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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忍就忍到了牧区附近,苏朝宇把嘴唇都冻紫了的苏暮宇从後座上捞下来,扔进有大火炉的棉帐篷里。苏暮宇哆嗦得很厉害,找了一张羊皮裹著,贴近火炉。他听见苏朝宇在外面和牧民说著什麽,不一会儿,有个大妈端著一套十分先进的烧烤用具进来,在架子上串了一整条羊腿。
外面风大极了,撩起地面的碎雪渣,苏暮宇的身体靠在帐篷上,能感觉到那种自然的力量席卷全身。不一会儿,苏朝宇携著一股寒气进来,抖了抖身上的雪沫,跺了跺军靴,三下两下脱掉了大衣,从里面变出一罐酒,立刻坐到炉子边。
“彭耀经常买这家的羊腿,就差没生吃了,野人一样。”苏朝宇熟练地点火、刷调料,开始翻烤,苏暮宇始终没有缓过劲来,仍然哆嗦。苏朝宇嘴里叼著刀,一手撒辣椒面一手刷油,时不时腾出手,用刀在肉上割出放血口,看上去又专业又专注。都搞定了,他干脆把苏暮宇抓过来,剥掉了那张羊皮,撕开了他的大衣,然後从暖瓶里倒了滚烫的水,用摩托车後备箱里早就准备好的白毛巾给他擦脸擦手。
一切都是预谋。苏暮宇任由摆布,最终,一滴眼泪滑落。苏朝宇说:“不至於,听见没?江立那只小狐狸能杀四个就能杀四十个,这方面,他比他哥哥狠多了。”
“这表示哭完了,可以开始吃东西了。”苏暮宇用热毛巾捂了一会儿脸:“不过下次你打算把我冻成雪糕之前,能不能知会一声?”
苏朝宇给他盛了香辣的酱,割下羊腿表层烤的金黄的肉,蘸一蘸,送到苏暮宇嘴边。做弟弟的那个不客气地吃了,辣得涕泪横流。
之後的三五天,苏暮宇充当真正的军属每天在狼牙游手好闲地逛,苏朝宇一直陪著,有人看见他们兄弟俩坐在野战坦克顶上说话,还有人看见苏朝宇在射击场里打靶,苏暮宇就在旁边看,每轮之後,苏暮宇都打一枪,只一枪,打完了再和哥哥说好长时间的话。没人知道他们说了什麽,彭耀也不敢问。他是少数几个知道江立可能葬身断崖下面的人,因此更加不敢招惹苏朝宇,偶尔几次处理公务,他和苏朝宇说话,发现以往那个开朗的海蓝色头发的师长总是唉声叹气,眉头皱得像江扬一样难看。甚至,彭耀丢脸地把苏朝宇和苏暮宇认错了好几次,有一天晚上,他带著特意跑去买的夜宵和“苏朝宇”边吃边闲聊“如何开导你弟弟”之类的话题半个多小时,才接到苏朝宇打来的电话:“喂,你告诉暮宇,我今晚就在侦察连,不回去了。明早见!”灯光下,吮著香辣田螺的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愉快地笑起来。
程亦涵被“驱赶”回第十三军军部,不过是一周左右的事,苏暮宇提前两天回来,打开了一个红色的小本子,开始让程亦涵为他解答罗列著的九十三个关於副官工作的问题。向来极有耐心的程亦涵第一次显得要抓狂,不由地想要欺负苏暮宇:“即使你再努力,也无法撼动指挥官第一副官的名头哦!”
苏暮宇坐在桌子对面,海蓝色的眼睛那麽正经那麽无辜:“但,我真的是认真的呀!”
反而让程亦涵不好意思了,只能细细地教他文件分类法和一些特定事务的处理方法。苏暮宇学了两天,终於在某个风雪过後格外晴朗的清晨,准时为来上班的江扬送上了早报和已经做得十分完美的摘要。
还没等琥珀色头发的指挥官问清楚,他们哥俩怎麽就短时间高效率地度过了这麽大的心理难关。如果换做别人,怕是要钻好一阵子牛角尖,苏家兄弟也太乐观了些。苏暮宇只是笑而不答;问苏朝宇,苏朝宇在一片号子声里说:“他只是想明白了,对著撕坏了的新衣服哀嚎,也并不能让它恢复原状,而服装店里新衣服还有很多,虽然可能永远不及这件合身,但是……”苏朝宇忽然换了个严肃的口气,“江扬,说来冷漠,但事实如此,人活一辈子,不能为一个人一件事就彻底变了,不是吗?
“不过,苏暮宇也说过,不管结果是什麽,江立从未死,也不会死。若他的形体消失,就会立刻固化成一个形容词,存在得更久远。”
江扬听得感伤。他明白,这话一半是汇报,一半是说给他听。纵然永远不愿相信弟弟已经死了,但所有的事实都无法证明他没死,这是一个令人倍感折磨的怪圈,他努力给自己最大的希望最好的幻想,也同时要组织最强有力的理由,为任何一个残忍的“可能”编造容易接受的解释。他握紧话筒:“苏朝宇,我爱你,你的形体,和不用固化的灵魂。”
“老混蛋,”苏朝宇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声音放得很低,“江扬,我也爱你,即使叫名字而已,我也能感觉到你的存在。”他们因为生命里的一种失去而越发珍视拥有,尽管这是一种悲哀的认知逻辑,但他们发誓惜取身边人,就这样庸俗平淡地,只管现在,无论将来。
苏暮宇来送养胃茶的时候,江扬刚挂了和苏朝宇的电话,他想听听弟弟的说法,苏暮宇仍旧是笑。他要追问,苏暮宇把杯子放在他面前,十分有技巧地悬著壶斟下去,让水声特别大,使得自己的声音也提高了半分,堵回去了所有提问:“这是程亦涵上校新改的配方,长官,对您的胃更有好处,闻一闻就知道,更难喝了呢。”
绚烂英豪8旌旗盛宴(最终篇)102
西南的冬天永远不太像冬天,梁丽征坐在马背上:“经典剪刀手造型,第四个!”她嘟起嘴唇,亲吻马儿,向思摁下快门,然後在马前一弓腰变成脚踏:“公主殿下。”
“亲爱的骑士,我怕你的脊背太硬,硌断了我的水晶鞋跟。”梁丽征的皮肤被西南的太阳晒成了健康的咖啡色,脸上起了一串小小的晒斑,看起来十分可爱。这个从九岁开始一直坐办公室跟电脑打交道的女孩子因为一直跟向思做“森林公主”,整个人瘦了许多,也长出了一点点肌肉,变得性感起来。
向思扭头笑,露出整齐的白牙:“那公主殿下预备怎麽办呢?”
梁丽征想了一下:“骑士就是用来骑的,伸脖子吧。”
向思猛地直起身子,一把将自己的老婆捞下马:“那,公主的屁股压断了骑士的脖子,要怎麽办?”
梁丽征不断殴打他,他胸口的肌肉不算结实但是蛮有韧性,她勾著他的脖子:“喂,昨天你妈说让我给你生孩子。”
“你愿意吗?”向思温柔地问她的耳垂。
“唔,现在,不太愿意。”梁丽征说,“但是……”
“只要你不愿意,那就再等等,不用但是。实在不行,我们就骑上马,到元帅府把你女儿抢回来!”
梁丽征愉快地笑出来,挣脱了老公的怀抱:“那我先回去练练弓箭!”说著就跑向他们的家。向思作为族长的儿子,在自家的老屋後面盖了小小的别墅,毗邻家里的马场和大花园,此时,穿著花长裙梁丽征跑起来,就像是草丛里一只快乐的无害的小动物,向思知道她永远不会伤害自己,他也一样。
向思回到别墅的时候,管家递上电话,说是东边的乌塔家里人找他。乌塔是整族里最会打猎的小夥子,家里五代人都是猎手,当他们这批年轻人接受了新思维、早就不住帐篷也改用结婚证了之後,乌塔的生活重心变成了研究野生动物和捕猎之间的关系,甚至,他出了一本书,专门讲西南民族的传统捕猎用具。但今天,他不是来向好朋友炫耀的,向思扔下电话就冲了出去。梁丽征换了一身衣服出来才发现老公不见了,而向思过了一会儿骑马回来,却什麽都不解释,只是拉起梁丽征就出门:“我给你看一个东西。”
“你说什麽……”梁丽征在尝家里的腌菜,手里还抓著筷子,上面还夹著一条打蔫的腌黄瓜,“什……麽东西……”
“不,他不是东西,”向思停下来,一脸歉意,“他是个人。”
“谁?”梁丽征觉得太奇怪了。整族人她都见过,婚礼上,他们一个一个过来,轮流摸她的脸和胳膊,据说是给予她祝福和力量,加上梁丽征那一点过目不忘的本领和这麽久的共同生活,她不信这方圆几十里还有她没见过的人。
向思带她来到乌塔家,乌塔等在门口,十分惊慌失措的样子:“我不知道啊,早晨收网的时候没有狼,只有他。”向思示意梁丽征进屋去,他要和乌塔说句话。她半信半疑地踏进门,看见客厅里的沙发上躺著一个人,乌塔家的女人们正在用水给他洗身体。梁丽征犹豫要不要过去看的时候,乌塔已经跑进来,激动地扯著向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