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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木成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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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陆辽,快起床,快上课了!”
  昨晚上看电子小说看到很晚,睡着后还梦到自己变成了杨过,一会儿和小龙女缠缠绵绵,一会儿又和金轮法王大战三百个回合,导致今天早上怎么也起不来。 
  本来还打算今天早上一二节思修课不逃了,要知道大一刚开学不到两个月,思修课陆辽就已经被记了三次旷课了,再这么下去肯定得挂科。
  听到室友王安叫自己起床,陆辽挣扎了半天,决定下了第一节课再去。
  “你先走吧,我下节课再来。”
  “哦。”王安一个人抱着书走了。
  
  陆辽是存着侥幸心理的,万一老师不点名呢?或者第二节课上完了才点呢?陆辽有一次就是第一节课去上了,见老师没点名便溜了,谁知第二节课快下的时候老师点名了,陆辽很不幸地被记了旷课,心里那个亏啊。但愿这次运气能好一点。这不能怪他,他努力挣扎了,就是起不来,杨过和小龙女还在梦里纠缠他呢。
  快九点的时候,陆辽终于与周公约会完毕,迅速起床洗漱,还能赶得上第二节课。
  陆辽匆匆忙忙的,心里很是着急,一边祈祷老师没点名,一边手忙脚乱地出门,以至于刚一开门就与正好回寝室的室友郭成森撞了个满怀。
  他不是一早就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陆辽住的宿舍是四人间的学生公寓,他、王安、郭成森、刘阳被分在同一间寝室。郭成森和刘阳都是市内的,家离学校近,不像他和王安,都从省外来的,离学校十万八千里。家离得近就是好,像刘阳,虽然交了住宿费,但开学到现在回宿舍不超过五次,一般都是住家里,学校管得不严,家离得近谁还愿意住学校,即使是陆辽住的比较豪华的学生公寓。但是郭成森一般情况下还是住的寝室,每天见他早出晚归的,也没见他去上过几节课课,谁都不知道他到哪儿花天酒地去了。
  
  陆辽是很不待见这位室友的,原因很多,其中最大的原因大概是郭成森家有钱,而他又不能免俗地沾上有钱人的种种恶习。
  陆辽很不喜欢有钱人,他发现有钱人都有许多通病。
  比如同村的王阿贵,前几年搞煤矿生意赚了一笔横财,便耀武扬威地在村里炫耀,拿着几个小钱到处放高利贷,收钱的时候颐指气使地挺着个大肚子,装的跟黑社会老大似的,带着一帮地痞流氓到处砸穷人家的东西,如果不是家里实在太困难,谁会愿意借高利贷呀,可这人还落井下石。他哪记得以前没钱的时候这家赊一碗面,那儿捡一根烟,那家又偷一只鸡的。有段时间买了一部“MOTCROLA”的手机,逢人就说:“看见没?我这可是摩托罗拉的手机,宽屏的,还带手写。”没事总把铃声音量开得老大,一天到晚就拿出来放,且不说那噪音多渗人,还永远都是那首《爱情买卖》, “这可是最近最流行的歌儿,名牌的就是不一样,声音就是大!”
  比如刚来上大学时,陆辽走到金星酒店门口,看见一捡破烂的老头蹲在路边吃冷硬的午饭,只有几根萝卜丝下饭。饭还没吃到两口,就来了一辆奔驰,车上下来因为衣装笔挺的男人,男人太高高在上了,走路都是往天上看的,所以“一不小心”就害得没有挪动半步的老头“撞上了他”。人家这衣服可贵了,还是啥牌子的,弄脏了非得要老头赔。老头哪有钱赔啊,急忙哈腰点头道歉,男人哪能放过他,一脚踢翻老头手里的饭,接着对老头拳打脚踢,老头又不敢还手。后来还是陆辽看不下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男人拉开,威胁说他已经报警了,再打就告他故意伤害罪,男人这才不甘愿地放开,对老头吐口水,骂道:“妈的!狗东西!”男人走后,老头对陆辽不停道谢,完了又把地上的饭捡起来继续吃,陆辽心里很酸,跑到饭店买了一盒盒饭塞给老头才离开。
  再比如这个郭成森,刚到宿舍时,一眼看过去也是一身名牌,虽说他不像王阿贵那样,明明就一土鳖还非得装装洋气,郭成森穿这一身倒是勉强过得去,不会显得太庸俗……好吧,陆辽很不甘愿地承认,是很好看。可你一学生,拿着家里的钱花得那么奢侈,也不想想父母容易么。
  这都算了,他那挑剔的性格让人很不能忍受,早上起床不许开灯,晚上睡觉不许人说话,谁的衣服袜子脏了不及时洗他不经人同意就直接扔掉,王安就被扔了好几次了。
  一件衣服对于郭成森来说当然不算什么,可是谁都知道王安家穷,虽然身上穿的都是价值昂贵的衣服,可王安说,那些都是亲戚不要了送给他的。
  在学校,市内的学生普遍要比市外的学生家境好很多,自己寝室里就是个典型的例子。郭成森和刘阳家一看就知道很有钱,陆辽家倒是不穷,妈妈是高中老师,爸爸是公务员,生活勉强过得去。家境最困难的要数王安家了,王安说他们村里很穷,交通不发达,喝的水都是井水,家家户户没有电,用的都是柴火和煤油灯,稍微好一点的住瓦房,穷一点的就住茅草屋,下雨的时候还会漏水,雨停了得重新把房子搭一遍。父母为了供他读书把家里的老母猪都卖了,还卖了一大块地,村里很多人都读不上书的,他是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王安上城里读书都是贷款的,平常还会到酒吧打工。
  陆辽很同情王安,又觉得王安很争气,而且王安很朴实,对人很温和,很容易让人不由自主想亲近他,所以陆辽平常和他走得很近,王安没钱吃饭时,陆辽就用自己的饭卡给他打饭,陆辽经济也紧张时,就给王安打肉,自己吃蔬菜。
  可郭成森却总爱找王安的麻烦,他的过分不止表现在扔衣服上,有一次王安没经过郭成森的同意,从他桌子上拿了一把指甲刀剪脚趾甲,郭成森回来看见了,二话不说,夺过来直接扔进垃圾桶,说:“我不喜欢别人没经过我同意就动我东西,还有,我的指甲刀是用来剪手指甲的。”  王安立马脸就红了,很窘迫。
  陆辽看不下去了,虽然随便动人东西不对,但一个寝室的何必计较这么多呢?还因为这点小事就给人难堪,而且指甲刀就是用来剪指甲的,还分什么手指甲脚趾甲,在陆辽看来郭成森就是看王安不爽,就是瞧不起他穷,故意找茬。什么“我不喜欢别人没经过我同意就动我东西”、“我的指甲刀是用来剪手指甲的”全是借口,他就是瞧不起穷人,故意给他难堪,故意侮辱他。鲁迅爷爷教训得好,中国人就是太冷漠无情,太麻木不仁了,不仅以前,现在也是这样。王安已经很不容易了,他还落井下石,良心何在?
  陆辽正义感油然而生,走到郭成森面前,怒视他:“不就一把指甲刀吗?至于么?我赔你就是了。”
  其实仔细想想郭成森倒没找过自己麻烦,他把所有精力都放在王安身上了,陆辽和郭成森的梁子恐怕就是这么结下的。之前陆辽顶多就是不喜欢郭成森这人,觉得他看起来很不近人情,而且一听他是有钱人,先入为主地把他和孤高,冷酷,目中无人联系在一起,所以不怎么和他亲近。但也就如此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陆辽也没多和他不共戴天,况且大家还是一个寝室的呢,平常少说话就是了。但经过指甲刀事件陆辽忍无可忍,为了伸张正义,和郭成森闹僵,接着自然而然地就把郭成森当敌人看了。
  当然,陆辽觉得郭成森就是他的敌人,可郭成森怎么看陆辽呢?也是敌人吗?看郭成森那样,恐怕不是敌人,而是从没把陆辽放在眼里过。
  
  陆辽看见正推门而入的郭成森,愣了愣,随即重重地“哼”一声,从他身边擦身而过。
  走到教室时,正是下课,陆辽做到王安旁边,王安说:“你怎么现在才来,老师上节课已经点过名了。”
  “啊?”不会这么倒霉吧?加上这次足足被记了四次了,超过五次直接挂科,可开学才一个多月,陆辽看了一眼班上,郭成森和刘阳也没来上课, “郭成森和刘阳也被记了吧?”有几个人和自己陪葬也是一种安慰。
  “哼,老师抽点的,他俩运气好,逃过了。”王安不平地说。
  陆辽无力地哀叹一声,觉得自己和思修简直八字不合,难怪今天早上起来是眼皮跳个不停,倒霉事儿全让自己赶上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眼皮跳是睡眠不足的原因。
  
  精神萎靡地发了几分钟呆,想到昨天晚上的武侠小说还没看完呢,想着反正都被记旷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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