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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的奋斗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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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问过我,哥哥去哪里了?我很害怕,我把画册和蜡笔放回原处,我说我不知道。父母找了很多天,在后来的日子里,又想尽办法地找了很多年。慢慢地,他们再不会在我面前提起过林晓麒。家里似乎从来都只是一家三口,从来没有过那个人的存在。
  我不知道每个孩子究竟能够记得多大年纪时发生的事情。林晓麒的失踪,却是我生命的断点。七岁那年发生的事,我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亦不曾忘掉。
  “哪有那么多巧合!”谭流突然笑了。他说,“你看,那种风景很平常,恐怕只是Adam采风后来的灵感。眉间有痣的人也不少见,长相相似的人更多。何况……Adam是香港人,他有良好的家世,宠爱他的父母。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你走失的哥哥。”
  我摇头。我不能凭着一颗痣和一幅画肯定什么,我亦无法去否定。
  这个世事的离奇,我早已见识过。
  我闭上眼睛,感到格外的疲倦。
  几个小时前,谢鲁打来了电话,说蒋文生要见我。我敷衍,“我这两天很忙,马上要开业。开业后,我一定去看他。”
  谢鲁一言不发地挂断了电话。
  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学会了欺骗。不过那时,我尚是天真的。天真的妒忌,天真的邪恶。一别十数年,回头一看。原来天真便是那种最不可原谅的龌龊。它残害着别人,却又不断地祈求原谅,收获理解。
  “你如果有疑惑,我可以去向他的父母求证。”谭流轻声说。
  “不必了。”我站起身来,拿起抹布开始擦拭茶几。
  “即便是真的……”谭流握住我的手腕,“如果没有你,我不会遇见他。”
  “如果没有他,你也不会认识我。”是。如果没有他,蒋文生也不会认识我。
  “我会去求证!”谭流说,“如果你真的是他的弟弟……”他看着我,眼眸是一往无前的坚定,“我不会放过你的。”
  谭流,你是不肯放过你自己。
  就像我,也无法放过我自己,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昨夜,和筱麟逛了一夜的街。
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在同一个夜晚。逛街。
从凌晨到天亮。
直到zombies都睡着了。
当然,你知道。
那条伟大不肯熄灯的街道,名叫
淘宝。



40

40、请假一日 。。。 
 
 
  花哥:我来帮晓拂鸾纱请个假。她今晚不能更新了,碍于某种不好明说的原因。请大家谅解。明天晚上我会在9点或者10点准时出场。以后大概也是这个时间。
  围观群众:不好明说的原因是毛?
  花哥:她是个攻嘛!纵神马过度神马的,你们明白哈……
  围观群众:她丫拿根儿黄瓜还真就把自己当个攻了!!
  花哥:咳咳……总之,这个请假表明:她确实是个日更的勤奋之人。而且打算把这个勤奋一直延续到把活人写够了,再去写死人。一直以来,她的勤奋,是有目共睹的。相信大家也能够明白,所谓xxoowsydbhbt……
  围观群众:花哥,当了老板,外交辞令说的越发来劲儿了……
  花哥:咳咳……最后,明晚,咱不见不散。如果不高兴,就去抽打猫桥吧,反正那家伙喜欢老女人。(躬身退场)



41

41、我是一只氤氲的虾(上) 。。。 
 
 
  刚在公共电话亭打完电话,心里踏实了许多。他说会派人来接我,可是我不想离开。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我还没来得及通知晓麟。那孩子也许被吓坏了。如果我手下的人去找我,很可能会把门锁撬开。这样,他就会出来。也许,他会来这找我。
  我穿过旧城区的菜市场,躲进我那将要拆迁的秘密基地。
  这个世界依旧令我烦躁,扯着嗓子和菜贩讲价的臃肿妇女;不小心撞他一下,他就叨唠起来没完的老人;永远脏兮兮的小孩子;虚荣的高中女生……
  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对人耐性的艰巨考验。
  桌子上的泡面发出了一股难闻的馊味。如果是晓麟在就好了……房子外面有细琐的声音,我竖起耳朵凝神地听,握紧了手中的水果刀。
  “不许动!”那些警察动作太慢。我一个闪身,退到了旧房子的死角里。
  “你们不要动!不然我马上自杀。”冰冷的水果刀抵在我自己的喉咙上,有尖锐的痛感。他们找到那孩子了吧。那孩子,终于学聪明了,希望他没有吃什么苦头。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可以说。你们不要动!不然我保证让你们后悔!”
  为首的警察端着枪,目光炯炯地,很有威严的样子。“跟我们回去,配合调查,会有宽大处理的机会!”
  开玩笑,做了这么多年的社会渣子,你们的套路我会不知道吗?我不禁咧嘴笑了起来。
  算了!反正我已经活腻歪了,也再没有什么后事可以交代。只是我小虾,死也要做一个站着死的人!
  墙角的旧水泥墙不断地向我的身体里渗着寒气,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异常的平静。这让我为自己感到自豪。“不要企图打我的手或者肩膀,除非你们有把握在我自杀前,把两只同时打断。我可以告诉交代你们想要知道的……”我静静地说着,思绪却不觉飘远。
  也许,我还有几秒钟的时间,回顾我这糟糕的一生。那些始终藏在记忆中的图片,如同故事插叙,或者影像倒放一样。那孩子说,这种手法,叫做蒙太奇。
  我咧着嘴,满意地笑了起来。
  
  记忆中,H城的天空偶尔很蓝,天空有大片大片的云彩铺陈着,挡着日光照不下来。
  夏天,会有蒲公英偷偷生长。在路边的花坛里,在十一中操场后的空地上,在孤儿院破砖墙的夹缝中。
  他们叫我小虾,因为十岁之前的我异常瘦小,总是佝偻着身子,像只虾米。
  
  H城很大,孤儿院却在城市的郊区,北山的山脚下,靠着一座破落的火车站。从农村来H城的人,经常要在这里倒一次车,才能到达城区。H城坐落在北山脚下的一块盆地中,像一个巨大的模型,精致,却不真切。有时候我和小猪爬上山顶,顶着呼呼的冷风,便觉得自己是站在这个世界上最顶端的人。有好几次,小猪都缩紧大衣,紧紧地抓着我的手。大声的说:“小虾,你看!”他的声音很兴奋,充满了战士才有的无畏。于是我便放眼望去,夜色中的H城,五彩缤纷灯火斑斓。城市中高矮不齐的楼群,像甲壳虫一样的汽车。
  “总有一天,我要生活在那里!”小猪的声音很豪壮,虽然整个人都冷得瑟瑟发抖。“我要穿西装!我要穿皮鞋打领带!我也会有自己的车,好大好大的房子……”我安静地听着小猪的豪言壮语,觉得有些好笑。我们已经不小了,过了愿意被人收养的年纪。学习又不好,只是做渣子的命。
  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好事,总不会让你感到满意。所以,我认命。
  我经常想,H城一定不是我的家。我想我的家,一定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有一次在电视上,我看到一个叫丽江的地方,我认定那个地方,一定是我的老家。
  “扯淡吧你!”小猪有时候会嘲笑我,“你想哪儿是你的老家,哪儿就是老家啊?”
  我不理他。他总是不懂。一个人,一定要有一个叫家乡的美丽地方,才有活下去的根基。小猪从小就和我不一样,他向前看,从不回头。而我,尚有梦想。
  后来,那孩子告诉我,通过努力才能达到的,叫理想。而永远无法到达的,则是梦想。
  丽江,是我的梦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那是可以到达的梦想。
  
  第一次看到那个孩子,那年我12岁。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样挤进小市场,解馋。我在一个混沌摊前看到了他,他站在那里安静地哭着,嘴里念叨着什么蜡笔。我愣住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像女孩子一样好看,比花朵更好看。
  “嘿,你是说蜡笔吗?”
  他大大的眼睛,像黑葡萄一样看着我。“你看到我的蜡笔和画册了吗?”
  我歪着头,努力地直起身子,“不就是一根根的那个蜡笔吗?还有一页页的画册。”
  “对!对!”那孩子傻了吧唧的点头,脸上的泪珠很透明很晶莹,顺着那小小下巴,滑落。
  “跟我走,我还给你!”我从小就是一个做渣子的料!我想要的东西,我总会想办法骗到。骗不到,也要抢到。一块熏肉是这样,一个小孩,也是这样。
  我把他关在了后院的仓库里。那里不常有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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