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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青春 -海岩 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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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旁证材料,根本用不着报到市局法制办去“膛平地”,在凌队长这儿就翻了车。徐五四一进队长办公室的门,一看见于英雄那副哭丧的脸孔,就猜出了大概。
    看见他进来,凌队长从椅子上站起,拿起那几页审讯记录,朝他抖了一下,又扔在桌子上,口气十分不快:
    “瞧你们审的这叫什么案子,材料太不硬了,太不硬了!你们懂不懂,审讯记录是正式的法律性文书,怎么能搞得这么模棱两可呢?这辆摩托车的来历,马有利是怎么告诉葛建元的,为什么不写上?这是很重要的情节,材料上怎么能毫无反映?”
    于英雄一脸尴尬,畏畏缩缩地答不上话来。
    徐五四也并不急着去辩白,他有意留出一点时间让自己镇定了一下,然后才从从容容地把准备好的话往出端。
    “队长,这可不是材料写得不硬,是事实本身木硬。”
    “事实怎么不硬?还有什么案子比这个更简单,更明白的?马有利自己家里没有条件存放这么大的赃物,在销赃之前,难道不是窝在葛建元家的吗?从盗窃到实现盗窃价值的整个犯罪过程中,葛建元所起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难道还不明显吗?你还要怎么硬?”
    凌队长咄咄逼人,徐五四也不含糊,这事他有理,有理走遍天下!“对了,葛建元客观上是帮助了犯罪,可是根据法律的要求,认定犯罪还得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呢。过去派出所几次找葛建元谈这件事,他都没承认自己知道这摩托车是偷来的,这次马有利也说他没有把真相告诉葛建元。他替他存放摩托车,就好比是替熟人保管一件东西罢了,并不意识到是在窝赃,我们不能说他主观上一定具有窝赃的犯罪故意,不然,岂不成了‘客观归罪’了吗?”
    徐五四自从到刑警队来以后,还是头一次这么高腔大嗓,象吵架似地同凌队长直辩。于英雄真狗熊,站在那儿连当个三花脸帮着敲敲锣边的胆儿都没有,废物到家了!
    凌队长压下眉毛,用意外的、略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就象看一个陌生人似的,最后还是坐下来,放慢了语气。
    “你怎么了,唆?你又不是新同志了,还不懂吗?葛建元知道不知道摩托车的来历,怎么能只听他自己的表白呢,这种事他当然是不会认帐的。可我们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就能看出来嘛,凭他和马有利摔打不散的关系,这车是不是好来的,他能不知道吗?我吃刑侦这碗饭三十多年了,这帮人怎么回事,闭着眼都能想得出来,何况我过去不是没和葛建元打过交道。前年房修公司的盗窃案,要不是那个保卫干部误了事,葛建元早就在监狱蹲着了。他这种人,真是闭着眼也能想到他的骨子里去。”
    徐五四一把抓住凌队长的机漏,有点得理不让人了:“给一个人定罪,能光凭着闭眼一想吗?
    “怎么不可能,我要是偷了东西,连亲娘老子都可以不告诉!”徐五四简直有点抬杠了。
    “好好好!”凌队长烦躁地挥了一下手,粗暴地打断他,“今天不谈了,等以后叫上你们组长,叫上派出所的同志,都来,大家一块儿说!”
    这几句话,本来没什么错处,可凌队长那种居高临下的口气,那种不屑与论的神情,却叫五四有股说不出来的恼火,他甩手要走,凌队长又把他叫住了。
    “审讯材料拿回去!”
    这份他早就认定无用的审讯记录,在凌队长那儿也是个不合格的废品,可两人的出发点却是那样南辕北辙。徐五四拿起记录稿,目光很放肆地同凌队长碰了碰,心里摹地跳出一句话来,他的脑袋禁不住有点发热了。
    “队长,知道不知道法国大文豪伏尔泰的一句名言?‘罚一无辜,不如赦一有罪’,我们怎么样,总不至‘宁可惜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吧?”
    凌队长脸色铁青,好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沉沉地挥了一下手,让他们出去。
徐五四话说出口,又有点后悔,也许他不该赶这种时候说这句过分赌气的话,不要说这话本身的含义太过尖锐、偏激,就是他那种说教和质问的口气,也肯定会让凌队长反感。三十岁的人了,怎么就没有点涵养呢?不好。
    果然,他刚刚转身要走,凌队长突然在背后开了口。
    “你听着,我也有句话,‘赦一有罪,等于杀一无辜!’不是名言,可你要还是个警察,就记着这句话吧。”
    从队长办公室出来,他的心情异常败坏,于英雄免不了在他耳边说了些“何苦来”之类的话,可他听不进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强烈的怀疑来!
    ——凌队长,为什么非要整葛建元呢?一个干了三十多年刑事侦查工作的老刑警,对证据上这种非常明显的缺陷,竟会如此没有辨别力吗?显然不会!
    虽说,徐五四也是个有十年警龄的老民警了,可在刑警队还算是个新同志。对凌队长其人,只识皮毛,未识筋骨。但总的来说,对这位严厉有余温和不足的头头儿,他一向是敬畏的。对刑事侦查这套活儿,凌队长的经验之丰富,常会给你一种深不见底、没有穷尽的神秘感。如果说现在的年轻人不喜欢承认权威的话,那其实只是不喜欢那种官封的权威和老掉牙的权威,而凌队长在人们心中目中的权威之所以显着那么自然和牢固,大概就是因为它并不仅仅出于“行政成份”的缘故吧,于英雄讲话,“凌队长搞刑侦,整个儿一个‘老油子’!”
    可油也不能油得没边儿啊,还讲不讲法律的严肃性了?
    这大概是他头一次动摇了对这位权威的迷信,他觉得凌队长的“油”,似乎也不是什么令人崇拜的本事了。邪门歪道!
    回到组里的办公室,徐五四坐在桌前一语不发,心里憋得象烧了火一样难受,连组长过来同他打招呼都没注意。
    “啊?”于英雄咧咧嘴,“也得让我们喘口气啊,到现在连午饭还没捞上吃呢。”
    组长还是呼呼叨叨,一点也不可怜他,“那有什么,干咱们这行,就得打着饿饭的谱儿,要不然别干。”
    于英雄翻翻白眼儿,依旧吭吭卿卿不痛快。徐五四闷声说了一句:“我去吧。”
    组长愣了一下,不知怎么忽又改了主意,“嗅嗅,你们还是先吃饭,先吃饭,我另找人去吧。”见五四怀疑地看他,便笑笑,“不是让你专门搞葛建元的案子吗?”停一下,用轻了一倍的声音又说:“要不,你再找凌头儿说说去,郑媛这案子倒是真缺人,你看,郑媛的班主任大前天就从上海参观回来了,到现在还没顾得上找她谈呢。”
    这还用得着再往下问吗?徐五四当然领会了。就因为他在郑媛案的现场上骂了受害人家属——郑媛的父母,到现在他想为郑媛出点力,尽点责任,人家还不让呢!
    组长是知道他的脾气的,吃苦受累不含糊,就是不能受委屈。心里越不是滋味儿,索性把话题扯开了。
    “怎么着,现在到底有没有线索啊?”
    “咳,难啊。”组长认真地坐下来,一副从头说起的架式,“其实凶手并不是老手.巧就巧在,犯罪的现场恰好是一片硬焦渣子地,指纹、鞋印都取不到;遗留物也没有;孩子的裤带子是扯开了,可实际上并没有造成的事实,所以连精斑什么的也找不到。法医的鉴定结论很简单——机械性窒息死亡,犯罪工具也是就地取材的,就用小孩儿脖子上的红领巾那么勒的;尸体解剖也没发现什么异常,胃里光是有点饼干,还没消化呢,估计凶手就是用饼干把孩子从屋里引出来的。没办法,侦查方向定不下来,就得铺开来查,一铺开,人手又不够,现在连作案的时间范围都缩小不了。你去清河农场那天,我们又分析了一下尸体现象,尸斑是到那天下午四点钟才有渗血、指压才不褪色的,你算算,遇害的时间只能是在头天晚上八点以前,所以现在关键是要查清孩于那天是什么时候离开半夜时。有人者见那天傍晚六点钟’左右有个男的把孩子从学校领走了,可至今查不到这个人的一点线索。我们已经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绘制了这个可疑男人的刑事画像,别说,长得还有点象你呢。现在也只好这么大估摸,作案时间差不多在晚上六点至八点之间。”
    “不,”徐五四面色沉沉地站起来,“应该定在七点至八点之间。”
    组长摆摆手,“也不能把时间范围估得太没余地”
    “七点钟我还在郑媛的家里呢,是我给她吃的饼干。”
    “你?”
    “我就是领走她的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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