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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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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于内府务世家们的发展让他太过精心,原本打算封奶娘、保姆一品夫人的事儿也都放下了。他心里有些愧疚,只能重用曹玺、曹寅父子两个,又在某些方向适当的流**对曹家的重视,也算补偿了一些。

“朕听奶父说了,嬷嬷想在园子里请皇后。左右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明天朕可是那里都不去,厚着脸皮蹭顿酒饭了”康熙今天跟金圣叹、万斯同、黄百家等四个江南著名文人谈得非常投机,尤其是就大清头一家报社的建立,更是得到了很多非常好的建议,金圣叹等四人明确表示,接受副总裁、编修之位,回家收拾东西,就直接跟康熙御驾回京。

曹玺道:“皇上肯来,是奴才的荣幸。”曹寅没来,他带着老婆,还有金圣叹几个要跟康熙进京的文人,打算先行一步,回苏州准备接驾之事去了。

毓秀隔着窗户早就看到康熙回来了,见他跟孙嬷嬷说完话,往屋子行来,才起身迎到门口,亲自打起帘子,笑着说:“好希奇,您今天舍得早回来了?”喵喵喵的,说好到了江宁要带她和儿子出去逛夫子庙,吃江宁特色小吃的。结果这人自打到了江宁,就有见不完的人,说不完的话,把她们母子两个往江宁织造府里一扔,再也不管了。好几天,除了逛园子,就只去了次鸡鸣寺,算是出了趟门,其余时间就在屋时猫着了。

康熙伸手刮刮她的小鼻子,“还不去换衣服,不想出去玩了?”

毓秀眼睛一亮,“想”

“那还不去。”康熙拉着她回了内室,随意捡了个椅子坐下,眼睛跟着毓秀的身影转。

“穿汉装?”毓秀挑着带来的衣服,纤指划过蓝衣白裙的汉装时,回头问道。

“当然,来江南一次,自然入乡随俗么。”康熙看着兴高彩烈换装的媳妇,握拳抵唇,轻咳了两声,“秀儿,眼睛着快到中午了,胤祜该午睡了,咱们就不带他去了吧。”有个儿子真麻烦,想跟老婆过过两人世界都难。康熙再一次觉得,孩子还是要早了,再晚上现两年也行啊。

胖小子正坐在炕上自己搭积木玩,全神贯注的把积木往高了搭,根本就没听到他爹说的是什么。

毓秀正系着衣扣的手顿了顿,面有难色的看了看儿子,迟疑道:“不带他去,要是哭了该怎么办?”她儿子不哭则已,一哭要命啊等闲人都哄不好。

康熙浓眉一挑,干脆的说:“哭就哭,不许哄他,男孩子不能惯着他。”

“其时夫子庙什么的也没啥好玩的,江南的菜咱们也都吃过了,甜丝丝的,没什么希奇的,要不就别去了。”孩子就是妈**命,放不下啊放不下。

第二百七十三章 艳遇

收费章节(12点)

第二百七十三章 艳遇

江宁府繁华的街市并未因康熙圣驾到此而冷清,反而因为皇帝御驾停驻江宁,而使社会治安更为和谐安定,出门的人越来越多。不少闺阁女孩,也在家人的陪伴之下,带上面纱出门转转。

康熙一袭天青色的长袍,轻摇折扇,神态悠闲的走在毓秀身边,时不时的还指着某处侧头跟身边的娇妻说些什么。毓秀再担心儿子,这都出来了,便也打起精神跟老公好好转转。

毓秀东看看、西瞧瞧,有感而发:“表哥,江宁的治安不错。”转了这么久,都没碰到一起打架闹事,调戏民女的事发生。就连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都免不了有这些事情发生。

康熙挑了挑眉,“有于成龙坐镇,肖小哪敢猖狂。”对于自己亲命的两江总督,他给予了于成龙最大的信任。

“于大人确实有能为,他的夫人与不错,相夫教子,奉养老人,于大人才能安心为国尽忠,为民尽责。如今她又辅佐夫君,江南多少人都交口称赞,连那几个眼高于顶的旗下贵女们也都心服口服的。他们这一对夫妻,≮我们备用网址:≯还真是般配。”毓秀同样挑了挑眉,别总看着你们男人的那些成绩,没有一个好女人在他们背后默默奉献,想做出天大的功绩来,做梦去吧

“唔,夫人说的是,为夫万分赞同。”康熙很识相的投了赞同票,“天下鲜听说这家为江宁第一楼,淮扬菜做的最为地道,秀儿,咱们就在这里用饭吧。”两人正好走到一座临街的三层楼附近,门前的竹杆着挑着晃子,随着风轻轻摆动,门上的横匾,斗大的“天下鲜”三个字,铁画银勾,气势磅礴。

毓秀一眼就被牌匾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合掌而赞:“好字,好气势、好意境。由字观人,其作者必然是位性情豁达、胸中藏有万千天地之人。只是,提字之人怕是年轻,未经过许多风浪,到底稚嫩了些,假以时日,其成就必不在痴仙道人之下。”真是难得在这烟雨缠绵的江南,见到如此笔法大气,劲健洒脱,淋漓痛快的字。她还有后面的话没说,能写出这字的人,必然非世俗所谓之正统文人墨客,怕是那种率真任诞,自觉超然物外,崇尚魏晋的风流才子。

康熙与毓秀同样被眼牌匾所吸引,只是他素来更为欣赏高秀圆润之致,流行于褚墨间的董书。欣赏过后,轻推毓秀后背,温声道:“秀儿,字虽好,却也不顶饿,咱们进去吧。”他也是本着讨好老婆的想法,要知道他家表妹,说是吃货决不为过。

“谁说的,好字好画好书,足以盖过珍馐美味、十年沉酿。”佟姑娘也就是嘴上跟她相公斗一斗,增加一些夫妻情趣,在她心里,再好的书画作品,也当不得饭吃。

可惜,旁人不能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走在两人后面的三个男子,原本注意力就被秀色所夺,又听了毓秀的话,互相作了个眼色,心中都升起一种知已之感。他们其中一人,苍白消瘦,却容貌秀美绝俗的青年,显然更为激动,待听完最后一句,更是有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赶脚!

王文轩本是满洲镶黄旗人,是遏必隆的本家侄孙,当然关系有点远。这位少爷的爹还是比较有能耐的,外放做了都指挥使,还上下活动,到了江南这么个满地黄金的地方。又因儿子自幼崇拜汉人的文化,把全家都搬到了文人荟萃的江南。王文轩如鱼得水,他跟家中其他兄弟都不同,厌烦武学,偏爱文科。当然,这也跟他早产,自幼身体不好有很大关系。到了江南之后,拜名师、学书画,最后把自己名都给改了,因喜欢“二王”,又迷恋王铎的字,给自己选了个汉姓王,精挑细选个了“博”字做名子,成年之后,他老师增字文轩。

这位老大不小了,他爹妈着急给他娶媳妇,他眼光高,发誓非才女不娶、非知已不爱。一旦他爹妈给选的老婆不合意,当时就病倒。弄到最后,只能暗中着急上火,由着他满世界的找他的红颜知已。做为了一个标准的风流才子,王文轩对于未来伴侣的要求不只之有说过的两点,他还追求第一眼缘,也就是今天的一见钟情。他认为,他命中的情人一定拥有让他一见着迷、再见倾心、三见要命的的魅丽。原本,大家都嗤之以鼻,认为这不过是他喜好美色的借口。可是时间长了,无伦多么柔美多情的才女、佳人,都不见他有丝毫动心的迹像,才真的相信,他是真是想找一位心灵相契的老婆。有思想内涵的才子、名士们都挑了大姆指,不为美色所迷,只为心有所安,果然真君子吔!咱们也不知道,找个一见钟情的媳妇,跟真君子有什么关系。

原本王文轩已经有点绝望了,想想美名才名冠大清的江南都没有他一见钟情的红颜,他这媳妇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了。他都有了跟老娘低头的想法,却在今天碰到了让他心肝脾胃肾一起狂跳的女子。她是这么的美丽、聪慧,这么的吸引我……哦,不,她怎么可以嫁人了呢

意乱情迷之下,眼见着心中的女神就要被她那个粗俗的丈夫拉走了,他不加思索,急走两步,长揖到地:“这位夫人缓步,匾之上字由在下所题,偶听夫人一言,余引为知已,可否入座一叙。”好吧,各种情绪一下来得太多,有点语无伦次了

在江南,才女们的待遇还是非常好的,可以与女伴相聚结成诗社,还可以与江南著名才子们诗书往来,甚至当面对谈。这个时候诗文画作,是没有性别之分的,娶到才女的男人们,大约也是显摆心理,只留得意了,并不觉得自家老婆有失妇道。正是有这种传统,三人才敢出言相邀。

这个,作为那个被被引为知已的人,毓秀惊讶的回了头,正对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哎,难得看到黑得这么纯粹的眸子面前的这个男子,其时容貌只是清秀,只是那一双眼睛极为出彩,使他整个人都散发着别样的光华,让人们的注意力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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