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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有一样是出色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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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校以后,他开始给她写信,鸿雁往来,她的心总是情不自禁地飞到那个遥远的县城,飞到他的身边。

从那个县城通往她所在的县城有一班车正好经过她的中学。因而,他时常坐上一个多小时的车来看她。她总是小心翼翼地掩饰自己的喜悦与慌张。逃避着他那一日多似一日的深情,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是一个已有男朋友的人了。

在这样不安与矛盾中,她决定去跟男朋友好好谈谈。于是,她放下工作,坐上了通往县城的车,再辗转坐上去男朋友学校的车。当车停在男朋友的学校门口时,她看看表,从坐车去县城,然后转车,等车奇。сom书,竟然也用了一个半小时。

找到男朋友的时候,他正在操场上打球。他一边揩汗,一边迷惑不解地问她:你怎么来了?她什么也没说,又坐车回了学校。她第一次觉得他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第二个周末,她鬼使神差又坐车去了五十公里之外的那个对她来说本来很陌生的县城。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的脸上绽放出幸福而柔和的光彩,淡淡地说,我知道你总会来的。她情感的防线刹那间崩溃了,一泻千里。

再次返校后,她给男朋友去了一封信。在信中,她只写道,那次坐车去你学校才知道,我们相隔得是如此遥远。

原本很短的距离,只因她没有一辆爱情的车可以驱使,她就需要辗转几番,辛苦而勉强。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而两颗心之间,爱情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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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爱上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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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最初的暗恋,竟以那样一种方式大白天下。只因他们在一个城市里,同学往来给他们提供了见面的机会,就此牵扯了他们的一段姻缘。想来,那就是天注定的吧。

他第一次找她的时候,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早晨,雾薄薄的,他却在她公司门口笑嘻嘻地对她说,我请你去麦当劳吃圣代。那般轻巧,不着一丝刻意,像许久失散的朋友,今日来聚。

后来两人再说起他们的这段在大学时按兵不动的爱恋,便会摇头晃脑地轻吟起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然后笑,然后牵着手一起去麦当劳吃圣代。那个时候,他在城北,她在城南。他的公司只休星期六,而她的公司只休星期天。星期六的时候,他去看她,在她那儿待一晚上,第二天早晨坐第一班车返回来。星期天,她再去看他,同样待一晚上。

他们开始笑言这种“牛郞织女”的戏剧性恋情要比在学校互相倾慕却要装作若无其事更实际些。

半年后,在他的努力下,她终于调换了工作,离他很近。她仍休星期天,于是两个人过起了“合租”的日子。她把他的起居料理得汤水不漏,他把她疼爱得无微不至。同学偶尔来他们的城市,看到他们的相亲相爱,就会戏谑着用《狮子王》里那头野猪的声调来说:你们俩是很好的一对。

一锅米饭,两人吃;一碗汤,两人喝……爱情因你而经历,就誓不言悔的,他们相约这样一生不弃不离。

愈是爱得深,愈是想要牢牢抓住手中的幸福,就怕物欲横流里轻若游丝的背离,会让爱败北。女孩细密的心思莫过于此了吧。日日的相守,什么时候突然就变了,变得支离破碎,像一件完美的瓷器,捧着时会凉,松开手,成一地碎片。

他怪她像个妇人,时时要他汇报行踪,还要重复不停地把生活中琐碎的一面展示开来。她怪他没以前那样的温存可以给了,甚至怪他不肯不陪她去看一场电影……她要他全部的时间,他要她适时的宽松。

开始争吵,变得像敌人一样处处提防着爱的背离。静下心来,谁都知道,这份爱,是满心在乎的。爱有着如此相似的千丝万缕,最初相隔热情如火,最终相守却冰凉苍白。

最后,他们分开了,她拿走了所有属于她的物品,他也换了住处。有朋友问为什么,他们都说,也许太年轻吧。

一场恋爱,两个人来分,或多或少,在彼此的世界里互相霸占,就像一场战争,偏偏图穷匕见,却刺在痒处,一边说心酸,一边又笑出眼泪。

多年以后,他们都知道,那个痒处在星期六与星期天的交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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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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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骄阳似火,汗水穷追不舍地缠住大街上的人们。我把行李搬进我千挑万选租来的那间民房,没有一丝风吹进来,连空气都在夺门而逃。

这是6月初的一天,距离高考还有1个月的时间,学校已不上课了,教室里乱糟糟的,书本满天飞,一地狼藉。

但我是穷人家的孩子,除了珍惜时间,我实在没有别的能够去做的。

房东大姐收完我的房租后眨着眼睛告诉我,隔壁住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貌似天仙。我知道她的用意,这间密不透风的小屋已不知被冷落了多久,如果不是有个女孩住在隔壁,在她眼里,它也是一文不值的。

我不在乎它的简陋与潮湿,我在乎的只是它的身价,我支付得起。

我偶尔去教室,平时都闭门不出,躲在屋里啃书本。那个女孩晚上12点才回来,早上在我还窝在床上的时候就走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她也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高中没毕业就在社会上摸打滚爬,白天她在一家电子厂上班八五八书房,晚上饭顾不上吃一口还要赶去一家饭店刷盘子,很辛苦。

如果说在看见她之前,我的心中有什么想法的话,那也只是对一个在苦难面前挣扎的同路人的感同身受而已,而在见到她之后,我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了。

该怎么形容她,清纯、美丽,如出水芙蓉,让我眼前一亮。从此,当我学到深夜,我总是竖起一只耳朵倾听隔壁的声音,每一次响动都让我遐想翩翩。谁能怪罪并抹杀一个青涩少年朦动心思。

大概一个星期后,她下班早了,我在院子里纳凉时就能看见她,我们偶尔也打声招呼。

有一次,我蹲在院子里吃方便面,就着大葱,那几根葱是我从门口的菜园子里偷的。反正少几根房东大姐也发觉不了。这时她回来了,不一会儿也端着一碗方便面出来,看见我,先是一惊,然后我们不约而同地看看对方的碗又看看自己手中的,哑然失笑。

我递给她一根大葱,说:“就着葱吃,更有味道。”她很大方地接了过来。然后我们边吃边聊,她对我的高中生活很感兴趣,一直问个不停。但她眼神中却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落,看得出来,她对我羡慕至极。

以后的几天晚上,我都能听见朗朗的读书声,我惊讶得竖起耳朵,她在读英语。

一次深夜,她过来敲我的门,不好意思地从背后掏出高中英语课本,原来,有几个单词她不会读,犹豫了好久才过来敲我的门。我教完她并告诉她有什么问题随时问我。

那段时间,我以教她英语为乐,因为我可以闻到她淡淡的体香。

6月6日晚上,我没吃饭坐在平房上看天上的星星,其实我是在看那条她回来时必经的小路。7点多钟,她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当她坐在我身边,一言不发。

她不说什么,其实就是说了许多许多。

我猜得透她的心事,如同她明白我朦胧的情愫。

夜深了,她从包里掏出一只很漂亮的钢笔,说:“早点睡,这个送给你,祝你明天考个好成绩。我先下去了,洗个澡。”说完,一滴泪滴到平房的石板上,在我的心头濡染成一朵凄美的花。

哗哗的水声,不绝于耳,犹如她凌乱的心事。

我想我该对她说点什么,站在洗澡间门外,等她出来。她穿着一件低领衫,圆润的胸脯呼之欲出,我喘息急促。她见我入神便匆匆跑开,虚掩着门不作声响。

站在她的门外,屋里朦胧的光线从门缝里射了出来,似一种召唤,我几次想举手敲门,不是没有勇气,是我突然觉得再多的言语又能说明什么,果子没有熟我只能等待秋天。

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考上大学,然后回来找她。

后来,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大学,却从此失去了她的音信。

属于我的果子已不知被一双怎样的手采摘去了。我曾后悔,当年,我为什么没有敲门,而让一段美丽的姻缘随风而去。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去了一家外贸公司,在那里,我却看到了她。她笑盈盈地与我打招呼,我惊讶不已。

后来,她只说了一句话:我相信,学好英语,我们会相见的。所以她自学并取得了英语大专文凭,再后来,我们恋爱了。

有一次,我问她:如果那天晚上,我敲门,你会怎样?

两朵绯红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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