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才不喜欢你呢!”傲娇属性满点的明薇仰起头,死活不承认。
顾朗逗她:“那这是拒绝我了?”
“哼。”
“那算了。”
“喂!”明薇气得要命,“你怎么就不坚持一下下呢,太过分了好不好。”
这回轮到顾朗了:“那你喜不喜欢我?”
“谁要喜欢你啊。”明薇巴拉巴拉细数他的缺点,“绯闻多,各种讨厌,老是仗着功夫好欺负我,老管我,罗里吧嗦的和老头子似的……”
“是是是,不过,我们家的小金鱼也有很多缺点啊,比如说脾气大,爱臭美,又嘴硬,爱面子不肯吃亏,”顾朗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憋不住又笑,“但是我怎么就是觉得她那么可爱呢,嗯。”
明薇的脸色阴转晴,别别扭扭地说:“我要爸爸回来之后再结婚。”
这就算是答应了。
顾朗目光柔和:“好,都随你。”
既然一旦尘埃落定,明薇也不再闹别扭了,主动挽着他的胳膊:“你找了我多久?”
“两个多月,你被困在这里多久了?”他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明薇无奈道:“手机手表全部故障,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我走来走去都是这一片雾,也不知道多久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试着朝一个方向走走看吧。”顾朗紧紧拉着她的手,尽量使自己的语调轻松一些,事实上他的心情也并不糟糕。
虽然环境很麻烦,但是两个人刚刚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哪怕是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心中也萦绕着说不出的甜蜜滋味。
尤其是明薇,她被困在这里的这段日子,虽然竭力使得自己镇定理智一点,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好几次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也幸好不知道自己失踪了多久,她一直还环抱着有人来救她的信念,始终咬牙坚持着。
她的好强不允许她就这样轻易认输。
但是顾朗来了,顾朗既然来了,哪怕他们没有说破,依旧是原来的青梅竹马,她也觉得没有什么了,大不了就在这里被困一辈子。
从前她一直觉得,伴侣虽好,可是太容易厌倦了,她无论与他们玩得多开心,始终没有与那个人天长地久的冲动,她一直觉得自己会离开,好梦会结束。
然而今天没有。
那种她渴盼已久的,愿意与一个人隐居老死都可以的冲动油然而生了,明薇的双眼一刹那湿润起来,她听见自己内心满足的叹息:原来在这里。
原来就是你。
她停下了脚步,顾朗立即侧头:“怎么了?”
“走不动了。”她懒洋洋道,“又累又困。”
顾朗失笑:“好吧,来,上来。”
明薇熟门熟路被他背了起来,搂着他的脖子,感慨道:“好像回到小时候了。”
小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玩,结果迷路了,又累又困,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他会神奇地出现在她面前,挖苦教训她一顿,然后把她背回家。
那个时候,还是少年的顾朗背脊还没有这样宽厚,但是一样让人觉得很安全放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脊上,悠悠问:“小时候,你对我还是很好的。”
“我后来对你不好了吗?”
“也不算是吧,只是那个时候,总有别的事情。”
初中的时候,明大海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明薇有了很多很多的钱,也曾经被这花花世界迷花过眼睛,她一掷千金,仿佛那些钱是厕纸一样廉价,喜欢什么买什么,钱带来了太多的东西,奢侈品、朋友、溢美之词……太多太多了。
甚至曾有一度对迷幻剂产生过兴趣,然而到底踟蹰,跑去问顾朗,他倒是没有义正言辞教训她,也没有怒气中烧,不过是轻描淡写道:“感觉也许很不错,但是到底是假的。”
她试过一回,美好的感觉迄今难忘,然而仅此一次,再也没有尝试过第二次,那个引诱她的所谓的朋友也被她所疏远了。
“没有什么意思。”她是这么说的,某一天她好像就这样厌倦了奢侈无度的生活,重新变回了从前的模样,甚至从那个时候起,再也不戴什么金银珠宝。
玩久了,就觉得那不过是一块石头,虽然令人着迷,却也不必时刻佩戴。
可是就是这段时间,她和顾朗进入了截然不同的两段人生,她还在国内读高中,他却已经远渡重洋去往德国就读最好的医科大学。
之后,她游戏人间,他遇见了凌岚。
可是青梅竹马的情谊还是在的,她周游世界的时候会记得去德国看他,顾朗还记得某一天半夜,下了好大的雪,他写完论文早早就睡下了,结果却听见有人敲门。
还以为是凌岚,但是一开门,她裹了件大衣在风雪里瑟瑟发抖,她从他臂弯下钻进屋里,暖气开得那么足,她呼出口气,把外面的大衣脱掉,里面竟然只穿了一件吊带,连内衣都没有,半个胸脯露在外面。
穿得这样暴露,顾朗都想说她几句,可是她张开双臂与他紧紧拥抱,笑如银铃:“是不是很惊喜,开心吗,我来看你了。”
“开心。”
那是平安夜,也许她没有发现,可是后来想想,或许真的是圣诞礼物也说不定呢。
外面的风雪太大,她蜷缩在沙发里,要他烤面包吃,可是大半夜哪里有这种东西,他只能随便给她煮了碗意大利面,她用筷子把面条卷起来吃,嘴角都是番茄酱,吃完后打着嗝还吵着要喝咖啡。
结果喝了半杯牛奶就睡着了,他自然而然把她抱回床上去,那晚他们睡在一个被窝里,壁炉里燃着熊熊烈火,她枕着他的手臂睡得香甜。
他关掉了台灯,把被子在她脖子那里捻好,彼时,哪怕睡在一起都没有那么多的杂念,他只是觉得温暖放松。
有你真好。二十年来,顾朗始终这么认为。
作者有话要说:人迷路,但是心不再迷路了,其实之所以拖了那么久才告白在一起,是我认为其实没有戳破也挺美好的,暧昧的青梅竹马,多棒啊
不过在一起会更好的==
当然,按照作者一贯的尿性,题目是有更深层次的涵义的,这个故事……唉,本来不是想写这个梗的,但是最近心情糟糕,所以我决定大家一起感受下我灰暗的心情╮(╯▽╰)╭
说起来,最近糟心事儿真多,无论是掉收藏还是*的近况,唉,好事多磨难啊,我那么喜欢这个故事,曾经希望能写成卫斯理那样的系列,但是反响真惨淡,让我很郁闷= =
精心准备的故事总是遭遇滑铁卢,随便开的男神和离魂倒是不错,真是让我好囧啊你们造吗!
出差在外,更新不定,请大家体谅
最后,奉编辑之命询问大家,是喜欢《竹马使用手册》还是《脑洞里的世界》,哪个更能接受能吸引人
第63章 迷路04
四周的景物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明薇所熟悉的样子了,白茫茫的大雾好像消散了些许,明薇东张西望:“怎么像是寂静岭?”
这荒凉的小镇,灰暗的天空,弥漫着的绝望气息,实在是很容易让人想起某些可怕的恐怖电影。
顾朗道:“我们先四处看看。”
他们刚刚走过一条街,就看见了一支军队;穿着笔挺的制服;异常地帅气;然而他们身上的标志却让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眼皮子一跳。
那是属于历史上一个十分著名同样也是十分黑暗的组织团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是近代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顾朗拉着她躲进了最近的一栋建筑物,两个人沉默地看着这一支军队从眼前走过;顾朗曾经在德国留学过,对于德国的历史自然非常了解,而明薇哪怕不学无术,也认出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
两个人对视片刻,明薇先张了张嘴:“这是哪儿?”
“不知道。”顾朗说着看向他们躲藏的地方,那是一栋民居,但是门竟然没有锁,看灰尘已经荒废好久了,可是环顾四周,没有电视机,没有电脑,没有他们所熟悉的数码产品。
唯一算得上熟悉的也就只有收音机了。
“我现在有个想法,如果这不是电影布景的话,我们……好像中奖了。”明薇望着顾朗,他对她颔首:“我和你的想法一样。”
这如果不是在开玩笑,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回到了二战时期。
明薇皱着眉头,一脸嫌弃:“我一点都不想在这里过下半辈子,太糟心了。”
“稍安勿躁……谁?”顾朗猛地一喝,几步并作一步冲上了楼梯,明薇一怔,赶紧追赶了上去。
顾朗停在了一个空无一个人的储藏室里,又脏又小,结着蜘蛛网,他却不嫌脏,在墙壁上敲敲打打。
明薇捂着口鼻:“怎么,有密室?”
“嗯,逃到这里就不见了……找到了。”顾朗找到了暗门的缩在,轻轻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