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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堆无病呻吟的作家写的有病没病都呻吟的小说,连从班级到校门那里都要夹一本看一本。穿著不合身的XXL的白色衬衫,因裤腰肥大而卡在胯上的黑色棉布裤子,搓逼的让人目不忍视。
尤其是在刮风天气,所有人都都忍不住侧目注视这个像是整个人套在一个空荡麻袋里的单薄少年会不会被大风刮跑。
小清新变重口味就像是进化论一样那麽靠谱,为了验证真理莫小轩从最开始看的青春伤痛文学和少男小说的清新派彻底沦落为到看黄色重口恐怖书籍的阴暗少年。
大概因为莫小轩独来独往一副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吊样,於是在中学毕业的时候莫小轩同班同学给莫小轩的写的同学录留言可以精炼成四个字“形如鬼魅”。
大概是初中不合群给莫小轩幼小的心灵留下了伤疤,到了高中莫小轩同学决定洗清耻辱重新做人。到了高中,他熟练运用初中时所看的言情小说精髓,将理论付诸於实践,倾情出演小说中最受欢迎男主角。
莫小轩在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百战百胜博得了学校学姐和学妹的欢心之後,忽然在某一天忽然发现一个可能会影响到他下半身和下半生的问题。那就是因为很少没同性接触,莫小轩发现自己因为对女人太过熟悉而发自内心生出一种无力感。
平时和女人一起出去逛街,他偶尔比女友买的东西还要多,比女友还要懂得衣服搭配,比女人还要熟悉女人的身体和心理。
於是,在高考前两个月,莫小轩一脸温和无助和被逼无奈的和他的小女友说了goodbye,然後利用因为没有了恋爱而空闲出很多的时间开始了他的高考备战。
在付出了泪与血的代价以後,莫小轩没有依靠家庭且没有被任何潜规则的进了某某名牌大学。莫老爹当即激动地掉了颗门牙,然後豪爽的挥金请了所有亲戚朋友吃了个满汉全席。而那个被他甩了的女友因白马王子骑著自行车离开了而郁郁寡欢,最终酿成了落榜的悲剧。
莫小轩在自我控制下强制性冷淡了两个月以後,莫小轩开始动用自己的发散思维。把自己的兴趣爱好转移到各个方面。
最开始的时候莫小轩被忽悠到了学校的动漫社团,而那时的莫小轩因为童年境遇太过奇特而导致他长到十八九岁也就看过金刚葫芦娃。在被一群狼一样的动漫痴迷者团团包围堵在墙角,莫小轩十分屈辱的被人扒了衣服换了一身女装还带了一脑袋的绿毛……
於是第二天莫小轩就申请退社。
之後,对学校社团不报任何希望的莫小轩心灰意冷的加入了学校的悬疑恐怖推理社团,於是成就了他的悲剧。
在校期间莫小轩第一次开始了和雄性群聚的生活,也因为这样,才让一直自视甚高的莫小轩发现了自己是一个多麽龟毛的男人。
尤其是夏天,整个男生公寓楼就像是一个盈满雄性激素的男澡堂,而他莫小轩还非常装逼的穿了一件白色T恤,白色T恤里还非常装逼的穿了一件工字背心。
莫小轩的一个室友性格异常耿直,看不惯莫小轩跟个狼窝处女似的左一件右一件的在寝室里面晃悠。直言道:“嗳,哥们,我说你是身体有毛病麽?穿那麽多干嘛?”
莫小轩犹豫了好久才用手指卷了衣服下摆,然後把套头的T恤给脱掉了。
室友看到莫小轩白生生的单薄小身板还意犹未尽的挂著件工字背心,瞬间火大:“我操,你是女人麽?咪咪都没有挡什麽挡啊?娘炮!”
莫小轩和同性交往的经验除了被他的老爹胖揍以外几乎为零,被室友那麽一句话唬的不知道该说点什麽好。
於是在深夜,小清新的自怨自艾的小情绪开始像可乐的泡泡一样往外泛,莫小轩偷偷在自己的心里琢磨著一个新的规划──学习真汉子,做个真男人。
作家的话:
救命……我最近好像很话唠……
第三章
第三章
有个啥六度分离理论怎麽说的?通过五个人你可以认识世界上的任何陌生人。张庆宇原来一直以为这句话是扯淡,但是在这一天,他终於改变了看法,果然还是要相信科学的。
张庆宇有个高中同学,姓莫,人极为极品。高中的时候老师上课讲题,这个极品,每错一道题就扇自己一嘴巴子,吓得任课老师差点不敢对答案了。後来这个有著超强毅力的牛人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了某某国家重点的王牌专业。以至於他的超大头像照在母校的校门口挂了整整十年,风雨依旧。
张庆宇在学校期间几乎没和这个自闭症学习狂说过一句话,但是他也曾发自内心的佩服过这个同学。觉得这种敢於在课堂上不要脸的扇自己嘴巴子的先驱以後肯定不是比尔盖茨就是巴菲特了。
不过没想到过了十来年了,这个同学没变成啥杰出人物,倒是颇有点“泯然众人矣”。不过人生在世不就是图个心理平衡麽?所以俩混的差不多的高中同学在奔向中年的阳光大道上展开了友谊。
小莫同学在张庆宇管辖的那个区有几个交通违规的单子被张庆宇给暗中拦了下来,人际交往就是要你来我往,於是小莫同学干脆给张庆宇打了个电话与他出去聚一聚。
张庆宇下了班以後基本上就闲的像个无业游民了,於是直接开著公车去了H大旁边那个饭店。不大但是也不便宜,最适合同学之间互相装逼请客了。
张庆宇进了门,眼睛开始向四周扫著,然後看到他那个中学时期面面部神经瘫痪了的老同学正像一个痊愈康复的正常人一样咧著嘴朝著自己笑。张庆宇也毫不吝惜的露出个笑容然後朝著那个人的方向摆了摆手。
张庆宇随意惯了,也懒得多和小莫同学寒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然後反客为主的点了几扎啤酒。刚拿瓶起子撬开一瓶。
步入中年的小莫同学露出个笑容,然後对张庆宇说:“嗳,等会先,我侄子在H大上学,顺便叫那小子过来吃一顿吧。”
张庆宇咕咚咕咚的干掉一杯,然後点头:“成,你叫吧。”说完,一边不客气的伸了筷子夹了几口菜,一边听著老莫同学给他侄子碎碎念著。
“你赶紧过来啊?咱爷俩好久没见了。行行,就这样。”老莫同学絮叨完,朝著吃相豪放的的张庆宇客气的笑笑。
“嗳,没想到你辈分挺大啊,侄子都大学了?”张庆宇觉得人还没来齐就自顾自吃起来还是有点不好,干脆停下筷子,和老莫同学唠开了。
“我在我家是老麽。”老莫同学的变化挺大的,张庆宇记得他高中的时候就像个面瘫的刺蝟,别人问话他能回个白眼就不错了。现在居然还能一脸平和的坐在这里和自己唠家常,果然岁月磨人心啊。
“我侄子来了。”老莫同学小声说了一句,然後朝著另一个方向抬高嗓音喊了医生:“小轩。”
张庆宇跟著扭过头去看了一眼,然後故作深沈的把头扭了回来,有点尴尬的看著自己手里握著的玻璃杯。
莫小轩穿了一条深灰的小脚牛仔裤,紧紧地绷著腿,衬得两条腿修长笔直。莫小轩穿了双扎眼的荧光红的板鞋,两条腿走路摆动的动作像是摇摇欲坠的锺摆。
莫小轩看著老莫同学,笑著打了招呼。然後顺势坐在了老莫同学的旁边,修长的手指指著桌子上的饭菜,像餍足的猫一样眯著眼睛,问道:“能吃了麽?”
老莫同学无奈的笑笑,眼角拉扯出细微的皱纹,说:“那麽大人了怎麽还那麽没礼貌,这是你张叔叔。”
莫小轩抬起头笑笑,然後扯开的嘴角忽然僵硬了。好像有点眼熟。
张庆宇第一次贴的这麽近看莫小轩的脸,清晰地连莫小轩细腻的毛孔都看到了,看著莫小轩翘挺的睫毛随著动作而微微颤动,张庆宇觉得整个心里都开始发痒了。
莫小轩挑食的用门牙把菜叶和菜梗分开,那个像个小小的啮齿动物似的动作,张庆宇觉得又可爱又有趣。
看到张庆宇似乎对自己没啥印象,莫小轩也开始淡然了。
昨天晚上刚被同寝的兄弟虐了心,於是莫小轩在吃东西的时候顺便打量著坐在自己对面挂了一副长辈威严的“张叔叔”。长相凶悍英俊,肤色挺黑的,从这角度似乎身板也很壮硕,莫小轩咬了一下菜梗,又带著点羡慕嫉妒恨的偷偷用眼睛瞟了一下张庆宇宽阔的肩膀,那种男人力量感十足的肩部才能够把衣服撑得有型好看。
张庆宇朗声大笑:“叫什麽叔叔,我哪有那麽大。你叫我宇哥就行。”
专属於男性的声音传到莫小轩的耳中,不著痕迹的打击了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