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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
钢琴单键的循环,音乐呈现出一个不断拷问自己又不断质问世界,孤独又彷徨的人。
歌声从心底而出,传进聆听者的心里,每个人都看到了那彷徨者的无助和伤心。
最后,是无声的自述。
在狠狠地,用尽一切地道出终末一声后,彷徨地放弃了期待,一切落幕。
——IN THE END
直到主唱鞠了一躬放下话筒,台下还有人没有回过神来。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有几秒,贯彻耳膜的喝彩声掀翻了屋顶。
观众们脸色通红,拼命高抬着脖子,对台上表演的乐队欢呼着!
所有人,所有人,几乎是所有人都在为他们喝彩。不是鼓掌,而是粗鲁的口哨声和大声的吆喝!但这些却是摇滚迷献给乐队的最高赞美,他们赤忱的毫无做作的称赞!
于成功一行人愣在台上,看着放下话筒从舞台前端走回来的严欢,仿佛自己从来就不认识这个人。
看没有人说话,严欢有些不安:“我没有让你们失望吧?”
于成功一愣,接着狠狠地拍在他的肩膀上。“没有!小子,谁敢对你失望,我就把他揍得找不着娘!”
“你简直是太完美了!”
严欢有些窘迫地笑了,随后,主持人便把他们喊下舞台,还有另一组的乐队需要表演。
灯光和掌声都在身后,欢呼声就在身后。
刚才他放开一切,尽情表演的舞台,就在身后。
严欢深吸一口气,悄悄擦去手中的冷汗。迈步,向台下的那一片黑暗走去。离开了璀璨夺目的舞台,迎接乐手们的是台下的沉寂与安静。
严欢第一次登台演出,就此结束。
回到台下后,刚刚从兴奋里回过神来的于成功拼命揉着严欢的脑袋。
“好小子!什么时候藏着这一手,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于成功又羞又恼道:“实话招来,昨天去KTV听我们唱歌的时候,你心里其实是笑死了吧!是不是啊,你个混小子!”
被七八只手一起□□着,严欢连连求饶。最后在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嘲笑过于成功他们的歌声后,才被放出一条生路。
于成功咳嗽一声,正色道:“实话实说,你这么会唱,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们?是不是不把我们当兄弟?”
看着他那严肃的脸色,严欢也知道不好再拿假话忽悠过去了,只能承认道: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能唱,是昨晚从KTV回去后一时兴起,现学了一些。”
“昨晚?!现学!”于成功不敢置信。“你别告诉我你是昨晚才学的这首歌!”
严欢无辜地点了点头。
“那、那你今天早上来这么晚,是因为昨天没睡好?”
“其实一夜没睡。”
“那喉咙呢?”
“唱了一晚上,哑了。”
于成功目瞪口呆地看向他,“你简直是个疯子!”
严欢无奈,心里暗道。疯的不是我,是JOHN!
这个老鬼昨晚听完严欢唱了几首歌后,就一直逼着他继续唱,整整唱了一宿。最后他还很残酷地对严欢说:比起你的嗓子,你的吉他技巧实在只是个渣渣,你不如放弃吉他算了。
气得严欢差点没有一脚踹飞他——其实他很想,但是踹不到。
“总之多亏了你,让我们没有丢脸到最后。要不然我实在是没有脸面从那个舞台上从下来。”于成功道:“一会比赛之后我请客请你吃顿好的!对了,要不以后咱乐队的主唱就由你来担当,如何?”
“不要。”严欢一口拒绝,“比起主唱,我还是更喜欢主吉他手的位置。”
于成功哈哈一笑,上去勒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竟然敢觊觎我的地位,野心不小嘛!”
“没有野心的乐手,不是好乐手。”
不想当乐队主吉他的吉他手,也不是好吉他手!自从尝试过电吉他多变的音律后,严欢就一直念念不忘成为一名主吉他手。能够在舞台上弹出一手令人心颤的旋律,才是他最大的目标。
不过,严欢眯着眼想了想,觉得今天这种以歌声来掌控舞台的滋味似乎也不错。
“你是个控制欲望很强的人。”JOHN在意识中评价他道:“这样的性格很适合担当主音吉他,可惜……”他接下去想要说可惜什么,严欢已经麻木到不想听了。反正在目前也没听到过JOHN表扬过哪个吉他手。
不对,还是有一个人的!严欢慕然想起那个夜鹰乐队的吉他手,随即又不免连带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光有技术的吉他手,技术再好有什么用。不过像那种出名乐队的吉他手,一定没有他们这种小人物的烦恼。
严欢看着周围的夜影成员,这群模仿夜鹰的名字,第一次登台表演就出了丑的年轻人,脸上此时却全是无忧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烦恼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反正他们还年轻,有无数的时间去折腾。那就尽情折腾吧!
看完所有参赛乐队的表演后,评委们有半小时的时间做出最终评分。在这期间,他们会结合各乐队两个阶段的表演分别评价,甚至还要根据每个乐队各乐手的技巧做出评分。
本应该是热火朝天讨论的场合,现在却是诡异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声。“我不同意!这支乐队的演奏根本不过关,不应该是这个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对,问题一直纠结不下。
所有评委现在正为了一个乐队的排名而犹豫不决。
“但是根据现场的观众反应,他们是反响最好的一支乐队,考虑到这些……”
“反响好是因为后来那个主唱,而不是乐队本身。”有人道,“而且都还是一群高中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应该把他们踢回去多锻炼锻炼,免得一下子就飘起来。”
这句话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这样一锤定音。
结束讨论前,有人突然说了一句。
“我觉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蛮不错。”
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评委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那个一鸣惊人,以一首《IN THE END》夺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严欢。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给世界听。
奔跑
“那么,这一次新秀乐队比赛的最终排名。”
舞台上,主持人拿着单子大声念出。“获得第一名的,是——”
“严欢!”
“严欢,醒醒!”
被人推搡着弄醒,严欢眼神迷糊,这才发觉自己刚刚是在做梦。
新秀比赛已经过去一周了,夜影最终拿到一个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后因为于成功请吃饭回家晚了的缘故,他还被那个老爸痛揍了一顿。怎么今天,又梦到了那时候的事情?
“严欢,你最近怎么老是没精打采?”李波奇怪。“不会是和于成功那批人混到什么不好的场所去了吧?”
“别胡说。”严欢皱眉,“他们没带我去哪。”
“那你怎么老没精神,看起来都快要精尽人亡了。”
“……”
严欢无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绝对不是李波这混小子说的什么精尽人亡。
只是从那次比赛结束后,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么劲,做什么都没有兴致。唯一有精神的时候,就是晚上跟着JOHN学吉他的那半个小时。
“这是上瘾了。”意识里,JOHN颇为欣慰道:“你也终于到这个阶段了。”
“上瘾?”严欢默念。学吉他玩摇滚也有上瘾这回事吗?
“上瘾!”李波听他喃喃自语,却是大为紧张。
连忙把严欢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对着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严欢奇怪。
“就是、就是那个啊。”
李波比了几个奇怪的姿势,严欢恍然大悟,顿时气恼道:“你说吸毒?我怎么会去做这种事!”
“嘘,嘘!小声点。”李波见他脸色不好,赔笑道:“当然我也知道你严欢不会是这种人。可是听我爸和其他叔说,混酒吧玩乐队的人,都有喜欢吸上几口这个的。我这不是怕你也被带入歧途了吗?”
严欢不悦,觉得他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欢的摇滚。对于他来说,摇滚是一种崭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够让他从压抑的现实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欢有人随意践踏自己的信仰。
于是他问JOHN,想找到几个例子来反驳李波。
“JOHN,这小子说玩摇滚的人嗜好吸毒,这是歧视吧?”
“……”
“JOHN”
“我认识的乐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