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球球非常勇敢,”季蒙说,“没有避着,而是在努力地想要改变现状,这样才能碰到那个真心待它的。”
“……”
其实刘仕诚也知道。
遇见季蒙,是自己的幸运。按照常理来说,如果不是球球这样主动寻找,是肯定不可能遇到什么人的。
以前,刘仕诚认为自己不需要。
但是现在,他却觉得感激。
“我倒是很惊讶,”季蒙又说,“你竟然让我把它给带回来。”
“一样的。”刘仕诚看着院子,“你养还是我养,还不是一样的。”
“……”
“我们两个……”刘仕诚垂下眼睛,“可能,会一直在一起吧。”
季蒙转过去看刘仕诚。
刘仕诚没抬头,颈子上也全红了。
“球球这个家伙,”季蒙没有去追问,而是换了一个话题,“昨天叼了一只死耗子塞到我被窝里。”
“……”
“可以想象到底费了多大的劲儿。”季蒙说,“它不会捉老鼠。没有个一整天,是弄不来的,应该是想谢谢我。”
“……”
“我夸了夸它,把被褥扔了。”季蒙说,“所以难保哪天不会又来一次。”
“……”
“你……”刘仕诚说,“你辛苦了。”
“不辛苦。”季蒙说,“最开始让你和我说话那才叫辛苦。”
“……”
——
后来季蒙去了厨房做饭,刘仕诚等着。
“要不你去卧室吧。”季蒙说,“厅里炝。”
“……”刘仕诚点了点头,上了楼。
季蒙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份东西。
刘仕诚看了一眼,竟然是一份关于公司重组的简要提案。
刘仕诚当然没有拿起来翻。
但是,只扫了几眼,他就大概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
——是针对季钦的。
因为刘仕诚自己就是这一块儿的律师,所以立刻就推测出了事件的大概。
之前季蒙提到过,季钦前几天已经出发,去找儿子去了。
所以,现在公司的全部业务都由季蒙代理。
就在这个当口,要进行公司重组。
表明上看是非常有吸引力,重组之后股权结构更加清楚,能够吸引外部投资,对公司很有好处,所有股东都有可能拿到更多的钱。
而且,经过调整,季钦的股份更多,季蒙的股份少了。
季钦应该没什么不愿意的。
但是……细看之下,却藏着重重陷阱。
因为季钦的股票只是普通股,而不像季蒙的那样,是一种带有防稀释功能的优先股。只要公司之后大量增发普通股,季钦的股份就会立刻被稀释到10%以下。
刘仕诚盯着文件上的那几个字,却没注意到季蒙出现在了门口。
“怎么了?”
刘仕诚飞快地转过身,被吓了一跳。
季蒙看了看床头柜,又瞧向刘仕诚:“上来叫你下去吃饭,不然你听不见。”
刘仕诚目光有点闪烁:“……嗯。”
“这是公司财务部门的老大、季钦最大的亲信,亲自递给我的。”
“……”
“我相信只要他去对季钦提这个重组的意见,季钦一定会答应的。”
“……”
“而且季钦正忙着找儿子,应该也不会仔细看。”
“……”
“然后就让你想的那样,我们背后捅他一刀。”
刘仕诚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过我不打算采纳。”季蒙语气平静。
“……?”
“季家真正的继承人是季钦,不是我。”季蒙的声音没有起伏,“我不打算去抢。不管季钦怎么对我,我都没有想过。”
“季蒙……”
刘仕诚很明显地感觉到,他越来越喜欢季蒙这个人。
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现象呢。
“我已经快要得到这世上最好的东西。”季蒙看着刘仕诚,“所以我不想贪心。”
“……”
“否则上天可能会收回一些什么,用来教训我的贪得无厌。”
作者有话要说:唔。。。这个稀释大股东股权的方法。。。是从Facebook家的老大那里学来的。。。
61同居
…
…
…
“季蒙……”刘仕诚低着头;说;“这样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季蒙笑笑;没再说话。
“那,季钦找到儿子了没?”
“应该是吧。”季蒙说;“我都告诉得那么清楚了;他又不傻。”
“嗯……”刘仕诚说,“希望……能从此消停吧。”
季钦去找儿子的这件事,公司内部的高层全都知道。当听说是季蒙给找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惊讶。在他们看来;这个举动很难解释。季家的儿子就这两个,季钦和季蒙;季钦的儿子早就丢了,看这样子以后也不大可能会再有,这样一来,将来季钦退出董事会的时候,季蒙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如果到那时候季蒙也已经老大不小,那只要季蒙有个孩子,就可以让儿子或者女儿女婿拿到管理权。但是,如果季钦的继承人被找回来,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不管这走失的十几年给孩子的心理、文化知识等等方面造成了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季钦都肯定不会再把公司交给弟弟那一边的,即使季蒙的后代非常优秀。大家全都认为,季蒙再怎么都应该为自己想想,外甥没了,换了其他的人,也许高兴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还帮着找。
这些人并不知道季蒙不是他爹亲生的,所以有这种疑惑也很正常。
季蒙一个多年的好友曾经明着问过这个问题。
季蒙回答得怪异:“我没什么兴趣,也不会有什么继承人之类的。”
“……?”
这是什么意思?
……
在季钦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季蒙还是很忙。
毕竟是接手了很多以前并不属于他的工作,很多地方不是那么熟悉。
和刘仕诚呢,正式开始同居了。
这件事的起因有点复杂。
一开始,刘仕诚每天都去季蒙家里看猫,那只猫又特别喜欢刘仕诚,也许是由于刘仕诚隔三岔五就会带些美味的食物给它。对于季蒙,它倒是似乎还有点怕,但是只要看见刘仕诚来了,就会一直跟在后面。它还那么小,又一瘸一瘸的,刘仕诚总是担心会踩到它。到了后来,每次刘仕诚一离开,它就会叫,声音不小,一刻不歇,季蒙被它搞的精疲力竭的。季蒙说,这只猫已经知道,晚上刘仕诚一走,就要等到第二天才会再出现了,所以才会那么闹人。
这么粘人的猫倒是真的挺少见的。
想来想去,大概是缺乏安全感,只要没有最信赖的人在身边就会害怕。这也很好理解,小家伙大概从出生开始就是孤零零的,才会打成那副样子。来这里之后,虽然试着和别的野猫一块儿嬉闹,但却总是融不进去,不是挨揍就是被晾在一边。这个时候,自然会喜欢和刘仕诚在一起,就连刘仕诚上个楼,它也要在楼下喵呜喵呜的。
刘仕诚也不是没想过把这猫带回自己那里去。
但是,看着它在季蒙家的院子里为“交朋友”所作出的努力,又不忍心这么将它拎走。
然后,终于有一天,季蒙对正在和猫一起玩儿的刘仕诚说,要不要考虑留在这里,明天直接去上班。
“……?”
“这样就可以多一些在一起的时间。”
“……和谁?”
“当然是和……它。”
“这样……”
“你多陪陪它吧。”
“……”
“你不知道,球球有多可怜。”
“……”
“每天晚上,你走以后,都叫得很凄凉。”
“……”
“你也不知道,我又有多可怜,都快要神经衰弱了,第二天还要早起上班。”
“……”
“刘仕诚,”季蒙低下头看着刘仕诚,问:“就那么难吗?”
刘仕诚支吾道:“那倒也不是……”
“那就这么说定了吧,”季蒙说,“我去准备洗漱用具。”
“……”
——就这样,刘仕诚莫名其妙地住在了季蒙那里。
刘仕诚靠着墙睡,季蒙躺在外面,球球则待在脚旁,霸占了床的一个小角,缩成一个毛团,倒是乖得很。
季蒙不许它进被窝,因为这家伙出身草根,是只野猫。这也没有什么,毕竟也打了疫苗,经常洗澡。但是,关键是它现在还是每天与其他野猫一齐厮混,季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