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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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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控制住自己的。可是积压了那麽久的情绪还是喷发了出来。我抱住刘丽,开始大哭。我好想问一个为什麽。为什麽要这样结束。就算对我厌了倦了你说分手我决不会多纠缠。而你为什麽要以这种残忍的方式告诉我你不爱我。
  刘丽轻拍著我的肩,小声安慰道“遇人不淑,遇人不淑,算我们点背……下次咱们眼睛擦亮点,是孙子的决不跟他有任何来往。”
  
  安萍和本城裕两天前先回了日本。我也收拾好了东西。走到地铁站,准备坐三号线去机场。
  地下的风无声穿过,寒冬季节了吗?精品店的玻璃橱窗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喷雪写著英文的“圣诞快乐”。到处都是圣诞树。路过的年轻情侣脸上洋溢著精彩的笑容。
  我打了个寒颤。
  对门的CD店里正放著歌。是FORT MINOR的那首WHERE DID YOU GO。
  钢琴的前奏声响起,绚丽的女声在问“WHERE DID YOU GO?I MISS YOU SO。 SEEMS LIKE IT’S BEEN FOREVER THAT YOU‘VE BEEN GONE”。
  WHERE DID YOU GO?
  我不会再问了。
  地铁进站的声音,又是一阵风。风一直吹,泪不会再飞。
  我挎上旅行袋。熄灭手里的烟。
  “彻。彻底忘掉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不爱,也不恨。
  就算你回头,也不会再看见我。



   爱错(下)


  法国,巴黎。
  日本,东京。
  马来西亚,吉隆坡。
  我们的爱还要在路上流浪多久?
  
  手臂上的蔷薇刺青抹不掉。
  心底的浓郁思念化不开。

  爱错。
  爱你是我的劫难。
  可是,我却在劫难逃。 


    1
   东京的街道很小,人很多。很热闹。
   我跟安萍两个人住在一套小公寓里,安萍开的拉面店就在公寓楼下。不大不小的铺面,生意还算过得去。我没有在东京申请上大学。虽然本城裕说要帮我找学校。
   我养了一条苏格兰牧羊犬,叫幸子。一般我的生活就是早上睡了觉起来,穿上衣服,牵著幸子到楼下的店坐台。当然是坐收银台。帮安萍看店。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就见到我的生父本城秀一。见面之前我以为会是那种很帅很拉风很绅士,穿名贵西装,手里要夹古巴进口雪茄的大富豪。结果见到了却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很普通的老头。穿著很普通的日本味道的布衣服,拿了份读卖新闻在手里,戴著眼镜在看报纸。
   安萍,说“这是你爸。”
   我愣了两秒锺,还是没把那句“爸”给叫出口。
   可是老头说话了。“对不起,太唐突了。我可是每天都拿著你的照片想著你。不要害怕。不习惯的话慢慢来。”
   这个老头好温柔,看我的目光我都觉得好慈祥。
   我不是不明白事理的人。虽然他一直没来N城接我和安萍,但是我知道他肯定有自己的原因。况且,老妈都接受了我还较什麽劲。
   於是正视著他看我的眼睛,用日语叫了一句“父亲大人。”
  
   事实证明安萍没有完全吹牛。本城家确实在经营庞大的传媒事业。但是范围只局限在日本。比不上全球扩张的维亚莱姆。
   不过都跟我没关系。我没有想过要去继承本城家的什麽产业。我真的只要牵著幸子收收钱,拉拉面就好了。
   本城裕让我去本城财团上班,我拒绝了。虽然是同父异母,本城裕却对我像亲生弟弟一样。没有半点戒心。
   他是本城财团的执行总经理,一个人管理整个集团,很能干。结了婚,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两个乖巧的女儿。日本樱花节的时候我和他们全家去富士山玩。相处得很融洽。
   安萍偶尔会去本城秀一那边过夜。我也经常去那边吃饭。
   一直和安萍相依为命的我,一下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觉得很开心。至少可以让我暂时忘记那些伤痛。
   安萍一直都没有问我那次进监狱是怎麽回事。她知道跟我无关,也知道问我真相我也不会说。
   刘丽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帮她买BL漫画。再寄给她。这女人真是变态。每天打四次,幸好东京跟她那边基本没时差。上了大学还这麽糜烂,整天看什麽BL漫画。也不找个男朋友。
   王辉跟人合开了一个装修公司。我很怕他被人家骗。因为三年级一跟他坐同桌的时候他缠住我问了整整一年,为什麽一加一要等於二。这种笨小孩,走进社会一定会吃亏的啊。
   没有女生再送蛋糕送糖果给我。拉面店里,一个上中年欧巴桑倒是每天下了班後都会来吃五碗牛肉拉面。吃完嘴也不擦就对著我傻笑。让我连续做了好几天恶梦。
   我还经常去看本城秀一修建盆栽。是安萍叫我去的,说要培养父子感情。每次我就坐在花园里用手拖著下巴。看他拿著剪刀挥舞一下午,把一颗长得好好的万年青剪得肢体不全。
   他也种蔷薇花,有的时候还要我爬上墙去帮他固定花架。
   无辜,不知情地撒一把盐在我的伤口。让我觉得这老头很是残忍。
   我不去本城财团上班,他也不逼我。他说,我只要以我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就好了。
   真是懂我的父亲大人啊。。。
   从他的房子出来,也要走很远的山路下山,好像以前在N城一样。漆黑的夜里,我牵著幸子走下山。看著东京的天空,想著,人犯了错误都可以更正的。重新做人是可能的。爱错了,也可以纠正的。
  
                   2
   夏天。东京是个巨大的城市。一喧哗起来,就显得更加炎热。幸好我家的拉面店就在楼下。如果要我每天去挤新干线上班,我肯定会死掉。本城秀一问我要不要给我配辆车。我很想说要辆银色保时捷的。可是安萍马上帮我回绝了。说我喜欢走路。
   安萍,你就让我也当一回富家子弟行不。我想开著它去吹吹风,看看繁华色彩光影,忘记那个贱人方霆的。
   结果我还是狼狈地牵著幸子,穿著人字拖鞋,和便宜的格子体恤和牛仔裤,猥琐地走在东京的小巷子里。安萍就每天米兰,巴黎的飞来飞去,买回来的衣服,化妆品都堆到拉面店的仓库去了。
   靠,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啊。
   七月,北半球最热的时节。晚上,发完拉面店夥计的工资,数完今天的收入,我走上楼。安萍盘著腿坐在客厅里,正在那边看绝望的主妇。笑得前仰後伏。见我回来了,说,“本城彻,明天我们去巴黎”。
   安萍已经很久没发过神经了。我觉得来者不善,於是沈著应对。回答“你找其他人帮你去拎购物袋吧,拉面店还要人收钱。”
   “这几天不做生意了。”
   “为什麽?”
   “去巴黎,有喜事。”
   “什麽喜事?”
   “你去了就知道了。”
   “我不去。”
   “那你别後悔啊。你皓叔也会去。”
    啊,皓叔吗?说实话,我本城彻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崇拜过任何一个男人。除了沈皓。自从我四岁的时候他跟方慎去了澳洲以後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想当年,他还教我弹贝司,结果我到今天也没分清贝司和吉他有什麽分别。虽然记忆里他提醒过我,两个乐器弦是不一样的,我还是没分清哪个是哪个。他很可爱,我只要一抢他脖子上的项链就会像小孩子一样追著我。
   好想见沈皓,好想见沈皓。
   “我要去。。。。你一定得带我去。”
   於是第二天我就屁颠屁颠地跟安萍来到了巴黎。巴黎很漂亮,不过我还是喜欢东京,大概因为我是半个日本人的缘故。
    在酒店登了记,我跟安萍走在大街上。我还是第一次来到欧洲。觉得很好玩。早知道把幸子带来了。让它也看看巴黎是什麽样。
    晚上,安萍说马上就去跟沈皓,还有以前的乐队成员见面。到了一个很西式的大房子,见到很多人,穿得庄重典雅,一副正在开派对的样子。我想,安萍不是要复出重组乐队吧。。。。
    一进去就看到了沈皓。我一上去就紧抱住他,叫“皓叔。好想你。”这麽多年过去了,觉得沈皓又长帅了,散发出的成熟男人味让我觉得好酷哦,穿著西装的他看起来好英挺。要是他是我的情人多好。
   我说。我大学把我给开除了。
   沈皓摸著我的脸,疼爱地说,早知道你不是上学的料。你可以来我农场放羊,我付你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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