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灭君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几句虚伪客套之后,我在他俩的陪同下,登上了威名赫赫的断克连山之墙。

往下瞅了瞅,没啥震撼的。甭提咱现在捧月亮举太阳的能力,的球时,几百米的大厦上都往下瞧过头晕过,这点子高度,实在是没啥!

十二公里的长墙,对方不一定从哪下手,如何有效防御,也确实不是咱这种军盲人士所能明白的。

我们三人皆骑着马,在同样骑马的卫兵开路下,来到了目前敌军最密集的墙区。

下马,步行过去,三排重盾手举盾保护,因为这里正飞着长枪一般的弩箭,落着斗大的石块。名盾手被一块飞石砸中,连人带盾撞在身后的盾牌上,没别的,直接吐血加骨折。这还是专门保护高官的力士型武者。拖走,施救去了。墙垛,反而是最安全的。

我摆出从容姿态,于垛口间完全展露身形,意图观察下面的敌情。

刚一露脸,嗖的来箭,小臂上扬,一把抓住,车弩的力道,果然十足。在军士们的喝彩声中,我将枪般弩箭随手一扔,凝目远望,姿态潇洒,臭美异常。

啥叫自恋狂,啥叫出洋相,断克连山关墙,本人,君不灭正在献上!

发现目标。

墙下一千二百米之外,敌军一员大将,全身被金色战甲包裹,护肩飞张,披风老长,牛角状的大盔夸张在脑袋上,我感觉穿着那甲,一不小心把武器掉了,能不能附身捡起来,都是值得怀疑的问题。

他上身挺直,端座在一把精雕细刻的高起阔背大椅上,他和大椅,又同在一辆宽大拉风的战车上。负责拉这战车的,是四匹血统优良的白色骏马。总之,他气势血足,看起来,好似比咱还洋相。问着身边的墨功成。“砰!”墨功成刚一露头,一颗来石砸在了他身侧的墙垛

大将军的胆色,果然不同常人。这般突然且强烈的震撼,他的眼睫毛都不带抖一抖的。冷静观足十秒,退回太远,看不清楚。”

恩,体谅他的视力,看不清就算了。

   第154章 出兵贯国

不灭君王第三卷第154章出兵贯国

为什么体谅墨功成的眼力呢?因为,从他看东西喜欢眯眼的习惯上,可以判断出,他显然具备轻度近视加不严重散光的特长。

视力正常者,还是大体能看到战车、将旗和人影的。

把敌将的总体造型及将旗都描述了一番,知道了那只是某位高级将领,并不是什么主帅人物。

克亚国高官与贵族阶层极具奢华之风,军中大将的造型都是这样,夸张渲染效果是他们的爱好。

搞了半天,如此嚣张的他,只是一位某将兄。

我的心里很是不忿儿,回身走到横行身边,几个自欺欺人的掩饰动作之后,从手镯里掏出了长长的一杆加大加长加强型阻击步枪。

回到墙边垛口处,我在所有人疑惑与惊诧的眼神下,压上了一颗特制的高爆弹。

有念力在,瞄准镜那是摆设。我单手持枪,直接就是一个西部牛仔的腰间射击动作。说实话,这么老长的阻击步枪,采用这种动作射击,很是不伦不类,非常之怪异。不过,哲圻人是不懂得判断这点的。

这枪没装消音设备,“砰!”的一声震耳之后,再看克亚的那位某将兄。

上半身和椅子靠背瞬间消失,牛角大盔呼呼翻滚,弧十米处的一位大兵击倒并刺中右胸,伤势严重。可能不治。

洋相?我再让你洋相!

招呼着凤老三和墨功成离开,走出了三十米,身后才响起凤翔将士们的欢呼,墙下的飞石走箭也暂时稀疏了许多。

墙关之上的某处。

这里清净无敌,我们三人坐着军用马扎,中间是石头垫着盾牌而成的临时小桌。

北疆和咬魂三关的情形讲完,他二人开始了沉思。凤老三潇洒依旧,墨功成轻松始终。因为。凤翔形势一片大好。战争刚开始,胜利已经在招手了。洒起古文来,从不管恰当与否。想咋用就咋用。

凤老三先道:“雷击破说到便能做到,再有你的帮助,败敌决无问题。我只是想知道,你这次针对贯国的主动出击,想做到何种程度?”

墨功城又眯起了眼睛,带着笑意道:“三王子一来,我处已然无虑,这场战争何时结束,就看咬魂关那里织腹中之话。我尽量简洁道:“西元将来还会存在,所以要给他个惨痛教训。其他三国,能揍回去的就揍回去,贯国那里也是威吓为主。我都不想多造杀戮,毕竟,他们会是凤翔人。”

他二人同时点头,表示同意。

凤老三问道:“墙关这里,没有必要多留马匹,你们出兵贯国应该用得上,你不是最喜欢骑兵作战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知道咱有办法将马弄走。并快速送到隔贯处,守着墨功成不方便明言而已。

我转看墨功成道:“墨将军这里需要多少好马?尽管开口。剩下的,我一会都派人领走。”经很奢侈了!”墨功成笑意更盛,满意至极。

这个人,别看他总是温和笑语,但绝对是那种谈笑间下令埋敌百万,不会产生半秒犹豫的狠角色。

既然都没有了其他的意见,那咱就回去。

半个小时后,我谢绝了墨功成的相送,去了墙关下凤老三的军营。

给老墨留马两万,给凤老三留下八万,我骑着横行,轰隆隆领着二十万战马告别了断克连山。

一个小时的快、慢奔驰后,念力终于确认方圆几公里内没什么人类了,战舰降落,一百处舱口打开,同时进马。

天黑前,咱终于率领战马大军进入了隔贯边塞。这个活儿,实在是无聊到了是折磨自己。不过,敌国战马,让咱也是财迷呢!

该打仗了,咱的雇员昂雄和虎蛇女的能耐也该提高一下,否则还要保护他们,这感觉不太对味儿。

晚饭后,我对他俩打了声招呼,然后给予催眠,送去了海岛基的。

第一次基因强化耗时最少,但也需要六十个小时,三天后,我再来接他们。

因为要给军队重新分配战马,出兵日又顺延了两天。

未来四十八小时都没啥正事的我,在转天上午,又骑着横行坐着飞艇降落到了碧接连天大草原上。瞧咱这仗打的,和胡闹一样!

来草原,是为了看望一鹰一人。鹰自然是妞妞,精神力知道,她刚刚初恋了;人,则是最相信咱是神的女祭祀查雾宁。

那次造完假神迹后,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和她道别,后来又去了一次凡驰部落买了千匹好马,可查雾宁被别的部落请去宣播神旨,没有见到她。

想再见她,主要是不忍心看到一位美女为了工作而荒废感情,万一她真的虔诚到把全部心神都奉献给了咱这个假神,成了一辈子的女光棍儿,那咱的罪过可就大了。

先找到了妞妞,她正和一位男鹰在天空比翼呢。

我不会判断鸟类的长相,无法评价什么,但这小伙桀骜,气质不错,挺精神的。

妞妞因为增高过,身形大小和她的初恋对象差不多。她立刻看到了出现在天的一线上的我。

她飞横行跑,两方面的速度差不了多少。很快,妞妞就站到了我的小臂上。

我、妞妞、横行都很高兴,已经好多天没在一起了,我们一起说闹着……

妞妞的男朋友很是冷傲,盘旋在上空不肯下来,我也没让妞妞叫它,毕竟,这是鸟中之王的天性。它这样。我反而很欣赏。

一个小时过去。我给妞妞打过续命针,又在草的上留下了一顿美餐,道别之后。横行朝二百公里外的凡驰部落奔去。

其实,哲圻大陆的游牧民族,生活上反而没有什么漂泊感,因为,他们一天一天过着不变的日子,从不离开自己的家——大草原。

仍是光着上身背着九霄,我的出现,仍是受到全凡驰的最热情欢迎。

所有人都在,族长查查可岩,大汉查因察。早已康复的强弓勇士查柯尔和他的弟弟查柯岈,还有娇容在微笑,眼神在激动的女祭祀查雾宁。

中午的酒宴,我不再和上次一样野蛮人了。但喝酒方面,还是来者不惧,痛快畅饮。将一圈大汉都灌了个头昏眼花之后,与查雾宁出了帐篷,各自骑上马,奔出了部落聚居的。

蓝天下,草的上。我和她席的而坐,我在听。她在开心的说。

她没有提我上次的不告而别,或许,她认为神灵就是这样吧。

她现在成了草原神祭,是最受草原人尊敬的人!她在各个部落间宣扬着真与善,爱和美,这样挺好。

等她讲完,我温和的再次下旨道:“五年内和一个你喜欢的男人结婚生子,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很爱你。”

查雾宁愣了。她神色一黯,眉头再皱,脸色又红,最后,小声道:“很多祭祀都是不成家的。”女人,还是有家有孩子,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