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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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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余原本还有一试对面高庞身手的心思。可问题是,现在见到了真神,一看就知道了对方厉害。她的判断非常的厉害,不然的话赵构也不会派她来了。所以,判断了对方的实力地冬余,一试对方身手地小心思再也没有了。
  正在这时,一个人道:“赵榛!”赵榛身边的几个亲卫立刻大叫:“大胆,敢直呼王爷名字,我家王爷虽然不在这里,但也轮不到你叫名字。”
  赵榛在中条山只有他的亲卫以及少数几个将领以及赵榛训练过的一些中层将领们知道,亲卫们虽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军官,但这些亲卫们是赵榛的亲卫,是以无形中,亲卫们的威望却是起来了。
  这一点别的人也许不在心上,可信王军中人却是很重视的。而亲卫们的大叫,很好的掩饰了一下,但是听到那面罩黑纱的冬余耳朵里,却如同炸雷一般。
  此刻赵榛没有注意面罩黑纱的冬余,冬余没有露出杀机,赵榛无法对一个不露出杀机的人精觉,而且他自也不会注意一个不重要的人。
  就见赵榛笑了起来,指着发话的人大笑道:“猛兽,你个混小子,我高庞怎么找了你这么个粗鲁的朋友……信王千岁是不能直呼其名的。”
  高庞的朋友,那岂是一般人?顿时把众人的目光给吸引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也看过去,赫然发现这个人正是那散发披头,带鼻链浑身盔甲身材魁梧巨大的那个野人。
  那散发披头带鼻链的野人道:“哦,噢噢,我说错了,我的朋友?高庞,你还好吧。”赵榛笑道:“我当然好,你力气过人,本领不凡,我当然当你是我的朋友,除非你自己不当自己是我的朋友!”
  长散发带鼻链的野人真是猛兽,猛兽道:“朋友,我臣服在你的手下,为你征战四方!你可千万不能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不然,我为谁征战去?”
  赵榛笑着迎了上去,道:“当然会注意,哈哈,猛兽,我会注意的。走,咱们进去说。”说罢,他便与猛兽一起进入城里了。
  第086章 善待工匠
  赵榛领军回归,众人皆为大喜。百姓和守军纷纷迎接赵榛,在这万众欢庆下,赵榛等人始得入城。
  赵榛抓住猛兽的手道:“我的兄弟,来来来,我们一起进!”说着,众人排开,多数人用惊异羡喜的神情看着猛兽,万万想不到,这个身上异味十足,长相巨大的猛人竟然能一步登天,成了赵榛的坐上之宾和朋友。
  猛兽自从归顺了赵榛之后,就在信王军总帅部操练兵马,同时也被总帅部派出的武学师傅教授他武技。猛兽本身力大无穷,还有一种野兽的直觉和反应神经。此时经过武学的正规学习之后,猛兽的武技据说已经超越了目前赵榛之下,号称武学第一的铜龙军统领高庞了。
  而赵榛如此礼遇猛兽,也是知道猛兽的性情,这个家伙叫了自己真名,并不是故意的,他实在对赵榛这个名字太敬佩和亲近了。而高庞这个名字的人却是猛兽的手下败将,不配他敬佩。所以,野人出身的猛兽意识不到自己说错了话的后果,也同时得到了赵榛的原谅。因为,这个野人出身的猛兽没有其他人的花花肠子,日后自可成赵榛身边的只忠于赵榛本人地心腹人。
  说到忠心,难道其他将领就对赵榛不忠心了么?也不能这么说。其他将领对赵榛忠心,有的是为了赵榛的亲王之身,有的是为赵榛的万夫不当之勇,而有的是为了博取自己的前程,还有的是为了赵榛破金的志向。但是赵榛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呢?好多人恐怕就不会对赵榛忠诚了。如果赵榛要投降金国反攻大宋呢?大多数将领就不会跟随赵榛了。如果赵榛反‘人类要与全世界的人类为敌要灭绝人类呢?那么相信除了信王正妃双儿和猛兽外,所有的将领和信王军恐怕都会反对赵榛的。就连赵榛的侧妃兼后军总帅赵青儿,恐怕都不会对赵榛死心塌地的反‘人类的。这!就是忠心的区别。
  当众人进入城内时,面罩黑纱的冬余正要上前,却被那姓高的官吏狠狠的拦了下来,他说道:“退后,不解剑,不得进。纵是你现在要解剑入内,也要等我们迎完高大人之后,先等着吧!”
  在城寨内,果林成行成排,一边遍地的耕地,四处的成排房舍都在百姓们忙碌中建立了起来。还有繁茂的鲜花、豆蔓绵延,农人松土锄草,给地施肥。在那草地上,一头头马驴牛羊不断,让人感觉无尽的丰足。
  高山半坡,靠近堡垒近处,有一座座的窑窟,一处处地窑。烧砖的烧砖,打铁的打铁,做工的做工,制器的制器!
  花丛中,还有不断的嗡嗡声。如细云一样的群蜂飞舞当空,于花间采蜜。现在的蜂蜜也成了石条山信王军的特产,所出的蜜不仅可自给自足,还有剩余,可以加工出售。
  在依山而建的堡垒之后,是一座正在建立的货栈,这个货栈重要非常,工匠们正在扩大着。主要是以因为正在全力建设城墙和房舍,所以建设货栈的人手不足,还没建立起来。
  “恭迎大人回府……”一名名赵榛手下的文武官员们带着一帮帮的百姓们躬身相迎着。对于赵榛这个青石城实际的统治者,对他们来说比那大宋的高官、皇帝们都崇敬。原因很简单,因为赵榛给他们一口饭吃。
  赵榛却没有一点的闲余的时间,他对身边的赵小刀道:“小刀,你立刻把百姓中选拔出来的童子青壮年分类,体弱的分走,最为身强的开始练军。我们不能老靠总帅府那边往过拨训练过的新兵了,我们也要自己练兵。余者从工从师,一定要将所有之下的百姓们都立时分配,让那些老工头们挑人!速度要快,金兵很快机会攻过来,我们必须先建设好城墙和房舍,让百姓们先住进来。还有,火药作坊立刻成立起来,我们不能依靠太行山总部补给丹药,那里太远了。”
  “末将领命!”赵小刀立刻抱拳而去。看着杨凡,赵榛哈哈笑道:“杨凡,这次你做的不错,在我主攻之前将金军马匹全都带走了,不愧是出了名的响马出身,就是对马匹很了解。你带回的马群,要分类,给我把良驹选出来,要配种!还有,奖赏你白银五千两,黄金百两,丝绸绸缎五匹。”“多谢主公!”杨凡惊喜的对赵榛抱拳道。
  杨凡的武技比高庞猛兽是差一些,但是他这个人很有些鬼点子,这次要不是他提前劫营夺马,赵榛还真的不好对付那支万人队的金兵。杨凡也算是比较早投靠赵榛的,所以才能凭借资历获得神龙军统领的职位。当然,他虽然比高庞猛兽等人武技差,但是其武功也是非常了不得的。一般武将不是他的一合之将。
  驴子给罩着眼睛,对着磨石打转,一袋袋豆子一包包的谷米给打入磨眼,转眼成粉。手快的男孩子女孩们在力士的帮助下打理着一切,做豆腐的做豆腐,炼油的炼油,制面粉的制面粉。
  赵榛做出的面粉主要是做馍!馍最大的好处是节省粮食,并且方便。一两个大馍,加上一碗稀饭,一个壮汉的肚子就摆平了。当然,也许不饱,但是也不会太饿。在这个粮食紧缺的时代,半饱就不错了。在金兵来以前徽宗做皇帝的时候,民不聊生的百姓们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现在金军入侵。反而在信王军的庇护下能饿不死,那就是天堂般的待遇了。这也是所有信王占领区的百姓们拼命拥护信王军以及信王赵榛的原因。
  百姓们很简单,谁让他们活下去,他们就支持谁。一顶顶的帐篷给拿了出来,几名官吏指点着孩子们和老弱残疾打理,一切进行的有条有序。
  赵榛不顾身上的风尘,来到了河边,看了看周边,问现在管理青石城的李玉轩道:“水车还没有立起来?”
  自从李玉轩带着周围所有的百姓投奔赵榛之后,他就被赵榛委任为青石城的管理者了。李玉轩一介书生,能得到百姓们的认可和拥护,就说明这个人是有真正本事的。
  听到赵榛的话,李玉轩叹道:“我的主公,您也不想想,我们既要修外墙,又要建大屋,还要造客栈货栈。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要人手做活的,可我们劳力不过五万多人,其余女子孩童也起不到大用,只是学徒,能有什么用?我们的人手不足,这已经算是快的了!”
  赵榛也是黯然,他知道自己手边人手也算是不少了。十几万百姓和两万五千骑兵占领的一个青石城,能说是人少么?但是自己最大的弱点是时间紧张。但这有什么办法?自己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攻袭、偷袭和伏击金军了。但是赵榛知道,在冬季,不论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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