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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圣坛的诸葛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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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嫌待之,忧惧未信,如有所除,则谁不自危?‘“《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魏书》。刘备为吕布所败,投依曹操,程昱屡谏操:”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终不为人下,不如早图之。“操亦明知备乃人杰,但终不肯下手,原因就是”方今收英雄时也,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三国志》卷一《武帝纪》……又如官渡战后,曹操从缴获袁绍的书信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有人建议严加追究,但操却”皆焚之“。同上。其实这并非他发善心,而是操知道,”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魏氏春秋》。,故假作仁慈,以收揽人心。但在曹操平定冀州,北方统一局面稳定后,曹操胆子壮了,腰杆也硬了。为了实行专制统治,以免大权旁落,于是对士人发出一道杀气腾腾的《整齐风俗令》。在用人政策上也采取了”以刑为先“、”用法峻急,有犯必戮“的极端手段,来剪除一些不合己意的人。一些名士恃才而骄,不肯唯命是从,就成了曹操动刀的借口。
  由此可见,曹操在其统治的后期并未能真正做到“唯才是举”,而是以他自己提出的“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同①。作为其用人标准的。曹操的“赏功能”不过是他用人的权宜之计,并且仅仅是在“有事”时用之,但在定天下后的“治平”之时,曹操就要“尚德行”。华歆、董昭、陈群等阿谀奉承、望风顺旨的所谓“清正之士”就被重用,而昔日有“治国用兵之术”的进取之士就受到排挤和打击,他们“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三国志》卷十二《毛玠传》。并且一旦和曹操意见不合,或成为操专制独裁的阻力,就难免要遭杀身之祸了。正如赵翼所说:盖操当初起时,方欲藉众力以成事,故以此奔走天下。杨阜所谓曹公能用度外之人也,及其削平群雄,势位已定,则孔融、许攸、娄圭等皆以嫌忌杀之,荀彧素为操谋主,亦以其阻九锡而胁之死,甚至杨修素为操所赏拔者,以厚于陈思王而杀之,崔琰素为操所依信者,亦以疑似之言杀之。然后知其雄猜之性,久而自露,而从前之度外用人,特出于矫伪,以济一时之用,所谓以权术相驭也。《廿二史劄记》卷七“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条。
  当然,定天下后残害功臣、贤士,并非曹操一人,在两千余年的帝制社会里不乏其例,这是帝制社会的一大通病,是皇权专制制度的必然结果。只是曹操在天下并未真正统一前,就开始诛戮功臣贤士,充分反映了曹操皇权思想的恶性膨胀。
  其二,从曹操个人的性格、品质来看,其气度恢弘、赏罚分明、用人不究小过之例固然不少。同时,他又是一个极其凶残、嗜杀、阴险、狡诈的封建统治者。正如孙权所说,曹操“所行,其唯杀伐”《三国志》卷五十二《诸葛瑾传》……在他指挥战争围城时,曾强硬规定“城拔,皆坑之”《三国志》卷九《曹仁传》……因而往往不是“坑杀”,便是“屠城”;不是“所过多所残戮”,便是“鸡犬亦尽”。为父报仇,他能屠杀男女数十万于泗水,泗水为之不流;官渡之战,他斩袁绍八个大将,坑杀降卒七八万,还自鸣得意。
  曹操的残暴行为不仅反映在他和敌对势力争夺天下的斗争中,而且处处体现在其为人处世的原则中。如曹操被董卓通缉逃难时,经过吕伯奢之家。“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三国志·武帝纪》注引《孙盛杂记》又云:“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盛情款待曹操的吕伯奢全家被操惨杀。事后曹操还大言不惭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世语》。又如曹操因“常讨贼,廪谷不足”,管粮官征得曹操同意,用小斛发放军粮,曹军因此大哗,操却对管粮官说,不得不借你头一用,“不然事不解,乃斩之,取首题徇曰‘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曹瞒传》……
  曹操一面杀人,一面还假作慈悲,瞒心欺人。“其所刑杀,辄对之垂涕嗟痛之,终无所活”,他还嫉贤妒能,“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同上。杨修被杀,从表面上看,是他“交关诸侯”之故,其实并不尽然。杨修才气横溢,聪明过人,如汉中之役,操受挫于刘备,进退维谷,出军令曰“鸡肋”,杨修知其用意,“曰:夫鸡肋,食之则无所得,弃之则如可惜,公归计决矣。”结果不出其所料,“操于此回师”。《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传》附《杨修传》。蔡邕所题曹娥碑的八个字,也是杨修破译为“绝妙好辞”,使操自叹弗如。殊不知才高遭人忌,杨修又不能大智若愚,结果为日后被杀埋下了祸根。
  论者皆谓曹操“能用度外之人”,并举操释陈琳为例,其实这件事并不足为证。陈琳虽骂及曹操之祖宗三代,但曹操亦知道陈琳时为袁绍谋士,桀犬吠尧,身不由己,故释而用之。而以他事为例,就可看出操之度量亦很有限。如“袁忠为沛相,尝欲以法治太祖,沛国桓邵亦轻之”。曹操对这两人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以后“(袁)忠、(桓)邵俱避难交州”,曹操还是不肯放过,而“遣使就太守士燮尽族之。桓邵得出首,拜谢于庭中,太祖谓曰:”跪可解死邪!‘遂杀之“。《三国志》卷一《武帝纪》注引《曹瞒传》。又如毛玠得罪曹操,操虽贷其不死,然终身禁锢,废黜不用,可见其心胸之狭,正如孙盛所说:”昔者汉高狱萧何,出复相之,玠之一责,永见摈放,二主度量,岂不殊哉。“《三国志》卷十二《毛玠传》注引孙盛评。
  总之,当我们分析评述曹操用人政策的功过是非时,很容易看到在他的身上存在着令人惊异的巨大矛盾,即功过同在,或曰功过集于一身。“历史行程二律背反”现象在这里得到最为充分的体现。曹操身上集中的种种悖论,还是许劭的那句名言“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最能概括曹操之所作所为。这个“能臣”提出“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而这个“奸雄”又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为其处世准则。从这里也可找到曹操求贤又杀贤的另一原因。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曹操的“唯才是举”政策应作一分为二的评价。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东汉以来专讲“阀阅门第”、任人唯亲的腐朽官僚制度,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另一方面,曹操的“唯才是举”是按照“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标准来实行的。换言之,曹操之用人政策是典型的帝王权术。对此,后世史学家颇多评议。王夫之认为:“操之所以任天下之智力,术也,非道也。术者,有所可,有所不可。可者契合,而不可者弗能纳,则天下之智力,其不为所用者多矣。”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九。赵翼则把三国之主的用人作了比较,他说:“三国之主各能用人,故得众力相扶,以成鼎足之势,而其用人亦各有不同者,大概曹操以权术相驭,刘备以性情相契,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后世尚可推见其心迹也。”《廿二史劄记》卷七“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条。其语鞭辟入里,道出曹操用人政策的真谛。
  孙吴立国之柱石——陆逊
  陈寿著《三国志》,除三国之主外,凡将相大臣诸人物皆数人合为一卷。唯诸葛亮、陆逊单人独占一卷。可见,陆逊在三国史上占有何等重要之地位。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三“孙吴四英将”条将周瑜、鲁肃、吕蒙、陆逊并称为“一时英杰”,誉为孙吴立国之柱石。周瑜、鲁肃、吕蒙三人诚为超世之杰,然他们大功初建之时,即患重疴,不幸英年早逝。“孙吴四英将”中唯有陆逊出将入相,享年最永,卒时已六十三岁,在三国时代可谓长寿。顾雍死后,陆逊代之为丞相。孙权拜逊为相时,下诏曰:“夫有超世之功者,必应光大之宠;怀文武之才者,必荷社稷之重。昔伊尹隆汤,吕尚翼周。内外之任,君实兼之。”《三国志》卷五十八《陆逊传》。孙权认为,陆逊有超世之功、文武之才,故将其誉为商汤之伊尹、西周之吕尚,可谓推崇备至。实事求是而言,陆逊在孙吴政权中发挥的作用确实是巨大的,孙权之言绝非虚妄。众所周知,汉末三国历史上,群贤云集,英才辈出,但真正才兼文武者仍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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