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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晴竟待朕如此……”高焕看模样很是感动,“既然如此,朕也决计不能负了你。”
“景行……”
“别无他法,唯有你我二人远走高飞,方能相守。”高焕道。
方之晴:“啊?”
“事不宜迟,现在还赶得上在傍晚城门关闭前出京。”
方之晴被拉着走了两步,又“啊”了声。
高焕步伐坚定,看样子铁了心地要与他私奔,方之晴头都痛了起来。
他本想说了实话,若能令高焕感动个一两分,兴许能饶他一马,谁想高焕竟然反应如此之大,始料未及。
这不靠谱的皇帝刚刚要冒出想要励精图治的苗头,又给他拐跑了,自己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方之晴连忙往后拉他,叫了几声,高焕铁了心地要走,拽都拽不住。
方之晴恼了,大声道:“高景行!!”
高焕这才站住脚步。
“你……你现在子嗣尚小,尚不足以继位,八王母妃那边的氏族,又屡屡来犯。你是皇帝,不是当日跟我一同游玩江州的小小书生,现下虽国泰民安,但你一走了之,必生动荡。”
高焕转过身来。
“其实我本想离京两三年,再好好考一回科举,不管考得上考不上,总归是凭自己的本事。之前你助我良多,只是没人看得透,若是给有心人知道了,难免落人口舌,我也必然沦落到佞幸之流。”
方之晴顿了顿,又道:“若是三年后,你仍然不改初心,而我亦可以抬头挺胸伴于君侧,自然从此往后,不离不弃。”
一番话下来,方之晴已把自己的老底交待了个彻底。
再看高焕喉头微动,半晌笑了笑道:“之晴仍是如此啰嗦。”
方之晴有了弑君的念头。
“既然之晴都已打算好了,不过三年,朕等得起。”高焕接道,“只是不必跑得那么远,读书便留在京中罢,朕想看看你了,还能见一见。”
方之晴见高焕说得言辞恳切,险些就应了,话到口中又咽了下去,摇头道:“三年之期便是三年之期,我还是回江州用功为好。景行说了等得起的,君无戏言,不可赖皮。”
高焕头一次把自己绕进去了,又不好改口。
终是摇摇头,认了。
心结解开,两人好是腻歪了一阵,高焕回过神来,才想起他议事到一半就出来逮方之晴了,匆忙就要回宫去。
方之晴也着急起来,送高焕出门。
高焕边走边道:“回来京城怎么也要先住几天,这回若是要走,不可一声不吭。”
方之晴应了。
“也不可乱跑得没了踪影。”
“好。”
送到门边,方之晴吓了一跳,赶忙又退回来。
门外停着一辆六匹骏马拉的黄纹马车,羽盖华蚤,十足气派。周边规规整整立了几排的侍卫,还有若干太监宫女,看样子少说也有数百人,除此之外,整条街都清了。打前的公公见高焕要出来,手脚麻利地拿出了矮凳放到马车下,还铺了毯子。
高焕见方之晴退回了门后,也后退两步,闪身到门后低头问他:“怎的了?”
方之晴一见这气派就明白了,高焕刚才说私奔的事儿,还是在坑他!
压低声音问道:“你就带几百个御前侍卫跟我私奔呢?”
高焕笑得贱兮兮:“嫌少了?”
无耻之极,方之晴没忍住,一巴掌就拍了上去。
高焕挨了一下,愣了愣,没等反应过来,面前方之晴已经跪下了。
方之晴道:“请皇上降罪。”
虽是跪姿,却跟之前低头弓腰的情景不同。方之晴这一跪,挺直了身板还横眉瞪眼的,一副“草民打了皇帝一巴掌死了也不冤”的模样。
高焕揉了揉脸蛋,弯下身亲了一口,哈哈笑着大步走出了方家的门。
带走裤子上的半桶洗澡水,方之晴的一双鞋,还有一个巴掌印。
☆、第二十二章
“不发一言出走半年,之后又回江州用功三年,对朕不理不睬,是为虐心。”
指了指已经过期三年的巴掌印:“大掌掴朕的龙面,是为虐身。”
最后道:“能对朕虐身又虐心的,当今世上,唯尔一人。”
方之晴笑道:“万岁隆恩,臣铭感五内。”
将皇帝的幽怨一句带过,清了清嗓子,就开始说正事。
高焕叹气,让方之晴跟着李相学,果真学坏了。
方之晴当日回了江州就闭门不出,很是呕心沥血地苦读了三年,书本都要翻烂了。还好他天资不算愚钝,又有些开窍了,此时下了苦功,考得竟比当初高焕赏他的还高。
倒是闭门期间高焕犯规,跑去过江州一回,说是视察民情。御驾行至街边,“偶然”看见方家布庄,很是亲切慰问了一番。
方老爷诚惶诚恐,觉得皇帝也不像传说中那么昏庸无能嘛,再者又如此面善,跟见过面似的。
没敢细看。
之后皇帝又“偶然”看见跪在老两口身后的方之晴,想了会儿,一拍后脑勺,大叹原来这边是方公子家的布庄。又说当日因一场误会,通缉了方之晴小半年,甚是内疚云云
皇帝赏了方家金银珠宝,带走绫罗绸缎若干匹。
方之晴待御驾走远,索性在家中等候,果真不一会儿就有穿了百姓行头的公公来悄声通传。
皇帝财大气粗,包了间说书闻名的茶楼,让说书老儿单个给他说。方之晴到的时候,高焕正听至兴起,高声叫好。
赏了些银子,高焕让上了茶,屏退下人后才对方之晴道:“朕还记得,你当日说了朕不少坏话。”
方之晴搬凳子坐在他对面,还是那副眉,那双眼。
本来快忘了,后来高焕换回来后他常常细想自己的不敬之举,就给想起来了。那回还是当着皇帝的面说皇帝的坏话,而且是云欢说的,他只是复述罢了。
“这回来,朕想听听,有没有百姓说朕是明君。”高焕道,“可惜可惜,时日尚短。若再过个四五年,指不定就有几段子,说朕智擒八王,打退蛮夷,痛改前非,当是太祖以来第一明君,何其英明,何其神武。”
方之晴失笑:“会的,会的。”
高焕又道:“待回头你做了当朝贤臣,指不定在朕威武的名号边还能带上你一笔。方大人大掌掴醒昏君,以死明鉴,将生死置之度外……云云。”
方之晴喝茶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何要回来寒窗苦读?”
高焕愣了愣,也借喝茶掩了下嘴角。
三年过去,方之晴又跟着李业学习了一段时日,当真正站于朝堂之上时,已经是半个人精。
高焕面皮厚又能怎样?任他撒泼耍赖,我自波澜不惊。
皇帝悔恨啊,李相的阴险便是松松学去个一二成,也够他喝一壶的了。
离他最近之处,李相长篇大论,一口一个臣惶恐,臣愧对先皇,若臣撒手人寰,实在不放心皇上,不放心社稷。说到动情处,都似能挤出几滴眼泪。
云欢便在此时站出,安慰了几句李相,而后义正言辞地对皇帝规劝,有理有据,末了还跪下死谏。
群臣顺着跪下来,皇帝没法,只能说朕有如此爱卿,甚感安慰。
而后保证再也不偷溜出宫玩了。
得了金口玉言,方之晴跟着群臣站起身。他站在最末,看不大清楚高焕的表情,只是想必很是郁闷的。
想着等下了朝,肯定要私下里发一通脾气,便不由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了,下一章就是番外XD
☆、番外
李相从来都是威武天成,连皇帝见了也要忌惮几分。
作为当朝一品贤臣,此等外貌与风度,自然是十分方便的。不用他立威,朝中同僚和下属,尽数恭恭敬敬。
这般的李相,收了个探花门生,被朝中众臣广为传颂。
凡是手头上有青年才俊的,不管官大官小,都被派了去向云探花多方打探。
套近乎,云探花道:“惶恐。”
送贿赂,云探花道:“心领。”
背地里排挤,云探花道:“艳阳~”
总之不论什么情况,眉毛都不带抬一下的。
众臣齐齐倒吸一口气:这般油盐不进,颇有李相从前的风骨。假以时日,朝中必定两尊凶神,各占一方,吓煞人胆。
其实,李相原本对今科探花郎是无甚好感的。
初见时的神采飞扬,从骨子里就透出一种孑然傲气,不可一世。
李相深受头顶上那位的荼毒,因而对这类人打从心眼里厌烦。大逆不道地来说,就仿佛是另一个小皇帝,在他跟前咋咋呼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