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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收拾了厨房,将啤酒瓶、饮料罐什么的都收集起来放进垃圾袋子里,声音尽量放轻,因为这间屋子里可不止我一个人,扰人清梦的事可不好,吵到邻居就更加有碍构建和谐社会了。
洗好碗筷,擦了厨具,将它们变得光可鉴人之后,我又转战客厅,茶几、电视柜、花盆……甚至是前两天我刚从花市搬回来的用以净化空气的半人高的虎皮兰的长叶子,我都擦拭得可以拿出去展览了。
最后,我开始擦地板,学着小的时候看的动画片里的一休,将抹布从客厅的东面一直推到西面,然后再推回来,当然,途中得躲开沙发、茶几什么的,总不能像一休那样撅着屁股擦个尽兴,几个来回,我已经出了一身的汗,心说,这方法倒挺适合减肥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有助于练就六块腹肌。
擦完客厅之后,我直接将抹布推进了卫生间……然后,没过多久我就吃痛地低叫了一声,这才发现,原来在洗脸台的下方还有一片漏网之鱼。
尖锐的玻璃碎片透过抹布划破了我的掌心,鲜红的液体瞬间冒了出来,一开始是一粒一粒的细小珠子,后来慢慢汇聚成一条血线顺着掌纹滴落在白色的瓷砖上,特扎眼。
有这样一种人,平常碰哪摔哪都是挺一挺就过了,也不觉得有多疼,但是一见着血,无论有多少,他却会立即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疼得跟什么似的。记得小的时候有一个玩伴,特矫情,有一次他跌了一跤,起来后并没觉得怎么着,还跟在我们身后继续撒欢似地跑,可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感觉裤腿里面有点儿不对劲,便掀开来看,发现擦破皮的地方渗出了血丝,于是这下可了不得了,顿时他就坐在地上嚎上了,任凭我们几个小伙伴死拉活拽的,他就是不肯起来,直到他老爸来背他回家还在哭呢。
之所以想起这个,是因为此时的我忽然觉得自己大概也是个见不得血的人,因为,就在我看到我的血滴在瓷砖上的一瞬间,我蓦地就红了眼眶,然后,一屁股坐下去,我哭了,比我一直在心里笑话着的那个小时玩伴还矫情。
当然,我不会嚎出声音,也不会奢望有人会疼惜我、带我回家。
在万籁俱寂的午夜,我只能独自坐在卫生间里凉意蚀骨的地面上,用还在流血的手掌紧紧捂住嘴巴,轻声呜咽着掉泪,这就是长大的悲哀。
长大了,许多事就要学会自己承担,不依靠别人。
长大了,疼了,受伤了,一颗火热的心被人无情地掏出来扔到天边,也只能咬紧牙关硬撑着。
长大了,就可以为少时的感情用“少不更事”四个字来作结。
就像,多年的爱恋最终只换来了一句——“恶心”。
作者有话要说:
☆、酒吧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记忆中似乎有些印象,但却没有丝毫的真实感。
我记得我在走出卫生间的时候,随手扯了条毛巾缠住伤口,然后我去厨房精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早餐。
后来我坐在餐桌旁,瞪视那些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儿的食物,很久很久,以着一种怨毒的神情,都说抓住一个人的胃就等于抓住了那个人的心,我想,看来我的厨艺还是不行,否则他怎么就这么轻易地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呢?
于是我起身将早餐又统统倒掉了,打算再重做一桌,拿出我的看家本事,但是在我翻遍了冰箱却找不到半块瘦肉、一枚鸡蛋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刚刚那一桌几乎用尽了冰箱里所有的食材。
我抓起外套出了门,那时我看了下墙上的挂表,凌晨两点半。
独自走在昏黄的路灯下面,周遭安静得仿佛死寂,别说人,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只有上了大马路时,才偶尔有那么一、两辆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车灯晃着我的眼睛,有些刺痛。
来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偌大的卖场里只有我一个顾客,几个值班的服务员努力张着惺忪睡眼追随着我游魂似的身影。
我觉得,第一,他们是想证明我是否在梦游;第二,他们是想证明我是否有意偷盗,但在后来,他们发现我只是在认真挑选着各色食材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再也懒得理我。
回家后我就开始着手做菜,在天露微白的时候,我将一道道色香味儿俱全的佳肴一个个地端上桌,然后,我又呆住了,我对自己说,宝都说他再也无法忍受你了,你怎么还这么没脸没皮的呢?爱情不在了就是不在了,就算做出满汉全席来他也未必会眨一下眼睛,何必呢?难道你非得缠着他,到让他恶心地吐出来才甘心么?
当这项认知冲刺在我的脑海的时候,我在这间屋子里是再也无法待下去了。于是我出了家门,迎着天边的半点曙光,约一个小时后我徒步走到了公司,然而在公司门口我呆坐了两个钟头之后才猛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六,休息。
我无奈,只好又走出办公大楼,开始了我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我再也走不动的时候,我一屁股坐在了一把路边的长椅里,然后借着不远处一座喷水池飘来的阵阵凉意,我开始昏昏欲睡起来,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我已经有好几宿没合过眼了,一开始是因为就要见到宝了,兴奋得睡不着,后来是因为宝带了个女朋友回家,让我紧张了一宿,再后来就是彻底地心碎……
所以我想,我是真的累了。
身累,心累,满腔满腹的疲惫让我再也支撑不住地很快进入了梦乡。
然后,我梦见了罗遥,他拿脚踢我,对我说:“你怎么像个流浪汉似的,待这儿睡觉呢?”
我好像嘟哝了一声:“要你管?”然后不理他,继续睡。
后来我觉得他走过来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却实在太累,就随便他怎么着,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再无印象了。
当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我看看表,粗略算了算,我起码睡了超过二十个钟头。
坐起来环顾四周,环境是陌生的,不过看起来应该是在酒店里。
我最后的记忆是路边的长椅,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就很模糊了,于是我开始努力回忆,而就在这时,我听到外面有人扭动门把的声音,紧接着就是带着一脸意味深长笑容的罗遥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立即恍然大悟,原来那不是在做梦,真的是罗遥将我从长椅上捡了回来。
“睡够了吗?”罗遥摇头晃脑地说:“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我对你已经不是一般的崇拜了。”
我对于他的挖苦置若罔闻,我问:“这是哪?”
“我家开的酒店。”他说:“昨天我在街上发现你的时候,本想带你回家的,可是你却一直在含糊不清地说什么‘随便去哪里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回家,不想招人烦’。”
然后他像个好奇宝宝似地凑近了,端详我的脸,猜测:“你把你家宝怎么了?还是宝把你怎么了?按理说方亦冉醉成那样,应该不能把你怎么着啊?还是你真的霸王硬上功地彻底惹恼了他?”
我横了他一眼,于是他的眼睛瞪得是更大了,好一会儿才问道:“你……你真的做了?”
“我是那样的人么?”我颇不满地反问,呃,虽然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自我汗颜一下。
听到我这么说,罗遥看起来像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他再问:“那你干嘛还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有家也不回?”
“我……”沉吟了下,我决定实话实说,用听起来很无所谓的语调:“他说他已经无法忍受自己再喜欢男人了,他说他以前跟我在一起,只是他的少不更事,他说……”我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后继续:“两个男人谈爱情,让他觉得恶心。”
罗遥沉默,深深地看了我好半晌,然后他跳起来以着轻快的语气说:“失恋不是世界末日,两个男人谈爱情也不会世界末日,快起床,去卫生间把你这身落破都洗剥干净了,哥儿们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痛快地玩玩。”
于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罗遥和我走进了COOL——这座城市有名的GAY酒吧。
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里,但是从没有来过,所以出于对真正同性恋世界的好奇,一进门我就张大了眼睛,左顾右望,还好灯光昏暗,不至于让我看起来像刘姥姥在逛大观园。
罗遥看起来像是这里的常客,见我们进来,立即有服务生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