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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是玉做的,打在人的头骨上,头骨准碎。王雷电话还没说完时,京四爷就窜了过来,一棒打碎了他的天灵盖。
京四爷用身上的破衣服擦着晶莹剔透的打狗棒上的血,盯着王雷电的尸体看,嘴里竟然还在笑:“霹雳堂的人就是喜欢乱说话,四爷的坏话可不是一般人能说的。”
单无言背着双手,缓缓道:“都说独孤飘雪杀人不眨眼,四爷杀人可曾眨眼过?”
宇文子乔道:“而且说动手就动手,小生还发现一件事,那就是丐帮的信物虽然叫打狗棒,但从来没有打过狗,却杀了不少人。”
京四爷笑道:“杀了王雷电,我们也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岂不是妙哉?”
萧楚文道:“那四爷还有三个对手,为什么不索性都杀了。”
京四爷道:“不敢不敢,王雷电只不过是只狗,三位是人。”
单无言盯着京四爷看,许久只有,才沉吟着说道:“王雷电是霹雳堂的大公子,是个不简单的人,如果他真的是条狗,又怎能发现京四爷后背的衣服上多了两个洞?”
京四爷的脸色变白了:“你也看出来了?”
宇文子乔道:“不光是王雷电看出来了,小生也看出来了,若是没错,唐掌门也看出来了。”
京四爷道:“哦?她也看出来了?那她为何不说明?她一向不是最严格的么?”
单无言道:“你若不是丐帮的帮主,现在也已经被淘汰了。”
“四爷你现在最好想一个和霹雳堂解说的理由,小生告辞。”说完这句话宇文子乔就转身离开了,单无言也跟着走了,临走前,单无言还对京四爷说了句话:“四爷,你若不是丐帮的帮主,那你在我们和唐掌门的眼里,真的不过是条狗。”
萧楚文看了看京四爷,看了看宇文子乔和单无言远去的背影,又看了看王雷电狼籍的尸体,叹了口气,随着寒风离去。
四爷呆立原地,看着王雷电的尸体,又用打狗棒狠狠的在尸体上敲了一下,似乎是在泄愤。
太阳还不是夕阳的时候,人影已经被拉的老长了,项恒的人影被拉的几乎和竹竿一样长。
他走过这条小城上最繁华的街,买了最高级的胭脂水粉、口红、凤仙汁和香粉,还有从“福气珠宝”里买了一对最闪亮的翡翠耳环和一只金色的凤凰发簪。
然后又在“张家布庄”里买了从杭州运来上好的玲珑绸缎。
这些东西装在一个纸包里,他必须用抱的才能全部拿起来。
今天差不多就是忆柔拆掉头上绷带的日子那不是绷带,是她的自卑,今天就是她恢复容貌的日子。
她需要打扮打扮了,所以项恒才给他买了那么多东西。
他抱着一大堆东西,走在回唐家堡的路上,脑海里幻想着忆柔穿上新衣服的样子,插着发簪随风飘扬的长发和峨眉淡扫的眉毛。
“男人给女人花钱是天经地义的。”这话的道理项恒不懂,也不想懂,他只懂忆柔现在最需要什么,他就要买什么。
直到夕阳西斜,项恒才带着一脸的春风踏进唐家堡的门槛。
留星雨正坐在一间屋子的门外,带着几丝忧愁的目光看着渐渐落下的夕阳,她仿佛在等人,仿佛也在被人等。
直到夕阳落尽,只剩余光时,她才看见项恒抱着一大包东西急急忙忙的跑来。
项恒看见她,什么也不想,直接就问:“忆柔?怎么样了?”
留星雨嘟着嘴喃喃道:“看把你急的,她还在屋子里呢,我在用唐门药物的热气蒸疗,还有一刻钟的时间才好。”
项恒道:“你确定我在一刻钟后就能看见完美如初的忆柔吗?”
留星雨叹了口气,道:“不能。。”
“不能!?”项恒瞪大了眼睛,怀里抱着的一堆化妆品和绸缎几乎快拿不住了。
留星雨忍不住笑了,道:“因为一刻钟后,我还要帮忆柔姐姐洗个澡,帮她换身衣服,帮她梳头,所以你大概要半个时辰后才能看见她!”
项恒松了口气,苦笑道:“差点吓死我。”
“本小姐帮你把忆柔姐姐换药,帮她沐浴梳头,你竟然都不问问我好不好,哼!”她一扭头,就看见项恒手里抱着的那一堆东西,眼睛就亮了起来:“咦!?这些胭脂水粉和绸缎布匹,是送给我当做慰劳的么?”
项恒又苦笑了,他在那条大街上买这堆东西的时候,竟然完全忘记了留星雨这个大恩人。
留星雨看着项恒发难的表情,忍不住又笑了,笑的那么动人可爱,道:“我知道你这些东西是买给忆柔的,况且本小姐是堂堂的唐门千金,珠宝首饰本就多的用不完。”
项恒笑道:“你不稀罕最好。”他把东西放到一边,道:“大小姐,帮我看看这些东西的成色好不好,看看我的眼光差不差。”
留星雨摸着绸缎,观察着一堆胭脂水粉,连连点头:“这些绸缎和那支凤凰发簪可不便宜,还有这胭脂,这香粉,都是最好的,这可花了你不少钱吧?”
夕阳西下,余光也已黯然,大雁南飞,倦鸟也纷纷归巢。
项恒焦急的等在屋外,留星雨进屋已经许久了,现在他能听到房里传出沐浴的声音。
他越来越坐立不安,来回踱步,他想看见忆柔的心比浪子见母的心更加急切。
房门被打开了,但马上又关上,项恒猛的一转身,却又失望了,因为从屋子里出来的只有留星雨,忆柔还没出来。
“她呢?怎么还不出来?”项恒带着二分责问和八分焦急的语气问留星雨。
留星雨道:“你猴急什么?她在梳头发呢,梳好了就出来。”
项恒的脸色忽然变的像春风吹过寒冬一样温暖,兴奋的说道:“她一定会比以前更漂亮。”
留星雨故意板着脸道:“唐门的药物是很灵验,但更灵验的是本小姐。”
项恒忽然皱起了眉头,问道:“你刚才不是说,你要亲自给柔儿梳头发么?”
留星雨叹道:“我也想啊,可是忆柔硬是要自己梳,毕竟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梳过头发了。”
项恒微微一笑,道:“她的头发一定比以前更黑更亮吧。”
“头发大致上都一样,你为什么不问问她的容貌是否有以前美丽?”
项恒笑道:“呵呵,她的容貌是否和以前一样美。”
留星雨笑嘻嘻的说道:“我只告诉你,本小姐很想给她几巴掌。”她说的一点都不凶,天下第一美女连开玩笑时,都是妩媚动人的。
项恒听出这是玩笑,问:“哦?”
留星雨叹道:“因为她的容貌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你看了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项恒的额头有些冷汗冒出来了,带表面上还是镇定的,问道:“为什么?”
留星雨笑道:“因为忆柔现在比以前实在是漂亮太多了,守着这么个漂亮老婆,你难道就不怕将来别的男人来抢她?”
项恒松了口气,笑道:“没有人能抢走她的。”
他又忽然问道:“那你为什么想打她巴掌?”
留星雨嘟着嘴,故意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道:“都说唐门的千金是天下第一美女,可现在倒好,她变的比以前还漂亮了,本小姐做不成天下第一美女啦。。。。”
项恒微笑中,身着淡粉紫色玄衣的忆柔已经踏着轻轻的步伐,就好像猫儿踏在雪地上一样,缓缓的推开门,走出屋子,走到项恒面前。
枝头的梅花飘洒,被夕阳的余光衬托着,轻轻的落在雪地上,仿佛是蟠桃园里飘落的桃花瓣,世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
项恒傻在原地,一动都不能动,就好像忽然连续被十道闪电打中了一样。
就好像一个死人一样。
如果一个死人的定义是“一个不会说话,不会呼吸,不会动,不会心跳的人”的话,那算起来项恒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几乎就快以为自己死了,因为活人是永远见不到仙女的。
现在如果有个仙女出现,那和现在的忆柔比起来也不过是个丑八怪。项恒甚至能看见柔儿身后散发出仙女的光芒。
她的眼睛像宝石一样明亮,就好像泡在碧泉里的宝石,她水汪汪的眼睛看起来仿佛随时会流出泪,她的皮肤光亮的就好像绸缎一样,腰肢细的令人想犯罪。
二尺三寸长的乌黑秀发一直到她腰过,就好像瀑布一样,只不过这瀑布比以前更美,比以前更亮。
忆柔好像和以前一摸一样,又好像完全不一样。
秋水为神玉为骨。
她几乎已经是一种圣灵而纯洁,超凡脱俗的美了。
已经没有任何妩媚的字眼能够形容她了,甚至连“美”这个字都不能形容她。
就连和仙女仍然相差一大截,在人间却被人称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留星雨,站在她身边也已黯然失色。
七仙女加二十个留星雨,大概都比不上忆柔的一根手指。
看着忆柔的脸,世间还有什么事值得烦恼呢?这种美,足以令冰山融化,也可以令火山冰冷。
忆柔拉起项恒的手,眨了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