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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的这个花心的性格,实在让我头疼。尤其是昨晚那两个女的,一口一个梁公子。如果想以后跟他当真走下去,他必须要改掉这个习惯。但是,如果我强制叫他去改,压迫越厉害反抗也越厉害。哭啊!闹啊!上吊这些招数,成功率太低。我只能另外开发一条路,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其费心看住他,倒不如让他花心思来看住我。当然这样做能否成功,我把握不大!
第 28 章
梁晓送我回家,我挥手和他告别,可惜人家就站在那里不走。我真是晕乎,好歹三十六七了,算老些,可以说是大叔级别的人了。还做这种扭扭捏捏的事情,他当真已经过尽千帆的梁晓?唯一可能就是他这个吊我这个小姑娘的手段。
他勾勾手指,我只能打开铁门,再次走到他的车前,对他说:“要不你和我一起去跟Jack吃晚饭?”欲擒要故纵,希望他走反而要留。
他的笑花越来越大之后说:“唔,晚上还真没地方吃饭。好吧!给你个面子,陪你去吃饭!”我满脑袋黑线,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怎么忘记了,他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这么一来我的眉头拧了起来,快点找个理由,打发他走,到时候陈宇轩必定觉得我没诚意。
他将我拉进怀里说:“你不是诚心请我的吗?”
我先点头,后又摇头说:“不是,今天……”
“行了!逗你呢!早点回家,别玩得太晚了,我走了!”他拍了拍我的脸道。
我把他使劲地推进车里说:“知道了!知道了!大叔,快回家去!”说完,帮他把车门关上,在他打开玻璃窗之前,在玻璃窗上虚画了一个唇形,然后大笑起来。车窗摇下他点了点我的鼻子说:“顽皮!”
我退后,他开车走人。甩甩脑袋,我觉得自己对于这份感情,好似多少欠了那么一点认真。
用洁面皂细细地洗了脸,涂上润肤用品之后,将头发再次整理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虽然未曾化妆,气色不错。就这样吧!估计陈宇轩也快回来了。我靠在沙发上喝着水,看着电视。
果然,六点半左右我家的门铃响起,我开门,陈宇轩身上还背着包,跟我说:“我去把包放了!”我点头说了声“嗯!”他拿钥匙开门。
我取了一件中长的风衣。跟着他一起站在电梯口等待电梯上来。我转头对他笑了笑,他一个愣神,电梯开门也没注意,我进去之后,喊他一声:“快进来!”他才匆匆踏入。
我发觉他明显不在状态,就轻声问他:“很累吗?”
“还行!”他果断地回答我。
我却不认为这是实情,就继续问:“要是真累,不如我们叫上来吃?”请人吃饭是为了答谢如果勉强人家那就起不到原有的作用了。
走出电梯说:“快走吧!”等走出楼梯门的时候,天上下起小雨。开车过去吧?这个时候正值吃晚饭的高峰,无论哪家酒楼都生意火爆,自然旁边的马路也非常热闹,未必有地方停车。算算走过去也就十五分钟。
他看了看天,对我说:“等我一下,我去拿伞!”
“别去了,我车里有!”说完,我冲出去从后备箱里拿出伞来,当然只有一把。我用征询的目光看着他说:“凑合,凑合?反正雨不太大,也不远!”
他看了看外面的雨,说:“好啊!”
我撑开伞,从楼梯的屋檐下接过他。他个子比较高,我必须把伞抬得很高,他接过了伞。春雨霏霏,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把伞的大部分打在了我的头顶,而且为了和我保持距离,他大半个身体在外面,一会儿工夫他薄呢外套的肩部就已经有白色透明的细小水珠躲在上面。我朝他那里挤了挤说:“伞撑过去点!”
他稍稍将伞往他那里挪了挪,顶个什么用?但是我往他那里稍稍挤了挤却是明显感到异样,这种异样让我的脸有些热。为了缓解这种异样,我提问:“最近忙不忙?”
“挺忙的,公司被收购了,两家公司两种不同的文化价值,最为实质的是,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老的没有废,新的还要做,也挺麻烦!我被咱们办公室的人戏称表哥!天天做表格的哥哥!”
“是吗?”
“对啊,现在我的Excel技巧非常不错了!”他有些自豪地说。
这不是扯淡么?“Excel不就是画画线,填填数字吗?还有什么错不错的?”我想什么就说什么了。
“那是你不知道它的强大!如果玩的好,很多你花费很多时间做的事情,交给它几分钟搞定!”
“是吗?”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餐厅。服务员帮我包好伞了之后,将我们带到靠窗的卡座,珠帘放下,也是一片空间。我和他面对面坐下,直接拿起菜单问他:“可有什么忌口!”
“我不太挑食!”他这么一说。
我就自作主张点起了菜来说:“花园叔曾经说,点菜可以看得出一个销售的专业素养。今天你帮我评评看,我可以打几分?”花园是群里的一个做销售的大叔,陈宇轩笑着点头说好。
“喝什么酒?白酒?啤酒还是葡萄酒?”我问他,拿出一百二十分的诚意。
他摇头说:“不喝!”
“我知道你能喝的!还是来点吧?”
“出去陪客户,那叫没办法?难道对着你还得应酬啊?根据你的口味,点壶茶或者来扎果汁就好了!”
是啊,好歹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不必像对付客户那样客套。我听了他的建议,要了一壶普洱。晚上不能喝绿茶,容易影响睡眠。
冷菜很快上来,既然不喝酒,尤其是干了一天活,估计他已经很饿了。我其实不怎么饿,中午一顿在老张那里吃,也吃了不少。为了让他能别拘束我说:“好饿啊!快点吃!”说完就将筷子伸进一盘熏鱼里。
等我们吃了两口,服务员才拿了茶壶过来,给我们倒上。我拿起杯子说:“Jack!谢谢你的帮忙!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没有你的帮忙,这一年我还不知道要撞多少墙呢!”
陈宇轩忙叫我别客气,我们在一定要客气和不需要客气之间等来了第一道热菜。他一块牛仔骨夹进碗里,吃了几口,就放下了。这里的牛仔骨很入味,但是切的很大,所以不太好啃。我索性夹起一块,吃了两口,果然对牙齿要求高,因此就拿着手捏住骨头开始扯,嘴里说道:“我最喜欢吃骨头边的这一圈筋,别嫌弃我吃相难看啊!”他见我这样吃起来,也就放开了使劲啃。
吃完牛仔骨,我要的大虾也上来了,既然如此那就继续用手了。既然豪放起来,他也不再拘谨。跟我便吃边说,我们聊起了大学时候的一些趣事。我才知道他比我大三岁,和秦浩同岁。但是他读书很早,所以比我早毕业四年,他是S市最为知名的J大毕业的。不得不说他混的满不错的,这个岁数,能够到GT这样的跨国公司做一个中层也是够可以的。
这个时候一个砂锅,里面贴着砂锅壁的是一个个红薯,我一直喜欢红薯和芋头,罗琦老是跟我说:“你就是一个村姑,尽喜欢吃这种土里吧唧的东西!”可我就是喜欢,尤其是这个时节的红薯,咬下去里面的糖水几乎可以流出来。我剥开一个,一边吹着气,一边往嘴巴里塞。又烫又甜的感觉下肚,真是无比舒服。
等我一整个红薯吃到只剩下一层皮,才发现他丝毫没有动我的美味。我问他:“红薯干嘛不吃啊?”
“小时候天天吃,吃腻了!”他说。
“那不早说!”我虽然埋怨出口,但是从我个人而言想当然认为对于自己来说的美味,定然别人也喜欢的。
他笑了笑说:“我最怕吃两样东西!一个红薯,一个萝卜干!”
“是吗?我可喜欢这两样了,萝卜干炒毛豆,我最喜欢拿来佐粥了,在英国的时候,我就叫我妈帮我用UPS寄萝卜干。”可见罗琦说我是村姑真的没错,之前我怎么没觉得?其实我爸是乡镇企业家,我是他家的姑娘,应该简称乡姑?
他呵呵一笑,说道:“上小学的时候,从家里到学校要走两个小时。我们都是拿着饭盒,你知道吗?就是那种铝的,上面刻着名字的饭盒?”我点头。
他继续说:“家里有时候粮食不够了,就饭盒里切几块红薯蒸了当午饭。早上粥里面加红薯,中午饭是红薯,晚上喝粥继续红薯粥。你要是这样一年里有几个月都是吃这个,几年下来,你说你还想吃吗?”
我摇头问他:“为什么你爸爸,不骑车送你上学呢?”我知道父母可能忙,可能送一下往返要点时间。可怎么舍得让他走那么长的路?
“我爸腿不好!”这一句很短。他看着玻璃窗上刮下的一道道水珠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