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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繁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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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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