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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一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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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仿佛火焰熄灭或者敞开窗子放进清风时消散的一股微弱的燃烧气味,有关这个姑娘的抚摸同样与那小鬼魂酷似的疑虑也烟消云散了。那本来也不过是一次小小的不安———还没有强大到让她抛开现在从心中涌出的勃勃雄心:她要保罗•;D。不管他说了什么、知道了什么,她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他。她来到“林间空地”,不仅仅是为了纪念黑尔,也为了找个答案;现在她找到了。对,是信任和重新记忆,是他在炉子前面拥住她的时候她所相信的那种可能性。他的重量,他的棱角;他那真实的胡子;弓起的后背,训练有素的手。他那期待的眼睛和威风凛凛的人性力量。他那与她心心相印的灵魂。她的故事是可以忍受的,因为它同样也属于他———可以诉说,推敲,再诉说。彼此不知道的那些事情———谁都无法诉诸语言的事情———没关系,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他们打发他衔着铁嚼子去了什么地方;她那“都会爬了?”的宝贝儿的死亡多么完美。    
    她想回去了———越快越好。给无所事事的姑娘们安排点活儿干,充实一下她们胡思乱想的头脑。她匆匆穿过由于太阳偏移而凉下来的绿色长廊时,忽然觉得两个姑娘仿佛姊妹一般相像。她们那令人惊奇的顺从和绝对可靠,在她脑海倏然闪过。塞丝理解丹芙。孤独使得她干什么都遮遮掩掩的———我行我素。成年累月的闹鬼以难以置信的方式使她变得迟钝,也以难以置信的方式使她变得敏锐。结果就出了这么一个塞丝誓死保护的、胆小而又固执的女儿。另一个,宠儿,她了解得少一些,或者说根本不了解———只知道她为了塞丝什么都肯干,还有,丹芙和她喜欢彼此做伴。现在她想,她知道个中原委了。她们以和谐的方式挥霍和攫取着她们自己的感情。一个愿意给予,另一个则乐于获取。她们先是守在环绕着“林间空地”的树林中间,然后在塞丝被扼住时带着尖叫和亲吻冲进来———反正她就是这样向自己解释的,因为她既没发现两个姑娘之间有竞争,也没发现一个在主宰另一个。她一心想的只是她要给保罗•;D准备的晚饭———很难办,也非办不可———她要去和一个温柔的男人一道开创她的更新、更强大的生活。做些四面烤焦的小土豆崽儿,多撒上点胡椒粉;桂皮炖豆角;糖醋凉拌黄瓜。要么把刚掰下来的玉米跟葱一起用黄油炸。甚至,再做个暄软的面包。    
    还没走进厨房,她就开始盘算里面的东西,满脑子都是自己设计的食谱,没有马上看见白楼梯下摆着的一只木澡盆和里面坐着的保罗•;D。她冲他笑笑,他也回以一笑。    
    “夏天早过去了。”她说。    
    “进来吧。”    
    “去去去。姑娘们就在我后边。”    
    “我什么也没听见哪。”    
    “我得做饭了,保罗•;D。”    
    “我也做。”他站起来,把她搂在怀里,不放她走。他身上的水将她的裙子都沾湿了。他的下颚贴着她的耳朵。她的下巴挨着他的肩膀。    
    “你要做什么饭?”    
    “我想弄点豆角。”    
    “嗯,不错。”    
    “炸点玉米?”    
    “很好。”    
    不成问题,她当然能做到。就像她刚到124号那天———毫无疑问,她的奶水足够所有的孩子吃。


《宠儿》第二部分第24节

    宠儿进了门。他们本该听见她的脚步声,却没有听见。    
    呼吸急促,窃窃私语,呼吸急促,窃窃私语。门刚在身后撞上,宠儿就听见了他们的声音。砰的一响让她跳起来,然后她把脑袋扭过去,听明白楼梯后面的低语声。她迈了一步,差点哭出来。她本来已经离塞丝这样近了,刚才又更近了一步。塞丝做或想与她无关的事情时席卷她的那种愤怒,同这个可有天壤之别。她能够忍受塞丝出门的那些个钟头———每天九十个小时,一星期中只有一天例外。甚至能忍受她在墙壁和门板后面躺在他身边的那些夜晚,她离得很近,却不在视野里。可是现在———甚至宠儿所指望的、强迫自己知足的白天时间也被压缩了,也被塞丝关注其他事物的愿望给弄得支离破碎。主要怪他。是他说得她跑到树林里,坐在石头上自言自语。是他夜里把她藏在门后头。现在又是他霸占着她,在楼梯后面嘀嘀咕咕,就在宠儿刚刚救治了她的脖子、准备好把手放进那女人自己的手里之后不久。    
    宠儿转身离去。丹芙还没到,要么就是还等在外面什么地方。宠儿出去找她,半路上停下来,看一只红雀从树梢飞向树枝。她的眼睛跟着这个血点在树叶间穿行,直到找不见它,她才倒退着走开,仍然渴望再看上一眼。    
    她终于回转身,穿过树林跑向小溪。站在岸边,她望着自己的倒影。当丹芙的脸也映在她的旁边,她们在水中面面相觑。    
    “是你干的,我看见了。”丹芙道。    
    “什么?”    
    “我看见你的脸了。是你让她噎住的。”    
    “不是我干的。”    
    “你跟我说过你爱她。”    
    “是我治好的,不是吗?不是我把她的脖子治好的吗?”    
    “那是后来。在你掐了她脖子之后。”    
    “我吻了她的脖子。我没掐。是铁圈掐的。”    
    “我看见你了。”丹芙抓住宠儿的胳膊。    
    “当心,姑娘。”宠儿说着,抽出胳膊,沿着在树林一侧歌唱的小溪竭尽全力地奔跑。    
    丹芙独自一人留在那里,心中纳罕,自己是否的确误会了。她和宠儿当时站在树林中交头接耳,而塞丝坐在石头上。丹芙知道“林间空地”曾是贝比•;萨格斯布道的地方,不过那时候她还是个婴儿。她从不记得自己后来到过那里。124号和它后面的田野是她了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从前有过一段时间,她了解得更多,也更愿意了解。她曾经沿着小径走向另一座真实的房子。曾经在窗下偷听。她独自干过四回———偷偷离开124号,在午后,当她妈妈和奶奶放松了警惕,家务活已经干完,而晚饭又没开始;充分利用与晚上的职责换档的一小时空闲。丹芙曾经溜号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却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时候,胆小得不敢到前门去,只好扒着窗户往里偷看。琼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几个孩子盘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琼斯女士拿着一本书。孩子们拿着石板。琼斯女士在说着什么,可是声音太小了,丹芙什么也听不见。孩子们跟着她说。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琼斯女士抓住了她,说:“从前门进来,丹芙小姐。这可不是儿戏。”    
    于是她有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可以和同学们相伴,和他们一起学习拼写和算术。她那时七岁,那些下午的两个钟头一直为她所珍视。尤其可贵的是,她做下这件事全靠自己,还因为让妈妈和哥哥们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费五分钱,琼斯女士做了白人们认为即便合法也毫无必要的事情:让她的小客厅里挤满那些有时间也有兴趣读书的黑孩子。带给琼斯女士的五分钱系在手绢里,拴在腰带上,这让丹芙热血沸腾。她学着尽量老练地使用粉笔,以免发出尖声;欣赏大写的W、小写的i、自己名字里字母的美,还有琼斯女士用作课本的《圣经》里深切哀怆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温习功课,每天下午去一显身手。她是这样快乐,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学们回避着———他们找借口、改变步调,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内尔森•;洛德———那个跟她一样聪明的男孩———终止了这一切;他问起了关于她妈妈的问题,使得粉笔、小写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余内容变得永远不可企及。他问问题的时候,她本该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个跟头,可是他的脸上和声音里都没有恶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问时在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事实上蛰伏已久了。    
    她再也没有回去。第二天她没去上学,塞丝问她为什么。丹芙没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别的什么人去问内尔森•;洛德的问题,因为关于她妈妈的某种古怪而可怕的感觉,正在那从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周围聚集。后来,贝比•;萨格斯去世后,她已不再奇怪,霍华德和巴格勒为什么要出走。她不同意塞丝的解释,说什么是因为鬼才离开的。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耽搁这么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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