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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官到底是个浪荡的人,在将军府诸多不便,因此便别居而处,景重也没有强留了。只是府中的人更说景重吃醋厉害,竟是来一个走一个。加之今日景重身边又配了近卫,越发被人说他跋扈骄傲了。景重大概也知道一些,但已经不烦恼了,倒想道:“这样才好,众人都道我厉害,更该听我管了。”
景重又到内书房去,凤艳凰却不在,只见果然来了新的舍人,那舍人却是其貌不扬的,那内书使只对景重邀功道:“我知道景先生喜欢内涵好的,皮相不必在意,所以故找个这样的近侍将军。”景重不觉失笑,只暗道:“我已是个远近驰名的醋坛子了?”景重也只笑道:“不拘怎样的,只求心细、能办事的。”那内书使道:“自然自然。”
景重冷眼看了一回,觉得这新的舍人确实是个踏实人,便也不多话了。他坐着吃了一盏茶,那内书使又说道:“将军去开会了,怕是一时半会回不来。如果景先生有别的什么事的不妨先办,等将军回来了,我再告诉便是。”景重想了想,便道:“你不必管我。”说完,景重似想起什么,便往内室走去。景重一路畅通无阻的就进了将军的卧室,也没有人问。他慢慢的意识到,自己在旁人眼中是个什么身份。但他也不在乎了。进了卧室后,丫头汀兰问可要吃茶,景重摇头不语,那汀兰便走开了。
景重见卧室换了被铺,仍坐下来,仿佛想到什么,便打开了将军的床头柜。他记起那晚,将军就从那儿取了一盒软膏来润滑。他只想:“难道将军床头常备着这个?”他又从遥官的小厮处打听了一番,方知道凤艳凰也像遥官一样是守不住的,那么床头常备着那种膏药,也是可以想见的了。景重打开了柜子,往里头一摸,果然摸到了一盒膏药,拿出来一看,却是绿沉沉的膏体,已非之前胭脂红的那一盒。他又分明记得,那一盒是新开的,刚在景重身上用过,怎么就换了?难道已用光了?但自那天后,凤艳凰虽有对他亲热抚摸,却并没有上床,又怎么会用光了呢?难道凤艳凰真像遥官一样一天受不住的,又找别人去了?景重又自言自语道:“这是没道理的!我又为何胡思乱想?”
凤艳凰哪里知道景重的心事,刚从外面回内书房,那舍人便告诉景重来了。凤艳凰环视一周,便道:“那他已走了吗?”舍人便答:“似乎是进里面暖阁去了。”凤艳凰便从门走出去,到了暖阁去,却只见汀兰和另外几个小丫头在做针线。凤艳凰一阵失落,问道:“景先生走了吗?”汀兰笑着指了指卧室,凤艳凰才转为高兴,往卧室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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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觉得这文走向小言傻白甜了?将军高大上的形象也大崩啊!为什么写得他少?因为lz想保持他霸气美人的形象你造吗!【泥垢
其实他很爱小景啊!!你们感受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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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艳凰走入了卧室,便见景重正捧着那盒软膏发愣。凤艳凰走近,笑道:“你发什么呆?”景重想自己既然是个公认的醋坛子了,便也不转弯抹角,只道:“我看这并不是上次的那一盒。”凤艳凰一下就明白了景重的意思,便在床边坐下,笑道:“上次那一盒配方不好,天冷便容易冻住了。这个却好,而且抹在肌肤上能生暖,一下便化开了,所以才换了的。”其实这凤艳凰也是扯谎,原是上次那一盒药性较烈,景重文弱,不宜多用,因此才换了的。凤艳凰不好直说真话,便如此糊弄过去了。
景重便也索性追问:“将军床头怎么常备着这个?”
凤艳凰一边搂着景重,一边笑道:“你自入府当差以来,时常的留夜,我哪知哪夜能用上?自然要准备着。”
景重一时红了脸。景重却也奇怪,虽然自认是个爱吃醋的,但凤艳凰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也不怀疑。不过那药膏确实是未开封的,而且景重入府当差以来,也未见过有入幕之宾,便也十分信服了。凤艳凰确实是直钩钓鱼,就等着景重愿者上钓。要是景重上来了,他却准备不周,难保这尾滑溜溜的鱼儿又游跑了。
景重又有点羞惭地把头垂下,只是又被凤艳凰用手抬起了下巴。迎视着凤艳凰温柔的眼神,景重不觉难堪地说:“大哥哥会不会觉得我的心眼很小?”
“是很小,跟你的嘴巴一样。”说着,凤艳凰又将景重的下巴抬高了一点,低头吮吻了一会儿,又轻飘飘地说,“但是我很喜欢。”
景重有点迷茫地听着凤艳凰沙哑的声音,又凑近了一些,主动地亲了亲凤艳凰的嘴。他轻轻亲了两下,嘴唇就反被凤艳凰咬住,狠狠地蹂躏了一番。凤艳凰的手也不规矩地大肆非礼景重的身体,半刻不到的时间,景重的大衣和裤子就已经被甩到地上了,双腿也被架开放到凤艳凰的身体两侧。
凤艳凰是个武人,但他在景重身上却一点也不野蛮,既温柔又体贴,缓慢地律动,温柔地亲吻,深情的爱‘抚,好像对待宝物一般的珍重敬爱。景重平日是个最勤恳正直的,可在床上总是对凤艳凰的体貌如痴如醉,而这份痴醉在脸上总会坦诚地呈现。凤艳凰自然很享受那糅杂着崇拜与痴恋的目光。最可爱之处是,小公子即使身体被蹂躏得发疼,却仍然因迷恋而拥抱凤艳凰,一刻也不愿分离。
汀兰听见里头动静大作,便与几个丫头走开了,见平静了,才悄悄掀起帘角,看里头有没有需要伺候的,却见卧室里已经风平浪静。因为刚才太过仓促急切,景重身上还挂着白色的中衣,只是除此之外却是赤‘裸的,股间残存着二人的体液。不过这一切都被薄衾掩盖。他与凤艳凰盖着同一张被子,凤艳凰却是斜躺着,被子只盖到腰身,能看到他上身是不着寸缕的。景重松散地披着薄薄的单衣,头枕在凤艳凰的胸口上,仍霞飞双颊,微微喘着气。
凤艳凰摸着景重的发丝,只道:“你近来是不是太忙了,头发也没时间修剪了。”
景重却拨开凤艳凰的长发,说道:“你不喜欢我长发吗?”
凤艳凰笑道:“都喜欢。”
景重沉默了一会儿,却说:“我以为你喜欢长发的。”
凤艳凰本人是长发的,那么想当然耳,他大概也是喜欢旁人长发的,不论男女。但这话由此一说,也能令人想起之前与凤艳凰有过关系的男人都是长发居多,包括娇艳的名伶,又包括傲慢的蓝仪,都是一个个的长发美男子。凤艳凰轻轻抚拍着景重的肩膀。景重拨了凤艳凰的长发到肩后,才细细抚摸一道从肩膀过的伤疤。凤艳凰抓住景重的手,说道:“这个有什么好看的?”
景重却道:“你不知道男人的伤疤是徽章?”
凤艳凰笑道:“那我祈求小公子千万别领什么徽章,可不是好玩的。”
景重又说:“将军是个有经历的人,这儿、这儿,这些伤疤,我都不曾知晓。你是从哪儿来的,认识过些什么人,我也都不知道。”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凤艳凰说,“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想不起来。”
景重默然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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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艳凰又更抱紧了他一些,又指着自己胸前的伤疤,说道:“这些伤疤,并不只有什么士兵才有的,就是个街头混混,也不少,没什么稀罕的。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我却不忍你跟我一起经历。我自己偶尔也难以回想,在战场上,我眼中是没有人的。”
“为什么没有人?”景重难得听凤艳凰说这些,不禁听得入神。
“我也不知道——也许这样想的话,会好过一些。”凤艳凰脸上没了平常那种轻柔的笑容,仿佛陷入了乌云之中,“你想,每个人都可能在下一刻死去——无论是敌人,还是战友,或者只是不小心撞枪口上的平民,谁能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有人觉得那样是惊心动魄的,比如老乐,我却只是心如止水——或者是心如死灰,我不去关心身边的人,甚至不去关心自己。”
景重愣了半晌,那样的日子和心情,他确实是无法体会的。
“后来我成了将领,慢慢的才好了些,只是强迫自己去习惯,但是那时我每天都不轻松,我不是老乐,老乐这方面比我强,真的,他由衷地喜欢战争这样的游戏。”凤艳凰把头搁在景重的头上,轻轻吻了一吻,“也许你接受不了,但我还是该跟你坦白,我在十年的征战当中,每当平静有闲时,我就会那种地方找乐子,而且是一去就日夜不分,昼夜颠倒,一连很多天都不离开……那样我才能稍微像个活人。在你听来,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