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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不凡by飘舞的紫色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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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请客!劳资要宰死你!小样,别跑!”
  
  身旁的狐朋狗友在大声地起哄,洛天威则翻开了书的封面。
  
  跟他的人一样干净清秀的名字映入眼帘,墨蓝色的钢笔字飘逸潇洒。
  
  “——安明远。”他念道。
  
  ********************************************
  
  另一方面,夏宇轩扶着周夫人去了隔壁的休息室,值班的护士替了他的班,所以无事可做的夏宇轩索性来到了外面的走廊。经过洛步晨的病房,门是关着的,大概父子俩正在里面谈些什么,夏宇轩没有偷听别人隐私的习惯,便离开了。不时有年轻的小护士路过看他一眼,大概留长发又长相好看的男人不多见吧,都觉得有点新鲜。
  
  “啧……”夏宇轩叹了口气,对着洁白的墙壁和天花板发呆。
  
  医院,还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地方。
  
  心情烦闷的夏宇轩随手撩起一缕垂落的发丝拨到耳后,说不清这无来由的低落是不是因为那该死的“医院综合征”。其实,他也不说不出自己在低落什么,明明该暗自松一口气的,自从那天莫君黎告诉他洛天威和安明远的往事之后,就明白这两人是不可能的。
  
  一段本不该开始的恋情,就这么结束了,也好。
  
  但夏宇轩心里并不觉得高兴,甚至,有一点点的难过与不甘。
  
  大概,是因为最初鼓动洛步晨去追求安凡的人正是自己吧,作为亦师亦友的前辈一路指点引导着,看这两个年轻人在爱情的道路上分分合合,起起落落,风风雨雨。明明是那么深的感情,那么深的羁绊,到头来,一封信,一句再见,还是分开了。
  
  难道同性之间的爱,真的是一种如此不坚固的东西么?
  
  可以轻易地被命运改变,被他人拆散。
  
  总觉得,如果结局是这样,真的很不甘心呐。不甘心,清楚地了解那种想要追却望而却步的无力与恐惧,因为在莫君黎抛弃他离开香港的那五年里,他的生活便是这样一种糟糕的状态。想要忘掉却无法忘掉,一遍又一遍地,被回忆的魇所困扰。
  
  ——夏,我们分手吧。
  
  犹记得,当年莫君黎留下的,这句最简单的台词。
  
  他至今都没解释过那五年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现在夏宇轩知道,莫君黎和他年轻的继母伊莉娜以配偶的关系在巴黎相处了五年。他回国的目的是为了在巴黎的事业,他留下的目的是为了调查父亲的死因。当他达成这一系列目的之后,便会远走高飞。
  
  夏宇轩突然就觉得,有点自嘲。
  
  会不会重蹈覆辙呢?其实并不敢去问。患得患失,所以只能保持现状。
  
  夏宇轩正想着,手机响了,拿起来看到来电显示“莫君黎”的名字,让夏宇轩莫名地神情一滞,但还是接了,“喂。”
  
  “在哪儿?”
  
  “市立医院。”
  
  “身体不舒服?”莫君黎略微一怔。
  
  “没,阿晨受伤了,我过来看看,现在他跟他父母在一起。”夏宇轩如实答道,只听莫君黎似乎松了一口气,“没事的话就出来吧,那边离海边不远,我在金沙滩那里等你。”
  
  “你是闲的发慌了么,大总裁?”夏宇轩挑眉。
  
  “看你最近不开心,哄哄你可以不?”
  
  “……”
  
  虽然不爽自己貌似又被“调戏”了,夏宇轩还是依约来到了碰面地点,老远地见到了莫君黎的那辆豪华跑车和一身休闲装的男人。他摘下墨镜别到胸前,背后背着个不知道装着什么的沙滩包,看样子是事先经过了一番准备,不像是临时决定来海边兜风的。
  
  敢情真是翘了工作来海边度假的?夏宇轩怀疑地打量他。
  
  但莫君黎的下一句话顿时让夏宇轩气不打一处来,“还真慢。”
  
  “大总裁你是开车,我是步行好不好?”夏宇轩白他一眼。
  
  “行啦,火气别这么大,你是医院综合症又犯了么?”
  
  “知道你还问!”
  
  夏宇轩不爽地一把摘了莫君黎挂在领口的墨镜,据为己有,剩下莫君黎见怪不怪地耸耸肩,任由夏宇轩糟蹋那副价值不菲的镜子了。
  
  两人一前一后地来到了沙滩边,正是下午三四点的时候,阳光不是很晒人,天色又没有黑,所以海边的游人特别的多。有人在挖沙子,有人在打沙滩排球,有人在游泳,有人则干脆像两人一样挑个清静点的角落坐下吹风。夹杂着湿润水气的海风吹过来,很凉爽。
  
  “记得我们学生时来海边游泳么?那时候你还不敢下水。”莫君黎说。
  
  “那么久远的事谁会记得。”夏宇轩哼了一声鄙夷道,但其实脸上的表情泄露了他的内心。夏宇轩其实不想承认是那时候偷看脱光了只穿着泳裤的莫君黎偷看得太入神了,结果老师点名都没听到,还被同学当作是不敢下水的旱鸭子闹了笑话。
  
  那个时候的他们,还没有经历家庭变故,父母也都健在,生活平静而和睦。
  
  那个时候夏宇轩最喜欢的,大概是偷偷观察莫君黎的举动,回头在没人的时候写在那本私密的日记本上,不知不觉就记了厚厚的一大本。今天他又准确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好厉害。今天他多看了我一眼,可惜我没敢回看他就跑掉了。今天……
  
  原来,自己竟是在那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么?
  
  念及往事,夏宇轩不由地笑笑。
  
  就算日后,这份最初的青涩的爱慕被很多宿命的色彩所渲染,缓慢地蜕变,每每回忆起它最初的味道,还是觉得像口中含着一块糖果融化在舌尖,甜甜的,暖暖的。
  
  可惜后来离家的时候他把那本日记不小心弄丢了,为此夏宇轩总有点遗憾。
  
  “说吧,叫我出来干嘛的?”
  
  “怀旧。”莫君黎淡定的声音从旁响起,只听他不紧不慢道,“你喜欢的季节是夏天,不过,最喜欢夏天下雨的时候,因为你喜欢不打伞不穿鞋地在雨里走路的感觉。你总是徒步花四十分钟走回家,这样就能省下车费去买路边心爱的棉花糖。”
  
  莫君黎还在说,夏宇轩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我靠!莫君黎,你是劳资肚子里的蛔虫啊?——等等,你手里拿着的那本东西是什么?”夏宇轩呆呆地看着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日记在那里若无其事翻看的莫君黎,顿时觉得那本子似乎好熟悉在哪里见过的样子——等等,那该不会是,是——
  
  “夏,我觉得你的写作天赋大概是从小就有的。”莫君黎正说着,被夏宇轩伸手抢过去把日记本藏到了身后,有点像秘密被人发现的感觉。
  
  “你偷看没?”
  
  “一点点。”
  
  “真的就一点点?”
  
  “……真的。”
  
  “真的?”
  
  “……”
  
  “……………………”
  
  “卧——!槽——!”
  
  那本厚厚的日记本咣的被夏宇轩砸在了莫君黎头顶上,被震散的几页纸哗啦啦地被风吹走了,然后后悔了的夏宇轩就慌忙追着去捡,结果两人费了好大劲才把日记本重新整理回来。
  
  然后夏宇轩就抱着日记本与莫君黎赌气,搞得莫君黎讨好地摸摸他的头安慰道,“别气了,其实是我那天回你家旧址调查时无意间从一堆灰尘里找到的,就拿回来打算送你的。”
  
  “你满意了。”夏宇轩闷声道。
  
  “哎?”莫君黎一愣。
  
  “知道劳资暗恋了你那么多年你满意了!”
  
  眼见对他怒目而视活像只张牙舞爪的猫的夏宇轩,莫君黎难得地一怔,继而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他一直笑了很久才勉强止住笑,“夏,你……唉,我该怎么说你的迟钝。嗯,我满意了,很满意。不过只有你不知道,我其实,早在你写这本日记的时候就注意你了。那个叫夏宇轩的男孩子,他其实——喜欢我。”
  
  “你……知道,我喜欢……”夏宇轩突然有点语无伦次。
  
  莫君黎一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身为男人,去喜欢另一个男人?不觉得这种性取向很奇怪么?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觉得恶心或者讨厌么?他还以为自己一直伪装的很好,起码之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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