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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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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书去偷看,藉以消磨时间。我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Haeckel)的著作,还有张伯伦(William Howard Chamberlain)的《十九世纪之基础》(Foundations of Nineteenth Century),这本历史对教历史的教授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位老秀才有一次告诉我们可以坐汽车到美国,他于是成了学生们的笑柄。在民国十九年之后,圣约翰改成中国式的大学,里面的情形也就与前大不相同了。
  诚然,圣约翰大学能举出优秀的毕业生如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等,他们都曾任驻美大使,但是就英文而论,圣约翰这个大学似乎是为上海培养造就洋行买办的。
  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圣约翰大学的图书馆有五千本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我对这整个的图书馆,态度很认真,很细心,其中藏书的性质,我也知道,我在这方面是颇为人所称誉的。来到中国做传教士的洋人之中,有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Barton McNair)教授,还有一位瑞迈尔(Remer),学识都很好;还有一位美国布鲁克林口音很重的教授,因为对圣约翰大学极具热心,自动义务来教书。
  校长卜舫济博士(F。 L。 Hawks Pott),娶了一位中国的淑女为妻。他治事极具条理,据说他固定将一本长篇小说每周读一章,一年读毕。在他的图书室里,我看见一卷Bradley的著作。他有子三人。幼子后来为Elmira学院的院长。我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大会后每日早晨在校园的步行一周。在大会与全体祷告之后,带着他的黑口袋,由宿舍的舍监陪同,他各处去察看,要在回到办公室之前,注意一下儿哪些事要做。我相信,伦敦伊通学校校长安诺德博士对学校的理想,是认为学校是训练品格的地方,就好像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对学校的理想一样,安诺德博士他自己总是和学生一同做早晨的斋戒。现在中国好多有地位的领导人物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毕业生。
  我在圣约翰大学将近二年级时,学校又增加了一块私产,与原校产相接,有乔木,有草坪,极为美丽。我就在此美丽的环境中度过愉快的时光。倘若说圣约翰大学给我什么好处,那就是给了我健康的肺,我若上公立大学,是不会得到的。我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是学校划船队的队长。我从夏威夷的男生根耐斯学打棒球,他教我投上弯球和下坠球。最出色的是,我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只是离获胜还远得很。学校当局认为这种经验对我很有益处。我记得家父当时在上海,到运动场去看我,很不赞成我参加比赛,认为这与智能的比赛毫不相干。
  我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在中学和大学我都是毕业时考第二,因为当时同班有个笨蛋,他对教授所教的各种学科都看得十分正经。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我则去钓鱼消遣。因为圣约翰大学濒苏州河湾,所以可以去捉死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以此为乐而已。在二年级时,休业典礼上,我接连四次到讲台上去接受三种奖章,并因领导讲演队参加比赛获胜而接受银杯,当时全校轰动。邻近的女子大学圣玛丽大学的女生,一定相当震动。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
  我曾经说过,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我一毕业,就到北京清华大学去。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您想象我的窘态吧。不仅是我的学问差,还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我过去受限制不得看中国戏,其实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从中国戏里得以知道中国历史上那些名人的。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
  为了洗雪耻辱,我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首先,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
  我该怎么办呢?我无法问别人杜诗评注的问题,因为好多拥有哲学博士的教授,或是电机系的教授,他们中国文学的知识之贫乏,和我是伯仲之间。我找到了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那条街上,一排一排的都是旧书铺。由于和书商闲谈,我发现了我在国学知识上的漏洞,中国学者所熟知的,我都不知道。与书商的随便攀谈,我觉得非常有趣,甚至惊异可喜。我们的对话比如:“这儿又有一本王国维的著作《人间词话》。”其实我是生平头一次发现他的此一著作。又如:“这儿又有一套《四库集录》。”后来,我也学会谈论书籍,甚至谈论古本了。
  民国六年到民国七年,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期间,文学革命的风暴冲击到全中国,我是民国五年在圣大毕业的。中国那时思想上正在狂风急浪之中。胡适之博士在纽约已经开始提倡“文学革命”,陈独秀则领导对“孔家店”的毫不妥协的激烈攻击,攻击儒家思想如“寡妇守节不嫁”,“贞节”,两性标准,缠足,扶乩等等。胡适向中国介绍自由诗,提倡用白话写新诗,易卜生剧本《傀儡家庭》,以及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萧伯纳的戏剧。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落后,不仅在科学,工艺,而且在现代政治组织,甚至文学,戏剧,哲学。所有的青年学生都受到鼓舞。好像是吹来一阵清风。其实吴稚晖早已提出了警告,他说“把线装书扔入厕所里去”。周树人后来也随着说“所有中国的古书都有毒”。
  胡适在民国七年回到北京时,我以清华大学教员的身份也在场欢迎他。他由意大利返国,当时引用荷兰神学家Eras Bmus的话说:“现在我们已然回来。一切要大有不同了。”我在北京的报上写文章,支持用白话写作,理由是欧洲各国文学在十五与十六世纪兴起时,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如意大利的但丁和包加邱都是。我的文章引起了胡适之注意,从那时起,我们一直是朋友。
  第五章 我的婚姻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儿,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的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的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扶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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