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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后面有些心虚,唯恐夏志英听出他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思来,陆飞偷偷拿余光瞥了夏志英一眼,好在对方依旧很干净纯洁地微微笑着,似乎并没有觉察到什么。
陆飞松了口气,却又隐约觉得有些失落。
可是奇怪,明明失落,却又不知道之前到底期盼过什么。
这个时候,夏志英又往他身边走近了几步,陆飞刚跌下去的心有突突地悬了上来,高高吊在喉咙口。夏志英把手撑在泡沫盒子拼成的餐桌上,温和地问:“不喜欢杨庭这种?那么陆叔叔,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呢?”
细腻的脸颊好像月光下雪一般,柔和温润的弧线,全然没有瑕疵。
陆飞开始确信自己真的是年纪大了,否则为什么只喝了两瓶冰镇啤酒,却像喝了两瓶老白干似的头脑发热心跳加速呢?
妈的,这不争气的老心脏。
夏志英看他不说话,垂下睫毛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陆飞突然发现其实夏志英笑起来跟杂志上那个明星还挺像的,甚至比那个明星还要耐看,有些冷淡清瘦的线条在一瞬间全部饱满丰润起来,一边的颊上甚至还有浅浅的酒窝。
“陆叔叔喜欢什么类型的呢?”
他咄
咄逼人地问,隐约有些小孩子气,但却碰撞出更慑人心魄的男子魅力。
陆飞出于自己的心血管安全考虑,干咳几声别过了头,不继续看夏志英,而是说:“好吧好吧,真服了你了……那让我想想。”
“嗯。”
“……短头发的。”
不喜欢头发留得比女人还长的零号。
“嗯。”
“高个子的。”
身高150的男人在陆飞心里如同三等残废。
“嗯。”
“笑起来感觉比较和气的。”
总不能找个笑得比哭的还难看的吧?
“嗯。”
“尖下巴的。”
不喜欢国字脸的男人,感觉很难接近。
“嗯。”
“虽然不容易找到,可我还是比较喜欢眼角有些上挑的……”
“嗯。”
咦……说着说着,这些条件加起来……怎么觉得那么像一个人?
陆飞侧过脸去,看到身材修长的夏志英正温和地微笑着注视他,柔软乌黑的碎发垂在耳廓边,衬得他的下巴愈发削尖细腻,一双水墨画般的桃花眼全是捉摸不定的光晕。
陆飞的心脏只来得及猛然颤缩了一下,腰就被夏志英从后面环住了,夏志英略微比他高了半个头,下巴抵在陆飞的肩窝恰好舒服。
“干……干什么?”喉咙里干巴巴的发涩,好像许久没有喝过水一样。陆飞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他不知道自己是怕一动之下,夏志英会做出什么,还是怕自己一动之下,夏志英什么都不做了。
背后那个体温暖暖的男人有些宽阔的肩胛骨,是由少年长成青年刚刚获得的成熟象征,不再如少年那样青涩未成,更不像上了年纪的男人,被沉甸甸的生活压得佝偻起来。
而是平阔的,弧度正好的。
很安心的感觉。
他搂着他的腰,闭着双眼把脸埋进陆飞颈间亲昵地蹭了蹭,陆飞顿时觉得脊柱好像通了电一样,有些颤栗的酥麻感。
该死的,原来夏志英是一号电池么?
“为什么不打我手机呢?”他凑在他耳背后轻声呢喃,好像有些委屈,又好像在责备,“我天天都在等你的电话,每次手机一响,就以为是你,然后一次一次失望……”
“被抹掉了,唇彩写的,不经蹭。”
陆飞努力维持镇定,腿却有些不自觉地发软。
他受不了夏志英身上带着的那种强烈的年轻人的热情和暧昧了。他觉得自己在这种气息的笼罩下,自己简直出现了缺氧的症状。
夏志英在他耳际垂下的碎发那里轻轻蹭了一下,手往下滑,捉住陆飞垂在旁边的手,捏在自己手中摊平,然后一笔一画,用力在陆飞纹路纵横的掌心中写下数字。
非常认真的神情,力道很大,手指划过的皮肤都微微泛红。
写完之后,他用他的手,包拢陆飞的手背,然后缓缓收起来,唇凑在他耳边,声音有些蛊惑的沙哑:“……记住了。这是我的号码,不要再忘记了,好不好?”
很温和,甚至有些小孩子耍赖的意味,然而仔细咀嚼,却又隐约潜伏着一丝不容置否的霸道。
☆、音乐会
夏志英离开陆飞家的时候,是晚上十点多。
寒酸的贫民住宅区,连路灯都只有孤零零的那么几盏,饿得瘦骨嶙峋的流浪猫在肮脏的垃圾筒边满怀期待地嗅着,小小的梅花爪拨弄着塑料袋子。
夏志英掏出手机,很快就在通讯录上找到“祝霖”两个字,手指却顿在按键上犹豫了很久,然后小心翼翼地摁了下去。
每次打这个男人的电话,都像是朝圣似的,心里纠得紧紧的,慎重到连大气都不敢喘的地步。
嘟嘟的几声等待音后,电话接通了。
“喂。”手机里传来一个男人湿润沙哑的嗓音,激情的余韵甚至都还没有消退。
在听到这个声音的瞬间,夏志英觉得自己的心血管好像被剪刀挑断了,一颗血肉模糊的脏器直直地往下掉,却又掉不到底。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虔诚而贫穷的信徒,在把自己的一切精神和仅有的物质都交给教皇之后,却发现教皇根本就是个在声色犬马中招摇撞骗的幌子。
“……程维,我找祝霖。”他深吸一口气,然后揪着大衣的领口,缓缓说道。
程维不耐烦地拿着手机,冷峻英挺的脸庞微微低倾,瞥了眼在自己身下隐忍着□的恋人,然后没好气地对着话筒道:
“祝霖睡着了,你有什么话跟我说。”
“……”
到底是他睡着了,还是你他妈的在睡他?
夏志英握着手机,暴露在空气中的手指都冻得有些麻木。
“算了……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
“那我就挂电话了。”
“好。”
咔嚓一声。
紧接着另一串更急促的嘟嘟音。
夏志英依旧把手机贴在耳边,原地站着,听着手机里机械的声音,冷冰冰硬梆梆的,好像木棍一下一下击打在他的胸腔上。
他只是想听听祝霖的声音而已。只是想再听听那个男人说“晚安”的嗓音,温和,柔软,中低音的磁性。
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那么清楚,可是毕竟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过了。
他怕自己总有一天会忘记。
夏志英知道,时间是很自私的,它觉得世间万物都属于它,它想把谁带走就把谁带走,在它看来,你的爱人,你的父母,你的孩子,所有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都不属于你,他们是时间宽宏大量借给你的,一旦到了期限,它
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收走。
更讨厌的是,这厮不仅自私,它还很残酷,它连记忆都不肯给人们留下,就算曾经比肩相伴的人,经过时间的搜刮,到最后会连对方长什么都不再记得清楚。
歹势,这个下流胚子,它拥有地球上65亿人口。可是它却吝啬到连一个普普通通的祝霖都不肯借给他。
夏志英把手机啪地合上,塞回衣兜里。
他想,好了,现在他知道时间的名字了,凡是经历过爱情和别离的人都知道时间的名字。
他妈的,这混账叫葛朗台。
如果说非要夏志英在他认识的人当中,找出一个和时间?葛朗台先生相媲美的人物。夏志英觉得应该是陆飞,尤其是在星期六和陆飞一起去演奏会之后,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新年维也纳交响音乐会在T城大剧院举办,去听这种高雅艺术的人都是颇具涵养的上流人物,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之所以说是表面上,是因为夏志英一直固执地认为,像程维这样的上流人物,脱了衣服简直比狗还下流。而偏偏红纱艺术订购了五张顶级VIP座位,而有一张门票恰好就在程维手里。
换句话说,就是程维这只狗也要去听音乐会。
新年音乐会开始的三个小时前,夏志英正在自己一百八十平米开着暖气喷着空气加湿剂的公寓里化妆。
所谓化妆,当然不是搽粉涂脂,而是准备一个“待就业,目前靠打工为生的贫苦大学毕业生”该有的行头。
他脱下自己的Armani外套,换上地摊淘来的涤纶休闲衫,又从沙发下找出一双问回废品的大妈买来的旧球鞋,皱了皱眉头然后套上。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
夏志英正在绑鞋带,听到音乐声响起,三步并两步过去拿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个陌生号码。
夏志英迷惑地皱了皱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