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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作者:长雾-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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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南方从四月中旬就进入了南风天。回潮天气里湿漉漉的室内与总是干不了的衣物,占据了烦恼的大半江山,我没剩多少心力去思考其他。再加上不喜雨天出行,去林森那里串门的次数也减少了,但也还是每隔几天都会打电话关照他的生活状况。我以为经过春节那段同居生活,我们的关系更加亲近。所以当我想到婚礼的事情时,整个人都有点懵。 
  似乎有点失礼?春假的时候我和林森的继兄打过几次照面,相处得还不错。当我想到错过了对方的婚礼,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太失礼了。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劲,我并没有收到通知,得知继兄的婚期还是上次的订婚宴上。其实继兄大人对於我这个难得存在的“林森的朋友”一直非常热情,没道理结婚的时候不通知我,毕竟我还参加过他的订婚宴呢。那麽唯一的理由只有…… 
  这次我非常干脆地打了电话过去:“林森,我想到了一件事。” 
  “唔?”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还没睡醒,声音有些哑。 
  “你哥哥的婚期已经过了吗?” 
  “你说什麽?”林森似乎清醒了一点,“怎麽突然问这个?” 
  “我没有参加似乎很失礼的样子。”我兜圈子回答。 
  “谁,谁稀罕你有没参加,”他有点支吾,“好好的干嘛说这件事。” 
  “哦,我昨天在路上遇到他,他问起来……” 
  “是我,是我的错啦,”林森打断了我的话,“是我忘记通知你了,礼金我帮你包出去了,你下次多买几次菜当做还我吧。我要继续睡觉了!”不等我说话,他就匆匆挂掉了电话。 
  
  欲盖弥彰。我握紧手机,听著话筒里传来机械的盲音,心情也茫然了起来。我突然真正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这个死结大概是永远不会解开了,他曾经为此在冬夜里揍过我,现在又为此默默地欺瞒我……我被规到他划出的某条界限以外了,他不想让我这个多管闲事的朋友介入他的感情问题。 
  我当然没有资格去管林森的感情问题,我只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而已。但如此直白的现实却奇怪地让我的胸口一阵闷痛。 
  
  真是讨厌啊,我这自作多情的龟毛性格。




08。心意(上)

  哪怕是晴朗的南风天,室内的墙壁上还是会流下水痕,但那已经不是我所烦恼的事了。空气里潮湿的味道、水珠滴溅到木地板上的声音、昏黄晚灯下聚来的飞蛾都无关紧要起来,我只是烦恼自己不明所以的心情而已。 
  我不该对林森感到气恼,实际上我也并不生气。只是有点冷却了的感觉。因为失望,从春假时一直延续至今那种一度莫名雀跃的心情,冷却了下去。 
  
  周末是个晴天,但依旧空气的湿度不减。林森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来我的住处,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干不了的衣物,买了烘干机。 
  如果是一周前的我,大概会很高兴吧。但此时我只觉得性意阑珊,甚至连房间都不想整理。 
  直到下午,林森才姗姗来迟。我站在阳台上看到穿著夹克的林森拎著两袋衣物,满头大汗地走进小区,暗自觉得有些好笑。他有点怕冷,并且有些时日没有出家门,完全低估了室外的温度。在四月底穿著夹克真的不是明智的选择,哪怕小区相隔不远,步行过来还是会很热的。我并没有立刻提醒他,只是看著他笨拙地四处确认楼号,几缕太久没修剪的头发湿漉漉贴在额头上。 
  狼狈不堪,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样。不知为什麽,虽然是笑著,我却觉得心口微微发酸起来。 
  等了半天,不想再看到他团团转的样子,我忍不住喊他:“笨蛋,是这栋楼!” 真是笨蛋,明明抬头就可以看到我。 
  
  为什麽一直看不到我? 
  
  林森抬头张望了一下才发现我,似乎想抱怨,但又不想与我在小区里喊话,只好快步走进了楼道。我连忙去开门。果然才几分锺,他就怒气冲冲地进门,把袋子一放:“你居然不去小区门口接我!” 
  “我去你家的时候,也不见得你接过我。”我关上门,落落大方道。 
  “哼,”林森不满地哼了一声,把夹克脱了,“真是热死。好渴,有没有水?” 
  我给他倒了一杯温水,他就坐在起居室里不动了。我只好认命提起两袋衣物去烘干,经过春假那段同居生活,他似乎依旧习惯了我多做一些家务。 
  
  虽然因为继兄婚礼的事情我自觉冷却了心情,但是直接面对林森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我们都没再提那件事,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我们随意拿几本漫画杂志各自看了起来,偶尔交换一些意见。沈默的午後,翻书的声音和烘干机的噪音意外令人感到安心。我看了一眼正在认真看书的林森,突然觉得再次妥协的自己有点没出息。 
  
  因为是单人用的小型烘干机,林森的两袋衣服一直到傍晚才完全烘好。我把它们铺在床上折叠,而林森则站在阳台上看风景。 
  “这里看得到门口,我今天一定一进小区就被你发现了!”他显然还很在意这件事。 
  “那又怎样。”我敷衍。 
  他瞪了我一眼,又张望道:“这里可以看到我租的公寓!” 
  我倒是从没发现这件事:“你没看错?” 
  “真的,”林森把我拉到阳台,“看那边,被那栋楼挡住了一点,但是後面就是我那栋公寓楼。” 
  我的住处在四楼,他在六楼,有个微妙的仰角,周围还有半个小区楼房的遮挡。所以哪怕相距比较近,我也从没想过能从这里看到他的公寓。 
  他踩到阳台的护栏上,倾身出去:“我晚上亮灯的话你就会看得更明显啦……” 
  我并不关心远处的公寓楼,只是侧头看他。夕阳将他的侧脸染上淡淡的绯红,细软的头发也因为沾染著夕阳的光线变成了金栗色一般。我想伸出手去触碰他,却不知是该将他拉回来,还是揉一揉那金栗色的发丝。 
  似乎注意到我的视线,林森转头看我:“怎麽了?” 
  我握紧了栏杆,只是笑:“你怎麽像个小孩一样。” 
  他从栏杆上下来,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只是……啊,算了,我来叠衣服吧。”他懊恼地转身走进了室内。 
  我看著被暮光染成玫瑰灰的天际,突然明白了冷却心情之後,浮上来的是什麽。 
  
  不知该如何说出口的心意,似乎也要随著暮色黯淡下去…… 

作家的话:
这一发有点文艺,大家凑合看吧,捂脸》 《




09。心意(下)

  林森的春季懒症发作,干脆让我下班以後上门去取分镜脚本。他还声称吃腻了外卖便当,要我给他带街口的饺子,因为那家饺子店不送外卖。我只好放弃避开下班高峰期回家的习惯,准点下班赶著去给他买晚餐。无可救药,我知道,但是起码今天我能和他一起吃晚餐。 
  林森喜欢胡萝卜玉米馅的水晶饺蘸甜辣酱,让我无力吐槽,虽然味道确实不坏。其实对於单方面沦陷的我,只要和他在一起,不论怎样都感到高兴。 
  
  林森给第二季度《Ganymede》的稿子是《Anemone》,看到标题我就开始担心,他这次又想干什麽呢。 
  “标题就不能写中文吗?”我皱眉。 
  他挠头:“写成中文有点怪,我担心被误会为莲花的一种什麽的。” 
  Anemone我知道,是银莲花。传说中阿芙洛狄(APhrodite)所爱的少年阿多尼斯(Adonis)在守猎时被野兽所杀,从他胸口流出的鲜血化为银莲花。 
  
  《Anemone》的故事回归到了普通背景,让我甚是欣慰。 
  主角A君从来没有恋爱过,但有著自己明确的理想型恋人。他因为工作原因租了新的公寓,对门邻居是个热情的年轻人。邻居从发型到性格都不是A君喜欢的类型,但是恰巧在打工的花店再次相遇,又因为邻居热情的性格,两人很快熟识了起来。 
  而後,A君打工的时候遇到一个奇怪的顾客,那个人简直完全符合A君心中的理想型。他说要买Anemone,但是当时店里并没有,而且A君也不知道Anemone是什麽花。在一次聊天中,A君向邻居提起了这件事。邻居却笑著说,如果A君愿意和他约会,他就告诉他Anemone是什麽花。 
  约会的那天晚上,邻居告诉A君,Anemone是银莲花,在他梦里大片大片出现的银莲花。 
  那天之後,邻居就失踪了。说失踪或许有些不妥,应该是消失了。邻居好像一个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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