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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说话 (穿越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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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容从丁冲和沈拓的脸上消失了,两人对望一眼,又低下头看我。

    
丁冲道:“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候你不杀人,就只能被别人杀。难道那又好过吗?你有没有见过战争,那时候人的命才真叫贱,能活下来的才是强者。我没想过太多,我只知道我要做一个强者,做一个别人杀不了我的强者。”

    我怔怔地看着他,又看看沈拓,当沈拓的脸上没有笑容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眸子变得很冷很冷,从那双眸子里射出来的目光寒得叫人发抖,那是不是就叫杀气?

    温暖抱住我,微笑道:“小妹年纪还小,她不懂那些的。”

    丁冲还不放过我,道:“小妹,如果现在我要杀你,你会不会杀我?”

    我呆了呆,温暖不满地道:“表哥,你这叫什么问题?别吓唬小妹。”

    丁冲用手在我脖子上比划了一下,道:“我的刀就架在你的脖子上,你怎么办?”

    我打了个寒颤,道:“那你为什么要杀我?我没惹你呀。”

    丁冲扑哧一笑,随即又板起脸,道:“不为什么,我就是想杀你。”

    我苦着脸道:“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杀我了。”

    丁冲道:“不行。”

    我道:“那、那我就大声叫,叫我哥哥来救我。”

    丁冲道:“不等你哥哥来,我就已经杀了你了。”

    我道:“那我也没办法啊,你会武功我不会,你又比我强壮,你想杀我我也阻止不了啊。”

    丁冲道:“假如你也能反过来杀我呢?你会不会杀?”

    我道:“反正你也不会真的杀我,是不是?”

    丁冲凶巴巴地道:“不是。”

    嘁,拿我当小孩吓唬啊。本姑娘只是心软,可不是胆小。

    眼珠儿一转,我投进沈拓怀里,可怜兮兮地道:“沈大哥,你不会让他杀我的,是不是?”

    沈拓一呆,拍拍我的头,道:“不会的。”又对丁冲道:“别玩过了头,吓唬小姑娘干什么。”

    丁冲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沈拓帮我挖了个坑,我用手帕裹着那只可怜的麻雀放下去,给它做了个小小的坟。在它坟前祈祷一番后,我抓着弹弓站了起来。

    丁冲笑道:“这弹弓还玩吗?用不用我帮你丢了它?”

    我道:“玩。这回我不打鸟了,我打人。”对准丁冲疾发三颗弹丸,丁冲大笑着避开。我真是佩服他,距离这么近他居然都能避开,看来功夫的确不弱。

    …………要不就是我太弱了?

    我得承认我是个伪善的家伙,因为我虽然会心疼死去的小麻雀,但是用弹弓打拈豆儿屁股的时候我可从不手软。

    
经过我多次测试,发现小书僮里反应最灵敏速度最快速的就是小萤火虫,往往我这边刚举起弹弓他就已经逃得比兔子还快了。有时候我藏起来偷袭,听到弹丸飞来的风声,十次里也有五次能避开。这孩子体能真好。

    而反应最慢的就要属铺宣,我总觉得他是因为跟着我那个刻板的大哥而变笨的。

    
最无赖的是研墨,自从发现我的新游戏之后,他就准备了一个厚厚的皮垫,一看到我就用绳子绑在屁股上,也不管走起路来有多难看。不过,不打屁股,我还可以打你的背啊,笨蛋。

    
最暴力的就是拈豆儿,他一中弹就会火冒三丈地凶我,还做了个弹弓和我对打,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其实他也就是看准我不会去告状罢了,不然当下人的敢打主子,他是不想活了。既然我不投诉,也就没人理会拈豆儿的以下犯上。

    
所以,有时候在园子里,经过的人们可以看见我和拈豆儿相距数米,一人拿着一个弹弓,眯着眼睛瞄准,时不时的还要跳来跳去的躲闪,或是发出被击中的惨叫声。这时候那个路过的人最好绕路而行,免得殃及池鱼。

    一天下来,我俩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候脑袋上都是包。

    PK总是会令人燃起无穷的斗志,在与拈豆儿对战的刺激下,我的弹弓技巧突飞猛进,终于可以达到指哪儿打哪儿的程度了。

    在这一片火热气氛中,让我久仰久仰的屠先生终于露面了。

    
出乎我的意料,屠先生才三十来岁的年纪,皮肤是健康的棕色,就像刚在某个海滩上晒过太阳回来,弄得他整个人都带着阳光的气味。什么?没闻过阳光的气味?把被子放到太阳底下去晒,晚上收回来的时候闻闻被子就知道了。

    总之,屠先生是个年轻而且令人感觉温暖的人。

    因为给陈言准备婚事的缘故,哥哥们的功课暂时也没有正常进行(我觉得多半还是他们想偷懒),只是白日里陈零有时候会拉着我去向屠先生请教些问题。

    陈零脚伤好了之后,还是一如既往地黏人。

    晚上我们去找陈忧玩,恰好看见他正坐在院子里洗脚,一边洗一边还沉醉地自言自语:“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怎么长的呢?真是双美足啊。太得天独厚了。”

    我忍不住道:“就是,你的脚长得比脸好看多了。”想不到陈忧还有自恋的毛病。

    陈忧脸上一红,道:“妹妹现在走路都没声音的。”招呼研墨拿布来擦脚,趿上鞋子站起来。

    陈零笑道:“就不进屋了,外边凉快。”

    
布衣楼的院子里有个青石围起来的水池,里面只有清水,据说是方便陈忧热的时候下去游泳的。我坐到池边,脱去鞋袜,挽起裤腿,把脚伸进池水里,一股凉意顿时透了上来。我舒服地叹了口气,道:“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陈忧脸上更红,道:“妹妹取笑了。”和陈零也坐到我旁边来,把脚泡进水里。

    研墨送上冰镇的果子露和西瓜,我们三个一人捧着半只西瓜,拿勺子舀着吃。

    要是有救生圈就好了,我就可以套着下水去游一游了,而不用只是这么泡泡脚而已。当个旱鸭子有时候也是挺无奈的。

    “洋葱头啊,”我这么叫陈忧,没什么意义,纯粹是叫着好玩,“你说有什么办法在三哥成亲之后还能留沈拓再住下来呢?”

    陈忧道:“为什么要留他再住下来啊?自从他们来了之后,妹妹就只和他们玩,不和我玩了。”

    陈零用脚打着水,也不说话。

    “人家是客嘛,我当然要好好陪他们了。”

    “那也不用天天都往来蝶馆跑啊,况且当初二哥是让你去陪温姑娘的,你为什么总待在沈拓身边啊。”

    “反正他们三个总在一起嘛,那我陪了沈拓不就也陪了温暖了吗?别说这个,我是让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再留沈、嗯,再留温暖多住些日子。”

    “可是也没道理总把人家留下来,或许他们还有别的事呢。”

    “那或许以后都没机会再见面了……”我叹气。

    陈零突然道:“妹妹总是沈拓长沈拓短的,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陈忧大叫起来:“不会吧?”

    之所以和陈忧商量,而不去找别的哥哥,就是因为他心思简单,要是换了陈鱼,一早要看破我的心思。可是,谁知道平时看来有些迟钝的陈零,这会儿怎么突然聪明起来啦?

    我忙道:“只是喜欢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陈忧紧张地道:“难道妹妹想嫁给沈拓?”

    我一愣,道:“不想啊,我为什么要嫁给他?”

    陈忧也一愣,道:“你不是喜欢他吗?”

    
“是喜欢,可是我只想和他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并不是想要和他结婚哪。”拥有帅哥的爱情是我的梦想,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要嫁给他永远留在这个异世界里呀。虽说来这边之后我接触到的帅哥数量质量都比我在现代的时候要高,可是这不能成为我留下来的理由。这段时间我是没什么作为,那是因为我还没想到回去的办法,可不是我已经放弃了。

    
陈忧和陈零的表情都很古怪,我纳闷:“难道喜欢一个人就非得和他结婚吗?有句名言说得好:不要为了一颗星星而放弃整片星空。没听过?还有一种说法是: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也没听过?简单说,就是不想和他结婚。”

    陈忧道:“不然你想怎样?”

    我道:“做做红颜知己也不错啊,比朋友的感觉要多一些,比爱情的感觉要少一些。或者,轰轰烈烈地爱上一场,等到分开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

    陈忧对陈零道:“妹妹是不是发烧了?”

    掏出弹弓,对准在廊下偷听的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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