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沙又在这时添了把干柴,怂恿道:“去吧去吧?我买单怎么样?”
晚上,站在红灯绿酒纸醉金迷的AMORE酒吧时,陆飞禁不住重重叹了口气,妈的,终于还是经不住诱惑,和老沙一起来了。
当然,跟夏志英是没什么关系的,只是因为老沙请客,所以才要占便宜。
对,显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陆飞煞有介事地抿了抿嘴唇,却在环视了整个酒吧,没有见到那个人的身影时,感到一阵无法回避的失落。
算了,没有夏志英,别的美人也还是可以下手的。陆飞这样想着,目光集中到吧台前立着一个扎着马尾的高挑男人身上,那男人头发染成黄色,蹬着皮靴,打着耳钉,看起来很欧美。
感到了背后的视线,男人回过头来,在打量陆飞片刻之后,端起手中的鸡尾酒杯,朝他友好的微笑一下。
这就是邀约的信号了。
陆飞朝那个马尾男走过去,反正是老沙买单,陆飞就对旁边的酒保说:“来两杯最贵的酒。”
马尾男挑了挑眉头,性/感地嘴唇抿出一抹帅气的笑意:“你叫什么名字?”
以前陆飞都是称自己为费路的,但是今天不知怎么,舌尖一转竟然成了:“Luigi。”
……他妈的。夏志英留下的阴影。
马尾男笑了起来,朝陆飞挨得近了一些:“我叫马乐。”
“哦。”陆飞点了点头,心想自己要不要换个名字,叫“葛壁。”这样和马尾男会比较般配。
“你看起来很不错。”马乐公式化地恭维道,伸手摸了摸陆飞的脸。
陆飞没有避开,而是微笑道:“你也是。”
这些对话的潜台词两个人其实都很清楚,翻译过来无非就是:
“你一个人?”
“嗯。”
“今晚和我上/床吧?”
“哦。”
看,ONE NIGHT STAND就像吃饭睡觉上厕所那么简单。
但是陆飞忘了,其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吃饭有时会被鱼刺卡到喉咙,睡觉有时会失眠,上厕所也许会便秘。
就在马乐挨过来,开始在陆飞腰部和臀部上下其手的时候。吧台后面突然传来调酒师的声音:
“喂。”
“酒调好了就放在这里,前找18号桌的沙先生去要。”陆飞头也不回,极不耐烦地说。
妈的,真不懂规矩,没看到这里在进入正题吗?
可是那不懂规矩的调酒师竟然还不走,而是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你不理我了?”
“靠。”陆飞恼火地转过头来,正对上夏志英那张年轻英俊的脸,他穿着调酒师的制服,微蹙着眉头凝视着他。
“……”
“……”
“你……你……”陆飞一口气差点没背过去,“夏志英?你从哪里角落里冒出来的?刚才怎么没有见到你?”
夏志英的脸色缓和了起来,顿了顿,甚至还愉快地笑了一下:“嗯?这么说,你从刚才起就一直在找我吗?”
“……”陆飞哑口无言,直觉得自己的脸色正迅速朝着番茄靠齐。
马乐看这里情况不对,有些纳闷地问:“你们认识?”
“嗯。他今天是来找我的,我们有些事要谈。”夏志英笑眯眯地对马乐说,潜台词就是:识相点,你可以滚了。
马乐很识相,所以他滚了。
夏志英托着腮,手肘撑在光可鉴人的黑色吧台上,笑道:“我刚才去了后面仓库拿酒了。”
“嗯。”陆飞低着头,不知道接什么话。
真奇怪,明明很想见到他的。
可是竟然连见到他之后说什么都不知道。
夏志英问道:“你要喝些什么吗?我帮你调,不收你钱。”
“……随便好了。”
旁边搭班的调酒师插嘴道:“你刚才不是说要最贵的吗?我都调好了。”
陆飞瞪了他一眼,废话,老沙请客当然往死里敲诈,可是夏志英这么穷,怎么可以点最贵的?这不是明摆着欺负穷孩子吗?
夏志英若有所思地看了玻璃柜台里的各类酒水一遍,然后说:“最贵的其实不好喝,很苦的。我帮你换一种吧,换一种比较适合你口味的。”
过了五分钟左右,夏志英端上来一杯基调是淡蓝色的鸡尾酒,最上面层次分明地有一层浅浅的雅柠檬黄,酒杯边沿抹了一轮
晶莹的盐霜,灯光照映下显得非常剔透。
陆飞喝了一口,夏志英在他面前期待着看着他,当他一放下杯子,他就问:“怎么样?”
“嗯。”陆飞点了点头,“很好喝。”
酒这种东西,它的滋味并不是靠钱来划分等级的。每一种酒都有它适合的人。诸如生活在街巷里,呼朋唤友的男人们喜欢喝二锅头,而坐在路边摊上吃小龙虾的年轻人应该来两杯啤酒。
最贵的酒落在普通人手里,只会觉得苦涩,因为他们会从其中品出那些自己得不到的尊贵地位。
它和那些豪车,别墅一样,显然不属于他们。
夏志英很明白这一点。
一杯特调酒很快就被陆飞喝完了。夏志英似乎很愉快,他微笑着凝视着陆飞,突然对他说:“喂,能把手借我一下吗?”
“嗯?你打算做什么?”陆飞挑起眉尖,但还是把手掌平摊开,递给夏志英,“想给我算命吗?”
“不是。你觉得我想是那种算命瞎子吗?”夏志英说着,侧过身问旁边的搭班,“有笔吗?借我一枝。”
“没有带笔啊。”
“那能写字的就行。”
于是搭班扔过来一支唇彩。
夏志英无言地瞪着那支唇彩。
搭班的帅气调酒师耸了耸肩:“我等会儿还要在夜场上去唱歌,总不能什么妆都不化就去镁光灯下献丑吧?”
夏志英无奈地揉了揉头发,拿起了那支唇彩,一手抓着陆飞的右掌,一手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一串数字。
“喂,你干什么——”
“我的手机号码。”夏志英写完最后一个数,微笑着松开了手,几缕柔软的额发温和地垂了下来,他不是很用心地撩了撩,把碎发捻到耳后,一双好象会倾诉的眼睛深深望着陆飞。
陆飞回望着他,突然觉得自己被他写下号码的掌心,有些烧热的感觉。
☆、拥抱
夏志英上夜班,凌晨四点多才能回去。陆飞年轻的时候能够连续两天通宵,但现在岁数摆在这里了,每天晚上到了十一点必须上床睡觉,于是就告别了夏志英,和老沙离开了Amore。
陆飞搭乘的35路公交车行驶的路线里包括了T城图书馆,体育场,夜市,小吃街,中心商厦。这辆公车一向很挤,即使是末班也不例外。
陆飞夹在沙丁鱼罐头中,好不容易回到家里,掌心中夏志英写下的手机号码已经被磨掉了。
坐在沙发上,陆飞愣愣看着掌心中那一片模糊的淡红色,还泛着唇彩特有的晶亮。最后终于叹了口气,起身来到洗手间,把手凑到水龙头下,将唇彩完全冲掉。
其实就算留着这串号码又有什么用呢?陆飞擦干净双手,双方都是做top的,邀请夏志英来,也不可能对他做些什么,如果说只是坐着吃饭的话,未免让人贻笑大方了。
于是日子又这样平淡地过了几天,陆飞通过邮箱发送了一些电子简历,收到了几个对他表示兴趣的公司的回函,又去参加了几场面试,最终和一家报社签下了劳动合同。
虽然只是在报社打打杂,做些琐碎的资料整理,贴贴发票,但总比当无业游民的滋味好多了。
陆飞性子爽直,脏话多,但人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而且不擅长拒绝别人,一来二往的,单位里的其他同事,甚至比他年轻很多的大学毕业生都把闲活推到他的头上,连买奶茶都要他跑腿。
陆飞无所谓,乐得其所,反正只要能安安分分地在这里做下去就成了。
他就像一只流浪了很久的,脏兮兮的,瘦骨嶙峋的猫,不奢求铺着软垫的竹篮猫窝,只要一个破纸箱子就很满足了。
穷惯了的人是很容易打发的。
工作一个月,陆飞领到了他的工资,他把拖欠的水电费给交了。不欠债的感觉很好,身心一下子都放松了,陆飞很高兴,又打电话邀请了老沙等几个朋友去路边的大排档喝啤酒。
路边摊,一盘炒螺蛳,几串烧烤,小碟花生米,几扎冰镇啤酒,大冬天的喝得牙齿打战,却依旧觉得很爽。大概是因为年轻的时候也常常做这种事情,现在偶尔放纵一回,就会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还不老。
酒足饭饱回家去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陆飞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带着一身酒气不紧不慢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