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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石安门外(同志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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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那是笼头!我这个是马嘴里勒的!” 
当时我说得振振有词,还觉得自己特有知识,但后来一想才回过味儿来,什么笼头嚼子,不都是牲口嘴里的东西嘛!嚼子也不见得就比笼头高级,只是造型上可能更简约,更显得上一点档次,但本质并无区别,而且嚼子这东西让我耿耿于怀的,是周小川从那之后就认定了它,并且将之变成了我的“爱称”。 
这个“爱称”一跟就跟了我好些年,直到年过而立仍旧没有改变。 
我后悔啊,后悔啊,悔在当初没给周小川也起个外号,可见我够老实巴交的,本本分分的叫了他三十几年的“川川”,直到这家伙已经不再是小孩子,直到我们都快淡忘了从前,这个称呼却始终没变。 
贵在持久,贵在坚守,毛主席他老人家说“坚持就是胜利”,后来的广告词里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都是这个意思。 
童年是快乐的,快乐的难以用语言表达,可能根本就没有合适的词汇来形容那段日子,真正意义上的快乐,是不能简单表达的,我们只是努力也毫不费力的享受着这种快乐,在只有游戏的年纪,我们理解了一点点幸福的含义。 
我难以记起每个细节,每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但这几年当中,我还能想起一些对我而言比较有特殊意义的片段,这些片段,是对周小川的了解。 
第一次发现他有同情心是在上四年级的时候,当时我有一个小放大镜,在娱乐设施足够贫乏的年代,这成了最好的消遣用具。 
在放学路上,我们常借着阳光用放大镜聚光烧东西玩儿,基本上是捡到什么烧什么,有时候是烂木头,有时候是废纸,总之这一路上我们不停蹲下进行当时最让我们着迷的游戏,川川一直跟着我玩儿,直到某一天我打算换个玩儿法。 
“哎,你看,蚂蚁搬家。”指着墙根的蚁队,我兴奋不已。 
“哦走吧。”简单的应和显然引来了我的不满。 
“点蚂蚁玩儿吧!”我提议。 
“什么?!”他不可思议。 
“拿放大镜点蚂蚁啊,三班那帮人头几天玩儿来着,听说特逗。” 
“你别玩儿!”不可思议变成严词拒绝了。 
“怎么了,这有什么的?” 
“不行就是不行。” 
“凭什么不行?”嬉皮笑脸推开他,我拿起放大镜就开始将焦距对准蚁群,本以为能很快体会到其中乐趣,也本以为周小川会很快加入,但我错了,那小子抡起书包就砸在我后脖埂子上。 
“你、你丫干吗啊?!”放大镜掉地上了,我也坐地上了,一手揉着脖子,我冲他喊。 
“裴建军!你真不是人!”抖落出这句话之后,他呆了,我也呆了,这小子居然骂我! 
不过他并未给我还嘴的机会,因为他转脸就跑了,只剩下我一脸愤愤然,满肚子莫名其妙,坐在地上看着他的背影消失。 
蚂蚁爬到我手背上,咬了我一口,很痒,很疼。 
后来那天回家,我爸听说了这事儿,老爷子笑得特大声,然后给了我后背一巴掌。 
“是你不对,给人家赔不是去!” 
我爸似乎始终是个公正的判官,不管我做了什么事,他都能判定孰是孰非,结果,我老老实实跟川川和好了,不过是在第二天。 
于是,一切都恢复了原样,我们俩还是铁哥们儿,孩子就是这点好,不记仇,雨过天晴立刻出太阳。 
我怀念那个年纪,那段时光。 
还有用“暴力”手段阻止我烧蚂蚁的周小川,那个十岁出头的,大眼睛始终忽闪忽闪的周小川。 

我们家房后头过一条马路就是煤铺,我还能想起来那大铁栅栏门,当时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不是因为建安里居民用的煤都是从那儿来的,而是看煤铺的老头格外厉害,我们这些孩子都不敢惹他,直到煤铺旁边新开了家小卖部才敢往那边去。 
记忆中,那家店最吸引我们的有三样东西,泡泡糖,小香槟喝汽水,当时的泡泡糖是5分钱一块,长条的,有很薄的纸包装,我跟川川都特喜欢这东西,一有点钱就去买一大堆回来,细想想,这东西也算是相当主要的一种零食了,对于八十年代初期的孩子们而言。 
“嚼子,你作业写完了吗?”从刚才起就一直在玩儿纸飞机的家伙抬起头问我。 
“快了,干吗?”我停下笔看着他。 
“去河边儿。” 
“不去,有蚊子。” 
“你怕蚊子啊?” 
“嗯。” 
“怎么跟女生一样”虽然是很小声的嘀咕,但我还是听见了。 
“你说谁呢?”我瞪他,“昨天跟你出去,就咬了我一身包,今天我死也不去了。” 
“我也挨咬了。”说着,他还伸出胳膊给我看,纤细的手臂上零星有几处红点。 
“你这才几个啊?我连腿上都是,后腰上还有。哎,也怪了,怎么咱俩在一块儿,文字都往我这儿跑啊?” 
“我妈说这是因为你血甜,血甜的人就招蚊子。”他凑过来看我的暑假作业本,然后一下子叫出声来,“你都写到哪天的了?!” 
“8月6号。”我看了看那一页题头的日期。 
“今天刚7月12号吧?你写那么多了?!” 
“我想早点写完就能痛快玩儿了。”很轻松的说着,我合上作业,“走吧,去河边。” 
“你不是不去嘛。” 
“我怕你不乐意啊,您一不乐意,我就得赶紧赔不是,饶着我委屈还得让我爸骂一顿,亏。” 
我说这话的时候显得特委屈,而实际上我也真的在心里稍微委屈了那么一下子,每回我们俩有了矛盾,我爸妈就会向着他,我老觉得这不仅仅是一种家长常见的心理,而是他们认为我招惹了周小川就等于犯罪,我让着他就是正道,是天经地义。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老觉得这小子身上有种很特殊的东西,能让人不由自主就依了他,就顺了他,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吸引力吧,但那个年纪的我还不懂这个词的用法。 
五年级的暑假,我们常在晚上去护城河沿儿上玩儿,到杂草堆里捉萤火虫,放在小罐头瓶里,然后兴高采烈带回家,到了夏末,就会有蛐蛐儿和油葫芦,我们自认为在捉虫子方面有极大的天赋,因为每次都收获颇丰,当然,这种收获也体现身上被蚊子咬的包上。 
“嚼子,帮我把这个剥了。”出门之前,他叫住我。 
“干吗?”我放下掀帘子的手,看着他递过来的东西。 
“糯米纸,我弄不下来。” 
是泡泡糖,外边那层薄薄的半透明纸可以说是川川的天敌,他讨厌糯米纸,所以不能像我那样直接吃,但这孩子又不会剥那层纸,每次都要请人代劳,而我是做这事最多的人。 
“要不说你笨。”接过糖,我小心去剥那层膜,还没弄开就听见我妈的“怒吼”。 
“老二!你要出去就赶紧的!别扛着门帘子跟那儿戳着,你看看,蚊子都进来了!” 
“哦!”我答应了一声,然后赶紧走出屋门,没了灯光照亮,外头的黑暗让我根本看不清楚糯米纸的接口,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我抬手就把糖塞进了自己嘴里。 
“剥开了吗?”川川问我。 
“没剥开,它自己化了。”我一边嚼一变坏笑,接着在他反应过来的同时撒腿就跑出了院子。 
“裴建军!你给我站住!!”川川在后头追我,一直追到护城河沿儿,我玩儿命躲,在乘凉的大人们中间钻来钻去。 
“川儿,干吗呢?”我爸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他在挺远的地方冲着我们喊。 
我突然觉得情况不妙,但似乎已经来不及了。 
“裴叔叔!您帮我逮着他!建军抢我东西!”在我刚意识到危险的同时,搬救兵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结果,我成了俘虏,我爸一把揪住我,然后给了我后脖埂子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得并不重,实际上力道挺轻,也就属于父亲对儿子的玩笑等级,但直接的后果是我一下子就把那块泡泡糖给咽下去了。 
“你又招川儿来着?!嗯?”我把“审”我。 
“没、没有!”我有点慌,因为当时对于泡泡糖咽下肚子会导致什么后果一无所知,于是在明确感觉到嘴里的东西已经进了食道时,我的腿有点发软。 
“没有?那人家追你干吗?” 
“我们俩闹着玩儿呢!” 
“闹着玩儿?” 
“啊!” 
我当时答应的特理直气壮,因为嘴里的泡泡糖已经消失了,这就相当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查无对证,你就不能说我抢你东西。 
结果,在沾沾自喜之后,我一瞬间完全忘了把泡泡糖吞进肚子的事,虽然到最后我请周小川喝了汽水,并且忍痛割爱把自己抓的最大的那只萤火虫给了他。 
“真好看。”举着手里的罐头瓶子,川川感叹。 
“那是。”我扫了一眼那一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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