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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帅哥驾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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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乌鸦嘴!快帮我拿衣服来啊!

我不是丫鬟,任务无法完成。

你!那好,你到外面去,让那个男人闭上眼睛。我偷偷摸摸的溜出去!

好的。两分钟之后你就可以出来了。

龅龅也没有戴手表,就在心里面默默的数了120下,然后终于又担心那边还没有闭上眼睛又等了一会儿,才偷偷摸摸的开门弯着身子溜了出来,以为情圣这会儿一定被桃花大仙催眠了,谁知道她刚打开卧室的门,情圣就站了起来,他回头一看,看到了尴尬的一幕,楞的说不出话来,他没有闭上眼睛,反而是睁着大大的眼睛,上下打量着龅龅的身体,就像欣赏一个艺术品似的。看的出来,他还是很看好龅龅的身材。细细的腰,皮肤黝黑结实,有着一种健康的光泽,只是。。。。。龅龅发现他似乎有些挑剔,恨自己怎么反应这么迟钝,就傻傻的站在那里只供欣赏不能触摸,她终于点了活穴,跑进了卧室,关山了房门,心里砰砰的跳着:什么鬼日子!招了一个色鬼进来。桃花大仙桃花大仙! 她咬牙切齿的叫着,她是老板,完全可以炒掉这个桃花大仙,以后没有任何瓜葛。

一团白烟从门缝里飘了进来。

我刚才不是让你闭上他的眼睛吗?

我是闭上了他的眼睛啊!我使用了一种催眠法,让他打瞌睡,可是他还有耳朵啊,他听见了你开门的声音,然后就突然惊醒了。这不是我的错啊。

你不用解释了,你没有把事情办好就是你的错,我们不要再合作了,我今天真是囧大了,以后还怎么活?

正在这时,情圣在外面敲门了,龅龅已经穿好了衣服,她打开门,怒气冲冲的说:刚才你偷窥我,你还是去住你的宾馆吧!

我可以去住宾馆,但是我不是故意的,其实人体没有什么,你想想,原始社会大家不是都没有穿衣服吗?

一个原始社会真是说到龅龅的心坎上去了,她突然觉得有一种碰到知己的感觉,心情好了很多:既然你这么想那我也不怪你了,你还是不要住宾馆了,就住在我这原始部落吧。

158 抱着自己

情圣扶了扶眼睛,然后像日本人鞠了一躬,说了一句日语的谢谢,幸好龅龅是学过日语还是听得懂,可是她假装听不懂,生气的说:我是英语老师。

于是情圣又搞怪的说了一句thank you! 还很虔诚的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愿主保佑善良的姑娘。

你是基督教徒吗?

不是,但是我愿意为你入教,如果你觉得我刚才的道谢不够真诚的话。我家旁边就有一个基督教堂,我可以为你去那里报名入教。

不必了。 龅龅觉得他有点油嘴滑舌,也许对别的女人很有杀伤力,但是她不吃这一套。

情圣看着房子,很喜欢,他说:你是老师吗?住在这么豪华的房子里面,你算一个富婆。

请不要用豪华来形容我的房子,这里是我的原始部落,没有豪华可言。我在这里就是一个原始人,回归本性,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爱不穿衣服就不穿衣服,爱唱歌就唱歌,爱跳舞就跳舞。你看我吃生萝卜生蔬菜,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龅龅说着洗干净了一个生萝卜,她就开始吃了,她一般情况下是不敢在外面吃的,别人看见了要议论。谁知道情圣没有笑话她,反而伸手问她也要吃一点生萝卜,并且说:吃生萝卜很好的,生萝卜可以清肺止咳,我在医院就想吃呢,可是没有给我买。

龅龅很高兴,去厨房切了一小片给他吃,谁知道吃第一口下去他就痛苦的直捂着嘴巴,因为生萝卜的味道又酸又辣,很刺激,并且他觉得生萝卜汁水很快就顺着食道往下走,很快就刺激到了他的胃部,甚至心脏,有种萝卜中毒的感觉。

你怎么啦?龅龅连忙端了一杯水过来,让他喝水冲淡萝卜的刺激。等到他平静下来的时候,抬起头来,眼泪都出来了,龅龅说:天啊,我的萝卜有这么难吃吗?

是啊,以前只是在理论上学过萝卜的药用价值,没有吃过,太难吃了,我估计原始人都不吃,原始人应该 是生吃一些毛毛虫之类的吧。你生吃吗?

我生吃蚯蚓啊!

情圣真的震惊了。他下意识的离龅龅远了一点。皱着眉头说:你生吃蚯蚓?味道怎么样?

不是你想像的那么恶心,我是这样吃的,把蚯蚓挖出来,然后洗干净。然后放在一个密封的容器里面,过了一段时间,蚯蚓就化成水了,然后就可以喝了,你可以加糖加醋什么的,味道还不错。

情圣的兴趣被挑起了:我知道蚯蚓在医学上叫做地龙,是一种中药,但是我真的没有吃过,你家有吗?我到时想尝一尝。

有啊。 龅龅很兴奋的走到冰箱。从里面拿出了一瓶酒:来,这酒里面就有地龙,你要不要喝一点。

情圣接过酒瓶,看见酒的颜色很深,有点接近酱油的颜色。估计里面有几百只蚯蚓的精华在里面,他已经开始恶心了:算了,不喝了,我反胃。

龅龅嘲笑他,打开酒瓶自己咕噜噜的开始喝了起来,情圣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个奇女子:少喝一点,会不会醉掉啊。

不会醉,但是我等下喝完有可能要变成蚯蚓哦,在地上爬来爬去,你不要见怪。

情圣的后背已经起鸡皮疙瘩了,他有点后悔来到这个所谓的原始部落,原始女人要是真的变成了蚯蚓,他一定也会被吓死的。看着情圣煞白的脸,龅龅坐下来,架起了二郎腿,十分 的鄙视眼前的这位医学博士:你真是太差了,读那么多医书有什么用,这也不敢那也不敢,医学能有突破吗?

可是你这蚯蚓不能吃,在医学上,药物都是要经过加工处理消毒的,蚯蚓生活在那么脏的环境下,吃了会有很多病菌的。你每天都喝这种酒吗?到底有什么作用?

我不是每天都喝,只有到了我的原始部落我才喝。

你不是经常住在这里吗?

偶尔啦,我一般都是住在乡下。喝了这个蚯蚓水,身体会变得更加柔软,然后晚上会睡的更香,你到底要不要尝一下吗?你是医学博士,怎么这么没有冒险精神,喝吧。

在龅龅的执意要求之下,情圣壮着胆子喝了一点,他已经做好了恐怖的表情,但是喝完之后,发现不对劲:这是什么味道?感觉像可乐?

哈哈!这就是可乐!

吓我一大跳,原来你在说谎!你是冒牌的原始人!

是啊,我是冒牌的原始人,生活在现代社会里面,根本就不可能成为原始人,对吧?到处都是化学机器。好吧,你去洗澡了,洗澡之后好好休息一下,我去帮你打扫一下卧室。

说完,她就去整理卧室了,那个房间长时间没有人住,积满了灰尘,龅龅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才把房间弄干净,她平时根本不打扫卫生整理房间,可是为了客人,她还是热情好客的,不辞辛苦的准备好最舒适的环境给客人住。情圣洗完澡之后,裹着一件浴袍,是他自备的,龅龅很久没有看男色了,看着一个刚刚出浴的帅哥心里确实春心荡漾了,就像肚子饿了看到了最喜欢吃的饭菜,饥渴。但是控制住,只多看了一眼就说:我要去睡觉了,你的房间我已经准备好了,你就把这里当成你的家里吧。对了,如果晚上要吃药或者感到不舒服的话就拨打我的电话,我的电话整晚开机。另外,我的wifi密码是我的电话号码。 龅龅啰哩啰嗦的说着不就是为了多看帅哥一眼吗?但是,她知道自己绝不是爱上了这个男人,只是对异性的吸引而已。

好的,你去休息吧。

龅龅回房休息之后,情圣并没有去睡觉,而是坐在沙发上又看了一会儿书,这本书是他在住院期间,班花买给他看的一本朱自清的散文集,他以前也是一个不喜欢看书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住院的时候,看着一本有着书香的散文,伴随着风铃,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是看的很舒服,比起上网,玩手机,聊天,看电视更舒服。他一定是老了,才喜欢看书,才喜欢清净,但是他喜欢这种老去的感觉。

就在几年期还觉得自己豪情满怀,这个世界任由自己去消费去享受,可是这一年以来,他时常有一种不在人间的感觉,似乎要老去离开这个人世了,看破了很多红尘世俗,许多事情变得没有意义了,活着似乎就是一种惯性,生物钟都在身体里面定时了,规定的时间起床,规定的时间去上班,下班,吃饭,活着越来越像一个机器。虽然看破了,无味了,可是也更加珍惜了,说不定哪天就真的放手离开了,那些没有完成的人生愿望要快点实现才好。

读到朱自清的父亲的背影,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很小的时候,父母的关系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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