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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不太好,病人的肾脏被刺伤,身上有数处骨裂,后脑也曾受过重击,更重要的是,病人没有求生意志,所以请尽量赶来吧!』
怎么会这样?以沈凛的身手,普通小混混根本难伤他分毫。而且……没求生意志?沈凛,你对这个世界没留恋了吗?你真的忍心,永远消失于我面前,要我一世痛苦吗?我不要……我不要永远也见不到沈凛……
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医院,随便抓着一个护士询问沈凛的状况,只见护士先以怪异的神色望了我一会,然后着我到手术室门前等候。
眼看「手术中」的灯号仍然亮起,我感觉到我的心正急促跳动。每次见到医护人员从手术室走出来,我都会气急败坏的走上前查询。不够血吗?我叫医生抽取我的;需要内脏作移植?我愿意损出我的。只要救得了沈凛,我愿意作任何事。
又等了一段时间,手术终于完结,当医生告诉我沈凛已渡过危险期的一刻,我才稍微安心下来。陪伴在侧的走到加护病房,待医生及护士走后,一直抑压的泪水这时才如缺堤般汹涌而出。
沈凛……你不要死……我不要再失去最亲最爱的人了……你知不知道,当我突然听不到你的声音时,我是怎样的惊惶害怕?你知不知道,当我听到你因伤入院时,我是怎样的心慌意乱?你知不知道,当我在手术室外守候时,我是怎样的恐惧不已?你又知不知道,当我知道你没有生存意志时、快要失去生命时,我是怎样的伤心欲绝?
我已经不能失去沈凛了,我已经离不开他了……我想像不到,若他从我面前永远的消失,我将会变成怎样。他的生命已经变成我的,没有他,我不会再有未来。
不在乎我是何许人,不在乎沈凛是否爱我或喜欢我,现在的我,只知要留在沈凛身边。要我当狗吗?要我当玩具吗?没问题。只要沈凛点头答应,不论他要我做什么、当什么,就算要我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辞。
所以……沈凛,不要离开……让我待在你身边,可以吗?
沈凛篇——26
「先生,先生,你听到吗?先生!」
微微地张开眼,看到模糊的光芒在眼前不断地略过,再略过,鼻间嗅到的,是浓稠的血腥味,身体感受到的,是来自小腹的刺痛,还有逐渐流失的体温。很熟悉的一种感觉,是渐渐踏向死亡的感觉。
不知我躺着的床,是不是七年前曾经躺过的床?不知正在叫我的护士,是不是七年前曾经叫过我的护士?想不到啊,兜兜转转了七年,到最后,我还是回到这里。
「先生,先生,如果你听到我们的话,请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吧。」
我?我叫沈凛,是一个笨到极点的傻瓜,受过伤害,于是把自己囚在一个内外都是刺的甲壳里,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断伤害他人,甚至伤害自己最重要的人,一直爱护我的人,却不知,到最后受伤的,不只是对方,还有自己。
如果上帝让我多活一次,我一定会好好地珍惜小南,好好地珍惜我们相处的光阴。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可以说话吗?」
「沈……凛……」
「沈先生,请问你有没有亲人?」
亲人?没有了,什么亲戚朋友,都在七年前跟我恩断义绝了,我只是孤伶伶一个……但我还是喃喃地说了些什么,然后陷入黑暗中。
突然想起一些很久远的事,在那美丽的七年前发生的事。七年前,这里并不像现在如此和平,而是可称得上为动荡,由于算是离海不远,不时发生爱尔兰共和军的袭击事件,还有黑社会争地盘和排华的行动。爱尔兰共和军的目标是政府,与学生无关,至于黑社会,他们也不会到学校处惹麻烦,最烦扰的,是排华。
所幸的是,学校的所在之处并不近排华排得最厉害的地方,平时也倒算和平,但不知为何,只要到周末,便硬是有人不怕辛苦,硬是来到这里破坏,不只是破坏我校,还破坏附近的一间女校,听闻有一次,有女生被强暴后自杀死了。
我们是男校,旁边是女校,这如一条理所当然的方程式,我校有很多人喜欢到邻校找女朋友,特别是寄宿生,生活圈子小,大家就如干柴烈火般,火速搞上了。
当然,那时的我是例外,因为在家中,我还有一个最爱的人——冽。
总之在强暴事件发生后,男生们为了保护女生,也为了显示自己的男子气慨,于是便决定了,除了自保外,还要保护女校的人,然后每一个周末,男校和女校都会有人通宵看守。
和我拍挡的,是一个叫邓正伟,中看不中打的人,样子很不错,人也不差,老是说要保护我,总会让我偷偷睡觉,然后天亮时请我吃早餐。我从没有说过,我是奕义集团主席的儿子之一,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他半年的分量,我更加没有说,小时候的我因身体问题,所以学了功夫来强身健体,能保护他人的不是他,而是我。
没有说,大概是因为我觉得现在的感觉很好吧?没错,亲人们都很宠我,冽更是深爱着我,然而,就因为大家太接近了,也太熟悉对方的事,所以纵使他们爱我疼我宠我,他们都从不会说要保护我。我突然发现,原来偶然被人保护一下,感觉也不错啊!
然后,那件事发生了。某一晚,我和邓正伟当值,我靠着他睡得正酣,却被一些吵闹声吵醒,张眼一看,只见一群人拿着棒子出现,正在敲打着女校的窗子。
「放心吧,我已经打电话通知其他人了,他们正在赶来。」
我们一直坐在暗角,他人看不到我们,但我们却看得很清楚,邓正伟紧紧抱着我,像怕我会被人发现似的,我不禁笑起来。
我笑,不是因为邓正伟的害怕,而是因为我忽然觉得很开心。
「我先打发他们。」
情绪正高涨的我,安抚地轻拍邓正伟的手,便随手拿起一支铁棒,撕破身上的衣服做成布条,再以布条紧紧绑着手和铁棒便走出去。
论打架和撕杀,在场的,都不及我这么在行,起初的我的确处于劣势,然而,随着流出的血越多,形势便开始逆转。
见到血的我更加兴奋了,但见到血的对方却更加害怕,加上我们的援兵到了,前来找麻烦的人们更是兵败如山倒,不久便束手就擒了。我听到人群中有人认出之前强奸女生的人,一班人在警察来之前,先殴打他们以作泄忿,但在我眼中,我只见到邓正伟,而他也只看着我。
「你流血了。」
「啊啊……没关系。」
「你吓死我了……」
我笑而不语,任由邓正伟紧紧地拥抱着自己,然后闭上眼。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好像就因为这件事,令我在众人当中的地位提升至难以想像位置,我就好像众寄宿生的头子,有什么问题,他们都先行问我的意见,有什么麻烦,他们都找我来出头,而我也认为大家是好朋友,所以乐于帮助大家,连学校的普通学生也尊敬我仰慕我,大家都说爱我,而我也爱着大家……
然后……然后又是怎样?我记得……我记得那天天晴,万里无云,天堂鸟花开了,香得令我有点晕眩,邓正伟为了什么而叫我出来?
「凛……我……我……希望你可以跟我交往。」
「我知道这很怪,我们都是男生,但我是真心爱你的。」
「啊?这……」
我看着这个一直伴在身边的男人,心中有种冲动想点头答应,我不禁伸出手。
「沈凛……沈凛!」
好像有人在唤着我……是谁?回头一看,我只见到刚才的美丽景物已变了样,变成漆黑一片。对了,我记起之后发生什么事了,就是在这天之后,我的命运便彻底改变,陷入了恶梦之中。
「沈凛,我爱你……」
我知道……我知道了,小南……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你一定会保护我的……小南,你来了吗?你终于来找我吗?
转过身,我离开还在等待的邓正伟,转身跑回黑暗中,向黑暗中的那双手伸出手……
「程慕南……他是我唯一的亲人……和……Lover……」
我终于想起……在失去意识之前,我跟护士说什么了。在生与死之间,我想起这个从小没有父爱,之后又痛失母亲的人,一个说爱我,在被我狠狠伤害后,还要关心我爱护我的人。
至少在最后,我应该让他知道我的心意……希望这不是最后。
慕南篇——27
第一天,我不分昼夜,坐在床边,轻握沈凛的手,在他耳边柔声细语,把我的感情一遍又一遍诉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