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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总是残酷的。李晓想起总是在减肥的小雅说的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饿其体肤,饿其体肤,饿其体肤……这句话改编一下,同样能用在他身上。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苦其心志,苦其心志……李晓自我安慰,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说明老天爷要重用他,只是这重任……李晓突然不敢想象下去。
一年四个季节里,李晓最不喜欢的就是秋天。在他的意识里,秋天是萧索的代名词。跟冬天的雪白不同,秋天将色彩斑斓的夏季扼杀后,留下的只有光秃的枝条和萧瑟的西北风,整个世界只剩下昏暗的颜色。而更多的,是因为上学后知道的一个词语:多事之秋。
在他下车的瞬间,一辆摩托车快速向他冲来。那把明晃晃的刀子在街灯的反射下还是清晰的映入了李晓的眼。完全没有时间逃开,李晓在闭上眼睛之前还在想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如果这就是老天爷给他的重任,好吧,他认输。第二,他有些不明白,是不是被长辈们万番叮嘱的多灾多祸的本命年转嫁到了他27岁这年,要不怎么本命年无波无折安然无恙,今年却大事小事不断,最后还要来一个血光之灾。
作者有话要说:正式进入倒计时 这文 就这样吧
☆、第二十二章
摩托车的声音越来越近,李晓皱着眉等待疼痛的降临。在摩托车擦过他的刹那,他被人抱住,压在了车顶上,他听到抱着他的人闷哼了一声,李晓着急,却被那人紧紧压着,挣脱不得。直到再也听不到摩托车的声音,他听到那人在他耳边气若游丝的说:“晓晓,你没事,真好。”
感觉到压住自己的人慢慢的滑了下去,李晓转身揽住他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身上。手心触碰到那人的背,温热湿滑。
靠在身上的身体再次无力的滑了下去。李晓愣愣的望着自己的掌心,沾满了鲜艳的红色。
他曾嘲笑过蒋奇。嘲笑他在他母亲发病时不是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而是满满的不知所措。他也曾自信的跟蒋奇说道,如果换做是他,肯定会镇定自若。可是事情真正发生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才明白,再冷静淡定的人,在生死面前,都会失了镇定的能力。
李晓回想起来,得知父亲死亡消息时,第一反应不是伤心,而是恐惧,一种发自本能的对于死亡的恐惧。
依靠本能打了120,李晓低头看向那人。一反常态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衣,背部的血迹逐渐扩散到胸前,那人闭着眼睛,嘴角带着满足的微笑,置身于枯黄的树叶上,却是异样的妖艳美丽。
李晓半跪在地,将那人的头抱进怀里,从额头细细的吻到唇边,李晓用着发抖的声音惊慌失措的一句一句的呼唤着:“秦冉,秦冉……”
救护车来的时候,李晓终于找回了些理智,帮着医生们把秦冉放到护驾送到救护车上,李晓也坐了上去,随着救护车去了医院。
带手术室外等候的时候,遇到了之前为李母急诊的医生。医生看见他先是没太注意,然后停下走回来,盯着李晓的脸看了半天。
“怎么又是你?你跟这医院真有缘。”医生安慰的拍了拍李晓的肩,“别太担心啊。”
李晓苦笑,点了点头,道了声谢,目送医生离开。颓然的坐在椅子上,李晓两臂支在双膝上,双手交叉相握。
李晓是个贼大胆,但是世界上有几个地方是他宁死也不想去的,其中之一就是医院。医院给他的印象太过于惊心动魄,说来也奇怪,每次生病来医院时,他总是会看到这样那样惨不忍睹到令人作呕的急救病人,给他年幼的心灵罩上了一层阴影。在他懂事之后,唯一来过一次医院还是认领父亲的遗体。他想起有次生病,看到一群人围着从手术室推出来的盖着白布的病人痛哭流涕。那时他还小,拽着父亲的衣摆奶声奶气的问他们在干什么,父亲没有说话,把他抱起来,他却隐隐的,在父亲的身上,感觉到一种叫做悲伤的情绪。
从那之后,哪怕是病的再厉害,李晓也自己硬抗过去,坚持着不肯来医院。哪想,现在医院却跟自己那么有缘,刚刚从另一个门出去,现在又从另一个门进来。
秦冉是幸运的,一个十厘米的刀伤没有伤及他任何一个重要的脏器和神经。李晓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松了一口气,道了声谢转身消失在医院里。医生看着远去的人,把要说的话又咽进了肚子里。
“醒了,醒了!”
一阵骚动把秦冉从黑暗中叫醒过来,他睁开眼仔细辨认出现在他视线上方的一张张脸,努力寻找着他最想看到的那个。
他看到欣喜的脸,焦急的脸,宽慰的脸,放心的脸,独独没有看到李晓的脸。
秦冉焦急的抓住秘书的袖子,虚弱的声音如蚊声般细小,秘书低下头才听到自己的老板说:“李晓,李晓没事吧?”语气中满满的都是担忧。
秘书给了他一个放心的微笑:“他没事,还是他打电话让我过来的。”
秦冉放下心来,松开了手,说:“给邢队打电话帮我查清这件事。”无论是谁,想伤害他的李晓,都罪不可赦。
他不相信他的李晓会狠心到这种地步,狠心到他受伤都不肯看他一眼。秦冉闭上眼睛,李晓的脸在眼前浮现。他想,没关系,没关系,晓晓,我等。
他等了一天,两天,三天,李晓没有等来,却等来了一个噩耗。
胃镜的结果出来了,熟识的医生板着脸严肃的告诉他:“秦冉,你的胃里有个肿瘤。”
秦冉无数次的说过,他不怕死,一年前他撞死人让李晓代他入狱他仍跟李晓说他不怕死。父母的感情一直不好,秦冉记忆中父母唯一的一次拥抱,是在父亲带母亲看病回来后,母亲抱着父亲嚎啕大哭。秦冉偷偷的过去翻了病例,原来是总是有意无意透漏给父亲和他死了更好一了百了的母亲被查出脑部有一块阴影。后来父亲带着母亲做了核磁共振,结果是虚惊一场,二人又恢复了原先的模样。
那是秦冉是不屑的,他甚至觉得母亲是虚伪的。他认为任何一个说不怕死的人就应该像他说的那样,坦然面对死亡,用人生最后的时间去实现今生所有的愿望。
时至今日,他才明白,人们对生命有种自然而然的眷恋,会在得知噩耗的时候告诉自己我还不能死,我还有这样那样的遗憾要用健康的生命去弥补。
秦冉终于承认,他是怕死的。
放在床头的百合几天没有换水,几近干枯。如同躺在床上,被白色包围的青年一样,再也看不到当初伟岸的身影,渐渐的干枯败坏。
孙医生长叹一声:“肿瘤是良性恶性还没有确定,无论是哪种,都需要你保持良好的心态。过几天我会给你安排手术,你这几天的任务就是把身体养好,我不想看见你晕倒在我的手术台上。”
作者有话要说:一片没有肉的耽美文怎么能叫耽美文!!!仰天长啸 我要写肉~~~~~~~~~嗷~~~~~
☆、第二十三章
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从不做无把握之事,秦冉就是其中之一。上学也好,创业也好,上市也好,甚至是半路出现的李晓,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内,未有过半分偏差。在他27岁之前,他坚信顺着他的步伐走下去,取得成功,成为人上人是他人生最大的信仰,最大的成功。
在27岁这年,他终于得到机会反思,才发现自己前半段生命过得简直是毫无意义。
他一个人呆在病房里,吃饭、喝药、睡觉、散步、检查身体,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秘书有时会过来看他,嘴里说着一连关心的话,手中捧着的却是一叠需要他确认的文件。
对面病房住着一位年轻的男病人,散步时偶然碰到便闲聊几句。在得知他是公司老总的时候,那个只是普通公司职员的年轻男人露出了惊讶羡慕的表情。
其实,秦冉更加羡慕他。
年轻男人身边总是有一个年轻女人,被年轻男人羞涩的介绍是他女朋友的年轻女人陪他说话,陪他散步,陪他吃饭,陪他睡觉,寸步不离的守在他身边。中午的时候,会有花白着头发的老人带来热乎的饭菜,晚上的时候,会有同样年轻的人们叽叽喳喳的聚在他的病房。
忘了从哪看过这么一句话:“人生一世,亲情、友情、爱情三者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