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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恋作者:恋人未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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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雨刚把手枪的保险打开,忽又想起就这么开枪的话,警方很容易就能从子弹的轨迹上推算出崔明朗在死亡的那一刻是躺在地板上的。但反复斟酌了一下,林雨并没有冒险将崔明朗从地上扶起,深吸了口气,再次看了一眼自己的离开路径,接着便扣下了扳机。
  “砰!”
  在空荡荡的楼房里,这么一声枪响显尤为震耳,林雨的手也被枪的后坐力震开,顺势放开了崔明朗的右手,直起身,飞快地向烂尾楼外走去。
  这座烂尾楼本就位于商贸区的边缘地带,周围并没有多少居民,此时又是冬季的深夜,夜游的路人亦寥寥无几。
  林雨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这声枪响,不但直到他从烂尾楼里顺利离开,进入到旁边另一条巷道的阴影之中,也没看到有人向烂尾楼的方向走来。
  林雨没再急着离开,低头看了看脚下,见自己已经站在了不会留下脚印的水泥街道上,便从双肩包里拿出合脚的鞋子,把那双小两码的旅游鞋换了下来。
  这一次,林雨没再把脱下来的鞋子放进背包,直接拎在手里,转身朝住处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林雨将这双鞋扔进了一处居民区的垃圾箱,把那枚藏有毒针的戒指和手机里的手机卡分别丢进了两处下水道,然后又绕了一个圈,并在中途换了外套,这才挑拣着那些僻静的小路,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白白菜看官打赏的地雷!
  上一章留下了一个bug,不知道看完这章后,大家会不会发现。
  PS:鉴于我没杀过人,也不可能教大家如何杀人,所以本章节的内容肯定是不切实际的,大家别较真哈。



41、杀人的理由

  回到家,林雨没有马上入睡,拿出背包里的连帽衫,和头上的帽子以及手上的橡胶手套一起丢进浴室的浴缸,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当这些东西全都变成黑灰之后,林雨打开水龙头,把这些灰渣冲进下水道,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先是发了会儿呆,接着便抱着膝盖,呵呵呵地轻笑起来。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紧张是难免的,但当扼杀的生命从一个变成一位数,进而又逼近至两位数的时候,那种感觉,已不会再比掰断一根筷子强烈多少。
  林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要杀人,甚至喜欢杀人,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同性,会像女人一样被另一个男人压在身下。
  不过,或许就像某本心理学书籍上所说:每个人都有过杀人的幻想,但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只是幻想而已,只有极少数人才会将这种幻想付诸实践——警方将这种人称之为连环杀手,部分学者则固执地认为这种人其实是一种脑结构存有异常的精神病患。
  林雨不确定自己的大脑是不是有问题,他只知道,虽然第一次杀人是在车祸之后,但想要杀人的念头却是从幼年时就反复萌生的,而在那期间,他所蒙受的最大创伤也不过就是因为淘气而被母亲把屁股打到通红,绝对不曾伤及大脑。
  而且,随着年纪的增大,想要让他人死去,想要把利刃捅入他人胸膛的欲|望也跟着增强,林雨终于忍耐不住,把这种感觉告诉了母亲。
  林雨本以为母亲不会相信,但母亲却马上变了脸色,用从未有过的严厉语气狠狠地训斥了他,不许他再胡思乱想。
  后来,林雨才知道,他其实不只有一个姑姑。他的那位奶奶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并不是他的大伯,而是一个女孩,只不过,她患有先天性的精神病,十几岁的时候就被送到遥远的乡下,嫁给了另一个有生理缺陷的鳏夫。
  这个女孩的存在是林家的一个禁忌,爷爷奶奶把她送走后就绝口不提她的存在,除了最年长的大伯,林家的其他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姑姑。直到很久以后,那位姑姑的孩子找上门来,逼得爷爷奶奶破费了一大笔钱财把他打发掉,这才让林家的其他人获悉此事。
  显然,林雨的话让母亲想到了他的那位姑姑,生出了林家的精神病有可能遗传的担忧。
  林雨原本就很清楚这种感觉是不正常的、错误的、危险的——杀人是犯法的,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常识,林雨更加不想因为自己的不正常而被母亲讨厌,像那位从未谋面的姑姑那样被自己的母亲抛弃。所以,被母亲训斥之后,林雨便努力将这种欲|望强行压制下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养成了写东西的习惯,试图将自己的种种情绪通过文字发泄出来。
  可是,母亲死了。
  于是,一直缠绕在林雨身体里的那条锁链便也跟着断了。
  再之后,自欺欺人的文学创作也失去了它本就微弱的一点效力。
  林雨深深地吸了口气,从不理智的情绪中挣脱出来,站起身,用洗涤液将整间浴室彻底清理了一遍,然后又来到厨房,把暗格里的东西该扔的扔,该换地方的换地方。
  作为一个勉强也算是在具有高干背景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林雨很清楚国家机器是多么的可怕,更清楚在庞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所谓的完美犯罪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只是,机器本身固然称得上无懈可击,但让这部机器能够正常运转的能量——人力、物力、财力却并非无穷无尽,这就使得这部机器不可能对所有犯罪全都一视同仁,总要先甄别出轻重缓急,然后再有选择性地进行处理。
  正因为这个原因,林雨一直非常克制地选择着自己的猎杀对象。除第一次之外,之后都尽可能选择那种与自己毫无关系也扯不上关系的人进行随机性猎杀,使用的工具和作案的地点也从来都不重复,更不收集所谓的战利品,以免被归入连环杀手的范畴,成为国家机器的重点稽查对象——警方查案总是习惯于先从犯罪动机查起,当他们找不到犯罪动机的时候,那个案子便十有⑧九会陷入僵局。
  林雨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能一次又一次地逍遥法外,时至今日,他能够叫出姓名的被害者,包括崔明朗在内也不过三个。
  但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和监控设施的普及,想要不留痕迹地杀掉一个人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自去年开始,连购买火车票都要求实名制之后,交通也成了异地犯罪的难解之题,利用火车票制造不在场证据的可能性更是变得近乎于零。虽然搭乘长途汽车仍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但汽车的空间太小,乘客的数量有限,一旦遇到个观察力敏锐、记性好的司机,那效果可比被监控摄像头录下还要可怕。
  于是,林雨不得不暂时停手,老老实实地待在江南的家里,思考更隐秘安全的杀人方式,或者,克制住自己的杀人欲|望。
  林雨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杀了足够多的人,所以能够控制住这种比吸毒还要糟糕的欲|望,但崔明朗的死却让林雨意识到,即使他已经整整一年没再杀人,也并不意味着他以后都不会再做这种事,不需要再做这种事。
  是的,需要。
  对他来说,杀人就是一种需要,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的需要。
  杀死崔明朗,固然有不想让崔明朗利用吴孟然获取名利的原因存在,但更多的,却只是因为他想杀人了。
  他已经想很久了,虽然他努力不去想这件事,但实际上,他还是在想。
  而就在他想要杀人的时候,崔明朗不知死活地送上门来,还给了他动手杀他的理由。
  “唉——”林雨幽幽地叹了口气,把剩余的那张电话卡塞进枕头,然后抬起头,看向穿衣镜中的自己。
  此时此刻,镜中俊美帅气的青年看上去与以往并没有多少不同,只是嘴角不自觉地翘起,带着显而易见的愉悦与餍足,就像一个刚刚饱餐过的恶魔。
  当然,他就是一个恶魔,明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是罪恶的,却还是乐此不疲,毫无愧疚。
  不过,林雨不得不承认,杀掉崔明朗其实是很不明智的。崔明朗和他之间的纠葛被太多人看到、听到,一旦崔明朗的尸体被人发现,他很容易就会成为警方的怀疑对象——未必是嫌疑最重的,但肯定是第一批遭受排查的。
  林雨在动手之前便想清楚了这一点,但是却没办法就此打住。
  这一方面是因为杀人的欲|望已经炽热到了一点即着的地步,想要停止的唯一办法似乎只能是杀掉自己;另一方面却是林雨开始担心,如果再这样克制下去,或许有一天,他会像螳螂一样,在欢好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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