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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说,要是你晚上正窝在屋里打游戏上网呢,就听到隔壁自己暗恋的男人正跟女朋友上演亲密的活春宫,那将是怎么样的一种煎熬……
于是为了自己还能活久一点,也为了李程不把自己给弄死了,林乐乐还是更喜欢跟谢子明一起合租。他们属性相同,经常可以凑一起花痴花痴帅哥,闲了还能够交流交流暗恋心得,也算是一件很幸福满足的事了。
林乐乐和谢子明是在大一那会儿认识的,两人是一所大学的,一个年级的,不过专业还是不太一样的。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是在绿协的社团招新大会上,后来两个人同期进了社团。几次大大小小的开会之后,两个人慢慢熟悉了起来,发现相互很是投缘,难得的聊起来一点都不尴尬。
谢子明在上大一那会儿也是个话不多的性格,但是他那时已经在有意无意地改变自己了,强迫自己进社团跟人接近就是他努力的第一步。而林乐乐也是个跟他性格接近的人,总是不知道交朋友的正确姿势是什么。于是两个人都有些小动物属性的男生在社团里碰头了,然后不自觉地就被对方给吸引了,渐渐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而之所以会坦白性向,也是谢子明先挑明的。
那一段时间谢子明刚开始写小说,写到了一个设定,想以江达为原型。结果每每提笔要写时,总就是绕不过对江达的思念。
那一阵,谢子明简直要被自己给逼疯了。
后来他实在是憋不住了,就跟林乐乐说了江达的事情,从他们开始认识,到江达最后莫名消失。这是他第一次跟别人谈起江达,他把自己最宝贵的秘密交给了林乐乐。
而林乐乐那边,一来是为谢子明心疼,二来更是震惊,谢子明竟然跟自己是同道中人!
于是林乐乐也跟谢子明坦白了自己和李程的事情,两个人各种属性太相近,凑在一起交流了半天。
而自这次敞开心扉的畅谈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也拉近了许多,渐渐成为了密友。
林乐乐下了班就坐地铁去了李程家。
虽然这条路他已经好久没走过了,但是一条条转弯和街角的风景早都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袋里。
他在离李程家一条街的甜品店里买了两盒冰沙,拿塑料袋拎着。这东西是李程最爱吃的,可是他总是懒得去买。于是林乐乐每每路过这家店的时候脑中总会想起这事,然后就进去帮李程买一个他最爱吃的芒果冰沙。
虽然现在还不过是三月的初春,气温还不是很高,但是什么能抵挡住一个吃货的心呢?
他哼着歌走在小巷里,心情畅快地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李程租住是一个有一定年头的小区,位置在本市的闹市区,交通很是方便,但是却一点都不吵闹。在一条小道的最深处,也算是一个闹中取静的绝佳位置。
李程的单位离他住的地方很近,所以这个点他应该已经到家了。林乐乐也没再给他打电话了,轻车熟路地上了楼敲了门,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穿着睡衣的李程出现在了面前,右手还拿着一个锅铲。
“乐乐你可算是来了。”李程把林乐乐迎了进来,本身想要拥抱一下,结果怎奈那只手上的锅铲实在太油,李程也只好作罢。
林乐乐进去换好了拖鞋之后,就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李程在厨房里做饭,他就先不去添乱了,因为李程可是做饭很好吃的响当当大厨。
他在房间里随便转悠着,屋里的布局和他几个月前来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差别。硬要说的话,大概是比之前要干净整洁了许多。李程并不是一个爱干净有洁癖的人,以前林乐乐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帮他收拾。而现在整洁的场景看来,大概是出自他女朋友之手吧,以后这个活应该也不用林乐乐干了。
再往里走一点,厕所旁边就是卧室。林乐乐站在门口看着李程凌乱的大床,上面放着一只萌兔子的布偶,他以前并没有见过,看来应该是新女友带来的吧。
林乐乐这人就爱多想,看着那兔子,就好似能脑补出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友的脸。然后不禁想象着李程和他女友在这张床上翻滚时的情景,而后没来由的特别难过,还有一丝丝的嫉妒。
可是他又有什么立场嫉妒?人家可是李程的正牌女友啊。
所以他只好拾掇拾掇自己碎了一地的玻璃心,假装自己并不在乎。
一顿饭吃的倒是很开心,李程手艺很不错,因为他以前总在家里跟李妈苦练厨艺。林乐乐之前也总去他家蹭饭吃,特别有饭店大厨的绝妙味道,让林乐乐总是有些念念不忘。
吃完饭之后,又是李程抢着洗碗。林乐乐本身想洗的,但是李程说既然来了他家,就是他的客人,哪有让客人干活的?
“咱俩什么时候这么生疏了?还主人客人的,你还把我当不当兄弟了?”林乐乐佯怒。
“乐乐我错了,主要这锅碗也太油了,你刚也一直没沾水,还是别洗了。”
知道李程是为自己好,林乐乐没再多嘴,心里暖洋洋的。
洗完碗之后两个人又一起窝在一个电脑前打游戏。
其实林乐乐最近都没怎么玩游戏了,因为找不到人一起配他玩了,他渐渐也觉得没有意思了。这会儿到了李程家跟他一起玩,林乐乐觉得自己好像又找到了当初刚入坑玩的热情了。
两个人在电脑前边玩边喊,玩到了最后叫的林乐乐嗓子都快哑了。还是李程帮他倒了杯水,让他别这么真情实感的,这么费劲投入地玩。
林乐乐点了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因为跟你玩,所以才能这么投入这么开心。
但是他不好说出口。
之后时间有点晚了,林乐乐先洗完了澡,然后躺在李程卧室的大床上等他。
李程卧室里放的是一张双人床,林乐乐躺在床上玩手机,肆意地左右翻滚着。然后故意把那只兔子布偶踢到了床下,斜对角趴着占据了整张床。
十分钟之后,李程洗好澡归来,半裸着上身就穿着一条睡裤,从背后偷袭林乐乐,压到了他身上挠他的痒痒肉。
林乐乐最怕痒了,被挠的止不住的乐,然后半喘着扭过头看李程:“你又欺负我!”
“看你笑起来特别好看,”李程半坐起来,然后扭头看了看床边,发现兔子掉在了地上,“你看,你还不是欺负兔子。不让它上床,都把人家给踹地下了。”
李程弯下腰,捡起了这只可怜兔子。
“我就欺负它了,让它今天晚上好好在其他地方呆着吧。”林乐乐半开玩笑地说着。
李程闻言,把它扔了出去,准准地砸到了卧室的沙发上。
“好啦,它不见了,睡觉吧。”李程带着林乐乐躺倒,抱住了他的腰。
林乐乐就这么感受着背后李程的气息,大气都不敢喘一个,心跳得格外的快。
他闭上眼,假装自己睡了。
没有了视觉,听觉和味觉变得很灵敏,林乐乐闻着背后男人沐浴露的味道,莫名觉得很安心。
没过几分钟,就进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13。开始准备干淘宝
江达的新工作已经干了快一个星期了,这次的活儿依旧是保安,不过单位的地理位置不太好,在一个偏郊区的地方,比以前的出版大厦实在是远了太多。
以前自己骑车骑个十几分钟就能到单位了,而现在的时间则被大大地拉长,差不多快有以前的两倍。
不过江达仔细想想也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问题了,他也不是个什么替代不了的高精尖人才啊,能有单位要他就好。现在上下班的时间变长了,自己就全当作是汽车锻炼身体就行。
他现在的要求不高,能有温饱就够了,多的东西,他也没去奢望,因为它们看上去就不那么切合实际。
不过这家单位的安保工作倒是比之前出版大厦的工作还要清闲,江达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就这么闲着吊儿郎当地干了几天,突然就生出了一点活络的心思——他有点想干个兼职了。现在的工资对于他而言虽说是能吃饱饭的,但是,离自己理想中的生活还是差的太远,更别说向谢子明靠近了。
而产生这个干兼职的想法,其实也跟最近总给他打电话念叨他的孙大虎有关。
孙大虎家里是开服装厂的,他以前总跟江达说,要是没有办法的话,就去来找他,但是江达自尊心比较强,总有些抹不开面子,也不好麻烦兄弟。
最近一次跟孙大虎一起在小饭店里吃饭的时候,对方的一些话点醒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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