我,子情,那束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子情只是笑,笑而不答,明亮的眼睛纯正清澈,没有一点阴霾。
我知道他是不会回答了。
想起林丹青的话,我又不太敢逼问得太紧,撇撇嘴,姑且这样罢了。
只要他还好好的,什么都不重要。
我真的不想再失去什么。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会儿天,看时间差不多了,林子情起身,说:“你现在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想了想,报出阿来的地址。
既然何处都可安身,这里似乎也不错。
“你呢,打算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我反问他。
“这里也不错啊!”林子情说着,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我还赖在上面,这才花心思去打量小屋的环境:很朴素的一个地方,二十平方米的一件地下室,除了床、简单的桌椅,还有零星放着药品和衣服的柜子,再无其他,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想当初,林子情虽然比不上丹青的娇贵,但也绝对是人上之人,乍然间到了这样的景况,连我这个旁观者都看着心寒,他身为当事人,却表现得那么淡然自如。
真正匪夷所思。
“他们这样是变相地囚禁你吧?”见林子情将衣服穿好,眼见着赖不下去了,我索性翻了个身,趴在床头,双手支颐,问他:“嘿,我带你逃跑吧!”
他帮我承担了一个诅咒,我带他逃离抢强盗窟,所谓礼尚往来,大抵如此了。
林子情笑,他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凝目看了一会儿,然后,亲昵而自然道:“不要胡思乱想了,其实,我觉得这样很好。从前一直在想,倘若自己不是林家的,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到底是什么感觉。经过这段日子,我突然喜欢上这种简单的生活了。如果你也喜欢这里,我们就一起在这里生活,这里也许会成为我此生最怀念的地方也说不准呢!”
我眨眼,对他的话表示不能理解。
可无论如何,林子情要留下来了,这是事实。
“好,听你的,我们就在这儿待着,可是你每天这样打架,天天受伤”
又想起他斑驳的伤痕,我舌尖一阵发寒。
“以后不会受伤了。”他淡淡地道:“之前因为算了,我已经适应了,以后绝对不会受伤,也不会败北,你不用担心。”
“你确定?”我怀疑地瞧着他。
林子情微微一笑,清隽的容颜坚毅而柔软,“我保证。”
我听着这三个字,心莫名地一颤,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将脸贴向他几乎赤裸的肩膀上。
——林子情裸露在外的肌肤炙热而柔滑,就像阳光下,芭提雅海边细腻的沙滩。
“那我们说好了。”我喃喃道:“这一次,咱们就在这里待着,好好过过平常人的生活吧!让前尘往事都见鬼去吧!”
林子情迟疑了一会儿,手终于抬起来,按到了我的背上。
“锦夜,你想要的凡俗的快乐,我们一起去找。”
我有点不太明白他的话,但心里是感动的,虽然我自个儿都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可我其实很容易满足,哪怕只是坐在大街上,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流,人生百态,似乎也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好像求了千年也不曾得一样。
第六节 现世
第二天,林子情将我送到了阿来的院子外。
阿来见到我,虽有羞惭,但更多的是欢喜。
我也不怪她,甚至不想给她造成什么心理负担,只是说在那里刚好遇到了老朋友,所以脱险。
又不咸不淡地问了一下她那个混蛋男友,得知那人已经因事离开,捏在身侧的拳头,这才不甘不愿地放了下来。
如果可能,我真想替阿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遇人不淑,对男人而言是杯具,对女人而言,则很致命。
说话的眨眼工夫,阿来已经张罗了一桌好饭菜,招呼我们去吃。林子情本执意要回去,可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拽,终于答应坐了下来。
这顿饭,我吃得不亦乐乎,林子情却受罪不小:阿来的风格偏辣,他被辣得嘶嘶吸气,偏偏为人太过内敛,就算是辣,也生生地憋着,只把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莹润如浸水的鹅卵石。
我在旁边瞧着,也按捺住狂笑,不住地给他布菜,然后,亲眼看他一点一点地吃下去,阿来终于看不下去了,在桌底下拉拉我,凑过来低声劝道:“锦夜,别捉弄人家。”
“你别管,我就是想知道,这个人能闷骚到什么时候。”我的声音不小,估摸着林子情也听到了。
林子情一哂,还是优雅地、不紧不慢地、非常礼仪周全地,将我送到他面前的菜肴全部吃了下去,末了,还用餐纸擦了擦嘴巴,合掌对阿来道:“多谢款待。”
我撇嘴。
这人还得瑟上了。
“我要回去了。”他这样对我说。
我点头,将勺子往桌上一搁,“那我送你。”
林子情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这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的样子,旭日初升,芭提雅特有的炙阳灼烤着我们的脸。
“我以后会常去那里看你的。”我说。
“嗯。”他没反驳,只是淡淡地叮嘱,“那里龙蛇混杂,还是我多出来看你好了。还有,如果你真要去,旁人问起我们的关系,你就说就说,你是我女朋友。”
他说“女朋友”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尴尬,好像我占了他那么多便宜都不作数,他担了一个名分,就是冒犯了我一样。
我又很奸诈地笑了起来,扑过去大咧咧地挽住他的胳膊,涎着脸道:“有个这么帅的男朋友,我也不算吃亏嘛!”说着,已经拽着他昂首阔步地往前走去。
海边沙滩,烈阳如镜,这是一个如此美丽的世界。
——何必管蓝天白云后的汹涌暗流。
生活又恢复到最初的平静,唯一不同的,是少了小爱,多了一个林子情。
我租下了阿来的一个房间,虽然阿来执意不要我的房租,可我还是得为一日三餐奔波。好在是海滨城市,游客又多,无聊的时候,随便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