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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进被子的几个小时是我最安心的时候。柔软的床铺带着干净布料的味道,让我舒服得想要叹息。
啊,这个句子是借用的。
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间开始和凔濂交往的,只是模糊地想到一些情节。
他问,可以和我交往吗?
我说,好。
这个回答也许纯粹是因为我突然觉得厌倦。常去酒吧看多了疯狂的男男女女,我相信我是最清醒甚至可说最洁身自爱的一个。没有混乱的关系,没有嗑药,甚至连烟也不抽。只是不停地喝酒。
偶尔打架,从来都是别人看我不顺眼,惹上了不管输赢,我都尽量快速逃开。当然,也有被人打到胃出血的经历。
躺在漫水的暗巷里,冰冷,阴暗,野猫野狗从我身边踩过,让我有种自己成了它们的错觉。
力气一点点流逝,我确定自己一生都不想再有那样的经历。手机和钱包都被拿走了,我迷糊地想着,幸好没有带证件出来的习惯。
只是唯一温热的血液顺着很多处伤口流下来,我甚至已经想放弃等死。
我什么时候堕落到这种地步的?
不清楚。只是突然觉得不甘心而已。
想着要不要拼尽力气爬到街口,我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原因无他,想必只是因为自己变懒了。
很可笑么?我扯动嘴角却连自嘲的笑容也无法露出。
当我在爬与不爬间挣扎的时候,面前出现一个人影。我想着这人身材不错啊,可以去当模特了。只可惜我不是电影里的英雄,那种即使被揍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也必定露出一个帅气侧脸的物种。
我确定我现在丑得自己都不敢照镜子。
结果第二天一醒来,闻到的居然是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已想要立刻离开。
这种地方以前来得太多,现在提到医院已让我不寒而栗。
准备走的时候医生说,你朋友只帮你付了一半的钱,你还得在这里等一会,要不然就现在付钱离开。
我说我没跟朋友出来啊,要是他不付钱我不得一直留在这里?
医生推了一下眼镜,说,你朋友把证件扣这里了,你就等着吧。
一直等到下午,凔濂来医院付钱,我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他。
他说,我是你班长。
好吧,我真是个记性很差又不合群的人,高中毕业的时候才能对着黑白毕业照念出寥寥几人的名字。
我没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到医院,基于他是班长这件事。我不担心被记过,现状已是所谓债多不愁。
只是那个酒吧不是学生该去的地方,他怎么会在那里?
“我喜欢你。我注意你很久了。我从老师那里拿到了住址。昨晚没事就去看看你到家没有,没想到正好看见你出来,才跟着你走到市中心去了。结果你一下子不见了,我找了很久。没有及时找到你,对不起。”
我看着他,他依旧冷静自持。他总是那个样子,以致我从记住他起就从未猜测他话里的可信度。
我以为他在耍我。没多少人可以这样对同性表白吧!
“我很喜欢你。我们交往吧。”他居然用同样的口气又说了一遍。像是担心我头脑还不清楚一般略微放大了声音,却依旧冷静淡然。
“……好。”
他站在背光处。那一刻我觉得他站在白色的背景里勉强算是一道风景。下午的阳光从玻璃窗透进来,他笑得很晃眼,让我想到很久以前的午后,镜子反射出的光芒。
时间太过久远,我常常怀疑自己那时候是突然眼花了还是太过颓废寂寞放浪以致将他的形象无限美化。
不可否认的是我很喜欢他的脸,包括他帮我付的医药费——彼时我还是自己负担着大学学费,成年后便与家人彻底脱离关系。不是被迫,而是主动。从知道我的性向后他们立即将再生一个孩子的计划提上日程,两年后我高三时弟弟出生。
不过我从未见过他。谁愿意再让被给予无限期待的孩子去接触一个恶心变态的兄长?
我孤身一人,远离他们的居住地,也算成全他们养育的恩。
之后我曾经问过凔濂花了多少钱,他报出的数字让我再无偿还之心——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只够它的零头。
他说,我再晚点去你绝对死定了。
我说,这是个病句。
在他面前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个穷到一无所有的人。
自知之明,拜他所赐。
后来从众人口中听过很多对他的赞扬,无非学习优异,待人接物表现良好。
若我有幸被人记住并评论,大概得到的评价会比他差了百倍不止。
作者有话要说:慢慢来吧,嗯。
3
3、章三 。。。
在家里待得百无聊赖,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从浴室出来,干脆用新床单裹着身体就算擦干了。
我决定出去。
衣柜里的衣服根本不用挑,我也看不出它们的区别。唯一一件在袖口上绣着繁复暗纹的衣服是柳渊送的,过了四年我依旧舍不得穿。
当初我这样对他说了,他笑着说没关系,他是最好的服装设计师,再过十年这件衣服依旧流行。
我很疑惑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喜欢以十年为界,却又能一边如此心安理得地及时行乐。
杨扬说,别太认真了。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把脖子上的玉解下来。那是柳渊送给我的东西,一个袖珍的玉玦。
彼时他还是个从国外归来的服装设计实习生,对中国的玉几乎一点也不懂。见到自己觉得美好的东西就买下来。
玉玦,语决。他大概从未听说过忌讳谐音这种事。
绑着玉玦的是台湾的红绳,颜色深暗,不易褪去。衬着青白色的玉显得很干净。
柳渊说他觉得玉是最衬我的,其他的水晶钻石都显得华俗而女气。我看着他的宝石耳钉默然。
然而我一边暗自庆幸遇见他的时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刚从大学毕业,穿着白衣黑裤,看起来沉默而简单。
而那些不堪的回忆都收在凔濂手里,以致我有一段时间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我戴着玉玦的时候他问了两句,说不太吉利,也不像我会喜欢的。
再后来他送了我一颗黑琉璃耳钉。
当然,并非花前月下烛光晚餐的浪漫,除非我抽风想去丢脸。
只是偶尔在玻璃橱窗中看到的。
他去表店挑选新表,而我站在店外,只觉得店里散出的暖气让我几欲窒息。
人总是能很快地弄清楚什么地方适合自己。而我的这项才能似乎十分突出,离开了自己的地方就如游鱼离水,不知所措。
我在门外打转,却突然发现旁边的店子冷清却舒服。店主坐在玻璃门前雕刻着手里的挂饰,而我透过玻璃橱窗看着暖黄的灯光,听着店里播的那首kiss the rain。
灯光里黑琉璃的耳钉投下一点阴影。
我在那里站了五分钟,店主终于抬起头。他和他的店一样给人干净又纯粹的感觉。他看着我笑了,探出头来问我要什么。我摸了摸口袋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因为只要我和凔濂上街买东西,钱都是凔濂来出。
我正遗憾着,凔濂从手表店里跑了出来,喘着气的样子让我以为他又有急事要离开。我轻声喊他,他看见我的时候马上快步走过来,问我看上了什么。
我沉默,他无奈地转过头跟店主说了几句话便真的将耳钉买了下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会挑中——不可否认我为此高兴了一晚上——他说觉得很衬我就买了。
我几乎想要发笑,我在柳渊和他眼里当真不同。没想到居然是凔濂最了解我的心意,又或是我只对他才不必有多少顾忌。
大概是因为在他面前一开始我就是那个躺在泥水暗巷里的人。
抛弃一些令人厌恶的伪装,莹白色的玉不适合包裹的黑色阴影反而让我放松。
杨扬说,过分的了解对于情人而言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距离产生美。
他的名言太多,我情愿忽略。
我不愿带着柳渊送我的玉去外面。
严重的洁癖让我觉得外面的空气都带着令人无法忍受的污秽。
何况是我想要放纵的时候,更不愿带着身上唯一真正干净的东西。
我凭着记忆摸出小区,太久没有出门让我几乎忘了如何像个正常人一样在大街上行走。匆匆穿过几个十字路口,我居然绕到了那个卖耳钉的店子。
店子还开着,里面的店主却换了人,饰品与装修也保留了一半换新了一半,然而那种令人怀念的感觉却已全然不见。也许就如美人的容颜,当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