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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说了,我真的好累啊,感觉走不动了。有的时候,真的觉得何必呢?不如回家靠爹妈。”纪澜确实累,已经两年了,为了练听力,有多久没有睡过懒觉了,为了多看会书,把去食堂吃饭来回的时间都省了,每天吃饭都是一个面包或者两个妙芙,为了假期实习,有多久没回家了,光鲜背后总有人意想不到的辛酸。“其实像你那样,可以有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可以睡懒觉,真的挺好。我都没有时间谈恋爱,而你还可以为一场花落遗憾那么久。”纪澜继续说,带着羡慕而疲惫的语气。
袁半沉默了;周遭的人都忙碌着自己的生活,只有她陷在自己的执念里,果真是太闲了,面对纪澜,心下慢慢的全是愧疚。“澜澜,对不起。”
“不,袁半,我其实很佩服你心里有爱就说出来的勇气,有些事不做,会后悔一辈子。而我只能这样努力,才不会使我将来再后悔,我已经后悔不起了。”随着生命流逝,我们越来越感到后悔的不是我们做过某事,而是我们没有去做某事。真的,那种悔恨太痛彻心扉,所以,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认真地去做,哪怕终究无果,毕竟无悔。纪澜家里是挺富裕的,也并不缺纪澜这样的奋力拼搏,她只是怕后悔,趁年轻就是需要如此竭尽全力去接近自己的梦想。
“噢,那你抓紧时间,fighting,fighting~~然后要保重身体哒,本来就很瘦了,千万不能再瘦啦。”袁半脾打心底是非常心疼这个好友的,谁不曾努力,只怪那时偶然的一次运气不好,不过没关系,未来一切会好,面包会有的,爱情也会有的。
高考完的那年,她们有个十年之约,就是十年之后,各自带着自己家的那口子再聚,另外特别欢迎小朋友。两个Mr。Right至今还未出现,对此她俩都是非常期待的。她们深信托马斯?摩尔说的:“一个灵魂伴侣,就是一个我们感到自身与之深深联系在一起的人,好像彼此的沟通和交流不是出于凡人的刻意努力,而是凭借神的导引。这种关系对于灵魂来说是如此重要,可以说没有什么在生活中比它更为珍贵的了。”她们会跟着神的指引,找到那个soulmate。如果不是心里的那一个,那么便不会将就。
次日上午没课,袁半自然是睡觉。袁半是被电话铃声惊醒的。是陌生来电,X省S市。
、第九章 醉里吴音相媚好
“喂。你好,哪位?”袁半挣扎着坐起来,睡眼朦胧。
“你好,你是袁半吧,我是沈木柔,陆从白的大学同学,你见过的。”沈木柔谨慎地说道。
袁半在脑子里搜索了许久,模模糊糊出现了一个齐刘海的姑娘,哦哦,江南沈姑娘。“哦,木柔姐姐啊。”
“嗯,对啦,袁半,这周有空吗?”沈木柔果断活跃了起来。
“那是。。。有什么事吗?”半半好不容易想出一个姑娘,又晕了,一个五六年没见的而且不熟的人找她有啥事儿呢。
沈木柔一听这迷糊的声音,马上解释道:“没什么重要的事啦,听你哥哥说你快要怄死了,然后他就请我带你玩玩,陪陪你。”
“呃……我没事啦,不用这么麻烦啦。”袁半心想,原来小白是知道她要怄死了,还告诉了这个沈姑娘。震惊之余,哦哟,这个小白和这个姑娘肯定有问题。不知怎么的,想都没想就开口拒绝。
“不麻烦啦,我这周末回镇上的家,带你去我家那边采草莓,好不好?现在采草莓正好了,这周天气不错,过几天天气就没那么好,带你散散心嘛。”沈木柔诚恳地邀请,不容拒绝。
“那好吧。”袁半应得很勉强。
“嗯,你是在XX校区吧,那我周六上午9点来门口接你,一个小时就到了。”爱屋及乌这件事总是时常发生的,而无事献殷勤,目的大家也是清楚的。“噢,那好吧。”袁半嘟囔了一声。
“嗯,那再见咯。”
“再见!”半半悻悻地挂了电话,干坐了半晌,起床。
周六是个大晴天,三月的气温不正常的飙升到近30度。沈木柔一身白色衬衫,外面豌豆绿开衫敞着,蓝色牛仔裤膝盖那边簇拥着一团绣花,典雅而不失俏皮,与当年不同的是齐刘海早已蓄了起来,今天还盘了个*头,早早地等在了S大门口。
袁半早上起来就觉得肚子阴沉沉的,完全不是窗外的好天气模样,就胡乱穿了件短袖,外面套了件格子衬衫,永远一副高中生的模样。
沈木柔家在S市郊外的一个镇上,那里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古镇,位于太湖之滨,属于江南丘陵地带,依山傍水,民敦物阜,丰富的资源蕴含了众多的名优花果特产,诸如名茶碧螺春、白沙枇杷、乌紫杨梅、大佛手白果、水晶石榴、水蜜桃、牛心柿、青梅、柑桔、白核枣、李等等,素有“洞庭十八熟”之彦。
沈木柔家正好位于其中一座山的山腰上,湖光山色之间才能孕育如此清新灵秀的姑娘吧。她家的阁楼就是一个很大的书房,许多文学类的书整齐地堆放在上面,沈木柔说小时候最喜欢把这些书一本本拉出来没什么兴趣又不放回去,把书房搞得一团乱,父亲又是高中语文老师,在这样的熏陶下,沈木柔不爱诗词歌赋这些个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而沈伯母是幼儿园老师,虽然年逾半百,性格依然可爱,待客很是热情,颇为周到。说话时带着当地的吴语口音,听起来特别亲切,软软的。这样的书香门第,还有可爱温柔的母亲,袁半想起了自己的父母,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家里面何时有这么其乐融融的时候,她总是提心吊胆,只有不必时刻为经济感到困窘才会有浪漫情怀啊。她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她的摘抄本里除了一些诗词,通常都是一些她觉得特别有哲理的话。有时候,抄这些让她益发自惭形秽,觉得自己根本就是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当然,这些风雅里头,她也是有一些特别喜欢的,她特别喜欢辛弃疾的,这是一种近乎信仰的偏好,不需要任何理由。
来到沈木柔家,看到伯父伯母之后,脑子里就一直缭绕着辛弃疾的一首清平乐。
《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袁半要的并不多,在职业上也是无甚追求,但求安安稳稳的一生。不过她追求完美至臻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子,在这江南一隅,在湖光山色的水波潋滟里,执子之手,然后一眨眼到白首。迷迷茫茫地流浪了二十二年,至始至终却找不到那个soulmate。袁半早些年学历史的时候,还觉得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挺好,自个儿管自个儿的,互不打扰。不过在现代社会物欲横流的滚滚大浪中这似乎太理想化了,太天真。
听说归隐山林的大侠们当年在江湖上都有一段故事,而这个故事一般把大侠们伤得透透彻彻,因此急着逃离。
吃过午饭,沈木柔就带着袁半去采草莓,走之前,沈伯母客气而热情地问了,“今天天气很热了,草莓棚里肯定很热,你们阿要把开衫脱了?”“你们带个篮子去吧,阿好?”
草莓棚里果真是热的可怕,沈木柔长袖衬衫袖子卷了又卷,袁半惊觉今天穿短袖果然是个明智的决定。
采草莓其实是个很累人的活,不过不靠这个吃饭,就是当做娱乐活动还好。尽管如此,两行草莓采下来,除了大腿酸之外,袁半觉得腰特别酸,站都站不起来,挣扎着站了起来,突然感觉下身一股暖流,靠,大姨妈来了。怪不得早上肚子就阴沉沉的,这下子大事不妙。
袁半扭扭捏捏地走到沈木柔边上,虽然同为女性,在个不是很熟的人面前,还是略感尴尬,几度挣扎后,明确了当前的主要矛盾之后,便开口:“呃,那个我大姨妈来了,那个我没有带姨妈巾,这个。。我们能不能就回去了。。”
沈木柔一听笑了,“哦哦,那这就回去吧,已经采了一篮子了,还很累。”
回到家后,袁半脑门上早已汗涔涔,手臂上却汗毛竖起,又冷又热,真不是个滋味。喝了沈伯母煮的红糖姜茶,抱了个热水袋,袁半便卧床熬疼,真的是痛不欲生啊,感觉整个腹部被掏空了,五脏六腑牵扯着阵阵绞痛,想睡根本也是睡不着的,只能抓着被面咬紧牙关慢慢熬,熬过了这第一天日子便好过了。在家里的时候,每次妈妈也会煮一碗姜茶,然后袁半还会嫌弃姜多了,还是糖多了,疼得厉害了还要哼哼唧唧,嗷嗷乱叫,这不是一种撒娇吗?人只会在有安全感的人面前撒娇。其实妈妈待她也是很好的,天底下哪有不待自己小孩好的妈妈呢?她怎么可以嫌弃妈妈呢?
沈木柔就坐在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