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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分食物给野猫,那只狗多少有些妒忌吧,有我在,猫们有恃无恐,根本不再将狗放在眼里,狗只好趴在地上时不时发出几声不大乐意的呜咽。当然,我每次都将食物分在离狗远些的地方,我走后,那只杂毛猫也许还会招呼其他更多不愿靠近人类的同伴来进食,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后来院子里听不到猫狗打架的声音了。
野猫缘何变得多起来,我忖度,是现在越来越多人家将不想要的猫或狗随便赶到街上,任其死活。
野猫的社会结构如何,是否同人类社会一样我不甚清楚,但绝对要比人类社会单纯得多。
我蛮好奇那只白色杂毛猫在它们的社会中居于什么位置,因饲主抛弃而流浪的野猫总归和一出生就以野猫身份存活的猫不同,总觉得它们比较难融入野猫的群体,毕竟身上带有早同类排斥的人类的气息,不过是它的话应该没有问题,它确实聪明非凡,又会顾及同伴,即使不是这附近野猫的头领也该是一个小团体的主心骨。我想,无论动物还是人类的社会中总会有些与众不同而又出类拔萃的存在,这一点是共同的。
倒是那些随便抛弃猫、狗的人们着实该彻彻底底反思一下!或许它们不足以重要到要人们为它们养老送终,但他们毕竟陪伴过你们,为此也不该想要就养养,不想要了就扔掉。是的,你们没有这种权利!与其如此莫不如当初就不要饲养。呵,世上种种生物,最无情的非人类莫属。
说了这么多,你肯定好奇我为何讲起这些吧?我就是想要告诉你,在厂里我并不孤独。你瞧啊,我和这些小动物混得很好,有它们陪在身边,仰起头会发现连头上的天空颜色都变得纯粹了,比起和周围那些无聊透顶的人接触还是和动物交流比较畅快啊。
你要问我是否收养了它们?我回答是否定的,我很喜欢它们,会为它们准备食物,可半点不想当饲主,它们何时腻了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尽管走,想回来看看我也自是不胜欢迎。我喜欢保持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不愿意谁的自由被束缚,只要怀有感情就算不是每天守在一起心中依然是温暖的。啊……当然了,分开太久也不好,我和你之前毕竟不同于与那些小动物的感情,久久被思恋所折磨的日子并不好过呢。
这样,发掘身边美好的事物,这项技能我多少算是学会了些吧?”
看罢,乐言将信纸反过来,背面依然标有日期:19X2。5——这封信应该写于那年初夏,写信人还未离开工厂以前那段日子。
推翻先前那些臆断,一切线索重新归于零点,必须从头归纳。写信人、收信人统统是未知的陌生人。
阁楼地板上散乱着所有的信封,乐言打了哈欠,藤箱里的信悉数倒出来,加上之前拿走的六封,共计一百五十六封,想要将它们按照时间先后排好顺序势必一一掏出信纸看其背面,一时半会儿弄不完啊。等到歇班再慢慢整理好了,今晚随意挑几封看看吧。单说这些信的委实有些意思,语言表达很清楚,尽管多半是一心抒发思念之情,可也有不少叙述身边的琐碎趣事。
这样也不坏呢,就好像在看打乱顺序的故事片段,然后在脑中将整个故事组合起来,最后按照正确顺序再读一次验证自己的组合哪里有偏差,蛮有意思的,有些类似于组装拼图吧。
猫啊……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眼下外婆养的老花猫,也是买菜时从街上捡来的,刚来的时候它正值壮年身手敏捷,爬上墙壁从阁楼窗户跳进来毫不费力(或许实际上它真的这么做过),外婆为了逮它没少费劲,这几年渐渐上了岁数,行为安稳多了,偶尔也会向往去外面探险,但更多时候是懒懒地趴在地上享受阳光。
老了啊……这里的一切都在静默中安然老去。
乐言和母亲建议之后,转天便带着几件简单的行李回到老宅,外婆自是欢喜,可没一会儿便又将他的名字叫错。
此时,外婆正在下面的房里安睡。她一般睡得很早,一觉到天亮,见她睡下乐言便爬上阁楼,放好折叠床直接睡在上面,反正地方够铺开床就好,这里已经简单打扫过,再说睡着了感觉不到整个空间是否窄小。
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快12点了,今晚横竖不能继续啦,搬到外婆家,以后每天早上都要打出骑车到地铁站的时间,势必要比在家里更早起些。他将信封归好收进藤箱放回原位,随后在折叠床上躺下。
*
乐言觉察到“牛皮女王”身上的变化,大约是在搬回老宅两个礼拜的时候,并非刻意关注她,同在一个办公室久了,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这件衣服是新买的、换了新手机之类的小事必然一目了然。
“牛皮女王”整个人都不同于以往了。这不是说她动了整形手术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亦不是突然醒悟想法设法提高自身修养从内在散发了出了高雅的气质,更不是脱胎换骨一改往日无所事事的懒散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工作,而是神采变了,浑身上下包围着那种沐浴在幸福中的女人特有的光鲜,整个人显得光彩熠熠。
“莫不是真的钓到金龟婿了?”乐言料想,不是说女人恋爱就会变漂亮吗,想必“牛皮女王”也不例外,至少给他的感觉是她身上散发出恋爱的气息。转念一想,轻轻摇头,不晓得这位金龟婿看上她哪一点?外表吗?说实话,化了妆她大概也能跻身美女行列,反正谁也没在这间办公室里见过其素颜的真实面目。算了,若是换做自己横竖不愿同这种肤浅又爱慕虚荣的女人私下多打交道,更不要提什么交往了。
“牛皮女王”此时正轻声哼唱着时下流行情歌的调调,拿着指甲锉打磨她那不比利器逊色的长尖指甲,丝毫没有注意到斜前方瞟过来的视线,当然她从未将乐言放在眼里,同办公室的三位男同事估计全都入不了她的眼界,不过是为了躲避麻烦的工作、打发待在单位的无聊时光不得已和他们说话罢了。
那长长尖尖的白色指看得乐言背脊发凉,不由得想起来了金大侠笔下善用“九阴白骨爪”的梅超风,试想一下半夜尿急醒来,一眼在朦朦胧胧的黑暗中看到那么一双手在脸前做出“抓”的动作,胆小的估计会当场失禁。他不禁浑身一激灵,撤回视线,下意识低头瞅瞅自己的手,每天必须接触电脑键盘的人没几个会留长指甲,因为敲键盘实在不方便啊,兴许哪天一个不留神指甲盖就整个掀了,再说也着实不方便,太影响效率。难怪她打字这么慢,一千字不到的文案足足可以磨蹭一下午。
乐言揉了揉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决定不再为“牛皮女王”分神,不经意抬起头正好和姜某人对上眼,为了缓解尴尬他立即笑了一下,笑得有点僵硬不自然。真奇怪,这几天都一样,是自己的错觉吗?刚才自己偷瞄“牛皮女王”的工夫,就有意无意感觉到对面投来的视线。
搬回了老宅,怪梦倒是还没做过,可睡眠质量却更差了。躺在床上闭上眼就恍恍惚惚的,意识仿佛变成了浮游生物在某个陌生的地方飘荡,那种感觉就是。。。。。。意识介于清醒与睡眠的临界,天亮醒来时倦意全无消退的迹象。起初几天,乐言认为是太久没有回来住了不习惯来着,有个一半天的光景就适应过来了。外婆通常早睡,可也有几天偏吵着要看深夜电视剧,其实那部片子首播的时候她已看过,但忘记了,非说是新片一定要看,乐言没办法只得由着她哄着她,将折叠床搬到楼下,靠着客厅一侧墙壁放好,以便外婆半夜有事好及时照应,但更加睡不安稳了。不过这么着,外婆身边几乎全天有人,母亲下去照例会过来。其实母亲也说实在不行就请个看护吧,家里负担得起……乐言打断她坚持自己住过来。
“嗳,我说……”姜某人刚开口就停了下来,看起来像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要说。
“怎么了?”
“……就是那个线香,”姜某人有点烦躁不安地“嗤嗤”使劲挠几下头发,数秒后,仿佛下定决心似的问道,“你用了吗?效果究竟怎么样?”
“啊——”乐言愣了一下,这才恍然大悟,这些天忙忙叨叨的压根把这茬儿忘到脑后了,那天将线香从包里拿出来就一直放在房间桌上,根本没带到外婆家。
“哎呀,瞧我这脑子,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我一直住外面呢,改天、改天一定试试!”
“噢——”原以为姜某人听了搪塞的话会露出不悦的表情,却恰恰相反,他听到还没有用,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