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褂醒劬Φ敝猩了傅陌谅癫伞拖馢ames Norrington准将一样,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
但是这位准将现在正率领他的舰队停泊在牙买加,也就是说,继续跟在黑珍珠的屁股后面……而且显然不是出于善意的。
这状况得改变一下了。
~*~
Jack Sparrow船长回来了伙计们。
我得说我经历了一些事,那让我饱受惊吓,几乎不得不把我的船员出卖给恶魔来换取生机……别把我想象成真的英雄,出卖和背叛这类行径,其实我还是非常熟悉的。
没错,让我熟悉这些事儿的人现在就在我面前,这是全世界我最不喜欢的一张脸,正傻笑着盯着我,还带着他那只可笑的猴子。
就像我父亲曾经对我说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上,最后能够依靠的人只有你自己。人们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话一点没错。就像我……我们所有人偶尔表现出的那些无私精神,你可以看看它们到底带来了什么好处。
我再次让Barbossa偷走了我的船,Will和Elizabeth不得不亲自承受“荷兰人号”的残酷诅咒。但是与那件事相比我们的遭遇或许都不算什么,因为……毕竟我们活着。
Elizabeth告诉我,James Norrington准将为了救她而失去了生命。
……当然,他的这一行为是崇高而不求回报的。没错,他是为了爱这位小姐才情愿赴死。
Elizabeth说当时他穿着一身舰队长的制服,哈,他升职了……但是我觉得他穿着他那身准将的衣服要漂亮得多。至于土图嘉港那个不修边幅的酒鬼,那不是他。我几乎为了他让自己堕落到那副模样而感到憎恨。
我不得不说,我仍旧记得他眼睛里微弱的光焰……他只会用那种神色看着Elizabeth,爱慕,但是非常、非常克制。最后他放手了,因为那位小姐选择了William Turner的怀抱。
很好,现在都结束了。我再次孤身一人……其实这也不坏,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再也别遇到任何需要我发善心的人,再也别让一个凄惨可怜的海盗,去发挥他其实相当英勇无私的精神。
毕竟,这世上只有大海和自由,是我内心真正渴求的,不是吗?
~独白结束~
——毕竟,这世上只有大海和自由,是我内心真正渴求的,不是吗?
当Jack如此追问的时候,他当然得不到任何回答。有那么一瞬间,Jack居然开始怀念Davy Jones给他制造的地狱,毕竟在那儿,他还能和幻觉为伴,自说自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彻彻底底地孤身一人,乘着一叶小舟在大海上漂泊不定。
“可怜的海盗。”男人咕哝着,他很少允许自己陷入自怜自伤的情绪,不过要是不得不独自面对波涛一望无际的海洋,进行着漫无目的的旅程,那他稍微感伤一会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像在极度无聊之中找点乐子一样。
说起找乐子,现在他倒是还有朗姆酒、罗盘和啸风船长的藏宝图,眼前风向正好、海面平静,虽然他那艘小艇漏水的底子十分恼人,但是不管怎么说,比起上一次他孤身一人的时候,情况还是好得多了。
“我得找个地方停船,补充给养。”Jack喃喃自语,然后他嫌恶地皱了皱眉,因为他发现,手头的那瓶朗姆酒已经见底了。
他的朗姆酒必须定量配给,除非他决定在某个港口登岸,否则这个是得不到补充的,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还没有必要。并且,他的小船能负荷的航程范围内恐怕只有一些无人的小岛……比如现在他视野中的这一个,Jack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岛上没有居民。不过对他来说,眼下只要有泉水可喝,有野味可打,这就不错了。
或许值得高兴的是,他现在拥有不止一发子弹,虽然他很想把它们统统打到Barbossa那颗黑心里去,但是他得感谢他,毕竟这次叛变的手法比起上次可是温柔多了——Barbossa把他扔在了土图嘉港,这简直是那个海盗在大发善心,其稀罕程度,就像他在充满热情地亲吻Jack的脸颊一样。
此外,他的朗姆酒一共五瓶。
“定量配给……”Jack在他的头脑中反复自我催眠,但是他的本性很快跳出来否定了自己,该死的绝对不要定量配给,他要想什么时候喝、就什么时候喝,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如果不这样,那他现在和身处Davy Jones的地狱里也就没差别了。
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朗姆酒……孤身一人。
这很好,非常好。
***
快日落的时候,Jack到达了那个小岛。他得试着找找沥青和木料,好维修他那漏水的小船。他四面眺望,这个岛不大,但是林木茂盛,他能听见远处传来美妙的鸟鸣声。
他在浅水处收了帆,不让船走得太快,这样一来他就能慢慢地欣赏这儿的美景——沙滩是美丽的白色,沙粒细腻,是个泊船的好地方。
男人拖着他那条小船靠了岸,轻松无比,能够清楚地听到龙骨和沙滩摩擦发出的柔软声音,这和他必须要把他那艘黑珍珠号拖下水的时候截然不同。Jack一边走,一边因为脑海中的这种想法而微笑了起来。等他觉得把船拖到了一个足够的高度,使得它不至于被一般的潮水冲走的时候,Jack把它系在了最近的一棵树上。之后他带着那只空了的朗姆酒瓶子,慢慢地朝内陆走去。
寻觅食物和木柴所耗费的时间,比他想象的要长得多。等到Jack回到沙滩前的时候,那儿已经是夕阳西下的光景了。男人眺望着西方,心想就是这个时候,那个灵魂的所在可能正闪烁着一道连接生与死的世界的绿光。
暮色降临的时候,Jack已经成功地在沙滩上升起了火,他吃了点硬面饼,还煮了一锅咸汤充当晚饭。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他手头还有朗姆酒和他做伴。
~Jack的独白~
总而言之,这就是我现在的处境了。我所有的财产就是朗姆酒、那张地图还有我的罗盘。在我无恶不作的海盗生涯里,我第一次生出个念头,就是想念某个人……不,确切的说,我想念每个人。我想念Elizabeth,那位一旦下定决心,就能比世上任何海盗都要残忍的美人;我想念Will,还有他无药可救的诚实和正直,就好像他从来不知道那对一个海盗来说显得像个傻瓜一样;我甚至想念Gibbs和老Cottonavec的鹦鹉……关于Barbossa,我一边想念他一边肖想该如何毙了他,当然我得先抓住他才行……该死的,我发现我甚至想念起那只猴子了。
“伟大如Jack Sparrow船长,身边甚至连个能聆听他光辉事迹的人都没有。”
我如此叹息着,对着天上的星辰。借着那些微弱的光芒,我开始细细打量我手指上的戒指们。
有一枚是我在孟买得到的,来自那儿的总督的女儿。后来有些水手告诉我,她给她的大儿子起了Jack这个名字……恼人的是谁也没法说那小坏蛋到底是不是一个确确实实的“Jack”,我听说我们分手之后三天他妈妈就结婚了。
另外一枚,也就是我大拇指上的这个,来自我父亲。有一天他告诉我他看够了这玩意,我就趁他喝得烂醉的时候把它偷过来了。我想这东西是妈妈送给他的。
还有,我小指上的这枚,它嵌着一块玛瑙做装饰。其实这本来是提亚?达玛的东西,我拜访她那沼泽地里的小木屋的时候顺手拿来留念的……那地方满是青蛙肠子和猫头鹰的骨头,我想这美人必须得改善一下她的情趣了,比如练练刺绣什么的。
~独白结束~
Jack轻轻地把他的嘴唇印在了那块平滑的玛瑙石上,然后他抬起头,仰望着开始闪烁星光的美丽夜空,西天的太阳光芒终于消退,带走了云际的最后一抹温柔的金红。
不错的夜晚,跟那一次、他和Elizabeth在孤岛上狂歌痛饮、跳舞跳个通宵的晚上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差别,不是吗?
We're rascals; scoundrels; villains; and knaves;
Drink up; me 'earties;yo ho~~~~
We're devils and black sheep; really bad eggs;
Drink up; me 'earties;yo ho~~~~
Jack嘴里轻吟着那首Elizabeth唱过的海盗之歌,同时冲着星星微笑起来。真是首切中要害的好曲子,他想,至少我符合里头的大部分唱词——流氓、无赖、好色之徒……当然他是好色之徒了,这一点问题也没有。他们这些恶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