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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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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之後,我每天都是在睡觉,上网,游戏,聊天中度过的。
  
  偶尔去看看庄勉画画,但是从来不画。
  
  庄勉画得越来越好了,让我惭愧不已,像我的小伎俩,也只能去骗骗铭之他们那些不懂画的人,真正碰到了名家,简直是贻笑大方。
  
  我爸妈照例很少回家,除了有时候我会听见庄勉和他们打电话,我甚至觉得我和庄勉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著。
  
  铭之和他父亲去海南玩了,拍了一系列海滩美男照,当然只是保守的短袖中裤照。
  
  回来之後,我们见了一面。
  
  好好的一个白美男,晒得像个非洲难民,这让我非常难以接受。
  
  最难以接受的是铭之笑时露出的白牙,在黑面的映衬下,简直白得闪瞎了我的眼睛。
  
  “黑死了!我嫌弃你!”我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我又不是小娘囡,要那麽白干嘛!”
  
  你不是姑娘,但是你是我心中的受啊,你见过哪个受黑成这样的吗?
  
  “反正我看著就是不爽,太黑了!你不知道涂个防晒什麽的!”
  
  “滚,看不惯就别看,小爷我干嘛非要忍受你啊!再说当时军训完之後,不也百不到哪里去嘛。”
  
  那个时候不是我也晒黑了嘛,现在我一个假期窝在家里,白得都快像鬼了,哪里能忍受本来比我还白,肌肤像玉一样的铭之变成如今这副乌漆漆的模样。
  
  “我不是怕我晚上看不见你嘛。”怀柔政策。
  
  铭之看看自己那黑得实在没法看的胳膊,有些疑惑,“不是吧,真的到了这个地步了?”
  
  虽然其实也没到那个地步,但是我还是下猛药,毫不犹豫地点头,直到把头点晕了才罢休。
  
  
  万幸大二开学的时候,铭之终於白回来了,尽管还是没有像以前那麽白,但是至少不会那麽惨不忍睹了。
  
  大二的时候,有别人叫我们师兄了,我在辩论队开始带师弟了。
  
  我还通过了荆慕珩,认识了苏然还有仝童。
  
  凭著本能,我就知道苏然和仝童是我的同类。
  
  相对於仝童,我可能更喜欢苏然,仝童太漂亮,漂亮得有点犀利,加上那张可以和我有得一拼的嘴,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HOLD不住。
  
  苏然没有仝童漂亮,但是干净可爱,大眼睛闪闪,十分清纯。要不是我早对铭之情根深种,我肯定会去追求他。
  
  现在看来,我要是追了苏然,我们这些人的故事都得重写。我或许能和苏然好好地生活在一起,毕竟我们都是喜欢安心过日子的那种人,不喜欢折腾,生活也许不能轰轰烈烈,但是小日子过得滋润舒心那是一定的。
  
  但是那时候的我,实在是死心眼,喜欢夏铭之喜欢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
  
  还有苏然,喜欢荆慕珩喜欢的也是死心塌地,比起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有意无意地给他们创造过机会,在荆慕珩面前时不时提到苏然,虽然这样对不起顾随师姐,但是就像铭之说的那样,荆慕珩和顾随都太要强,将来肯定要是分的,所以我丝毫不犹豫地把苏然往荆慕珩身上推。
  
  同志之间的惺惺相惜,虽然大学期间我和苏然没有多大的交集,但是不妨碍我把他当做一个朋友。
  
  但是显然我的这些小伎俩,加上苏然那羞涩的个性,我们根本无法阻止荆慕珩和顾随在一起。
  
  在荆慕珩大学最後一场辩论赛决赛的时候,他当著一个礼堂的人,向顾随表白,全场轰动。
  那场比赛我们拿了冠军。
  
  但是我无暇顾及这些荣誉,也不会为荆慕珩爱情事业双丰收而感到欣慰,我只是想到苏然肯定在场下听,而且确定,他肯定很伤心。
  
  那种伤心,那时只知道疼,但是不知道是怎麽样的疼,最後当我失去铭之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心被人狠狠撕裂的感觉,血肉分离,不亲自经历,不会懂。

作家的话:
苏小然和仝童终於出现了!!!哈哈,庄爷对苏小然很有好感嘛~~~~~~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印象,夏铭之曾经说过,荆慕珩和顾随不适合~~~~~~~~~~
(⊙v⊙)嗯,看到有个孩子说喜欢《求之不得》,很开心呐,因为貌似大家都喜欢《煮夫》啊,但是煮夫实在没有存稿啊。。。。
大概下下章会进入正题。。。求之不得嘛~~~~11章大一,2章直接大四。。。汗颜。。。。




庄励13

  大二对我来说,过得很快,因为整日都在忙,充实的日子总是过得太快。
  
  铭之辅修了哲学,整日抱著厚厚的哲学书,我一直担心他学得太入迷了,会像尼采先生那样太过极端,最後自杀。
  
  他说,他最多是叔本华,一方面写著要禁欲克制,要涅盘,另一方面身体力行却是淫乱不堪。
  
  我放下写论点的笔,告诉他,要不你就成维特根斯坦,福柯他们都行。
  
  他说,他们怎麽啦?
  
  “同性恋。”我试著打探。
  
  “滚!”他以为我没事犯抽,吼了一句就不理我。
  
  我有点失望,当然,我当时比小强还小强,这点小挫折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大二上半学期,我们院的小师弟小师妹们,都不是很进入状态,新生杯半决赛的时候被淘汰了,倒是下本学期的全校赛我们赢得很轻松,顺顺利利地进入了决赛。
  
  至於篮球赛我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参加,多数属於打酱油状态,偶尔陪练,教练也体谅,没有太为难我,还让我注意身体。
  
  我和铭之在各自的领域大放光彩,只是不能并肩作战,有点遗憾而已。
  
  大二结束之後,我们一起去了北京。
  
  顶著大太阳,游北京,实在不是很舒服。
  
  不过有了上次的经验,我逼著铭之每次出门都涂防晒,还带著帽子。
  
  铭之拗不过我,只得无奈地遵从。
  
  故宫很大,也很雄伟,但是我没什麽感觉,我也一直想不通为什麽现在的姑娘们喜欢到故宫来穿越,还是穿越到清代那个半光头大辫子的时代。
  
  虽然明代官僚腐败了一点,但是至少人家的发型很正常啊。
  
  八达岭的长城实在是陡,那麽热的天,人还那麽多,疯子果然不是只有我和铭之。
  
  恭王府倒是不错,和皇怯星耍迅「愠烧庋膊还智∷泪幔《右怂�
  
  还有一些琉璃厂什麽的,实在不适合我这种粗人,也不适合我们这种出来旅游,资金又有限的学生。
  
  
  回去之後,又是一个多月未见。
  
  这回铭之迷上了宗教,整日研习,脱离现代科技,整个走火入魔。
  
  我被我爸拖去了公司帮忙。
  
  他说,这个公司将来是你的,你要先熟悉起来。
  
  偌大的广告公司,在业界名气不小。
  
  而且可以看见很多来拍广告的明星。不过看了有些失望,大多都没有屏幕上看到的好看。
  
  我的成绩除了专业课,其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功课都是低空飘过,我们的导员还和我说过,“你这样不行的,要全面发展,你的成绩不能拿奖学金,也不能入党,绩点也不好看。”
  
  当时我便面上点头,心里却在暗骂,老子将来就是给我爸卖命的命,只要那个毕业证就够了,你管我那麽多干嘛。老子一不缺钱,二不进政府机关,三不面试,要好看的成绩有个屁用!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但是又不那麽对,因为那些专业课其实也没啥用,铁腕,强势,会收买人心才是王道。
  
  有了这个认知,我的大三生活,更加不爱学习。
  
  我和铭之这麽说,铭之鄙视我,“你少为你不想学习找借口。”
  
  我干笑,果然知我者,铭之也。
  
  
  大三大四过得更快,简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论文一写,答辩一答,我们乘著直升飞机飞到了毕业的边缘。
  
  我们宿舍拍了这种奇奇怪怪的照片,我甚至公主抱抱著铭之拍了一张。
  
  我抱著他,他双手搂著我脖子,当时我差点就脚软了。当然不是没力气抱不动,完全是激动的。
  
  当时我特别矫情加脑子抽风,想著一辈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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