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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仿佛又变成了那头在荒原里独自生存的野狼,冷冷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李寻欢。
李寻欢却依旧看着远方,那头白狼正缓缓地从他的视线里消失※身形。
林仙儿却忽然出声:“你真的要阿飞走吗?”
李寻欢看向她,却不回答她的问话,只是轻轻地瞥着她。
“那么我呢?你也要我走吗?”林仙儿忽然冲到李寻欢面前,紧紧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看着他,痴痴地看着他,像是已这样看着他很多年,“只要你说一句让我走,我现在就走!”
“你……你……”李寻欢想不到一直巴着他的林仙儿竟然说要走,虽然她的神情她的举止似乎都在说她不肯走,舍不得走,可是李寻欢知道这个女人。只要他说一句是,她便会马上撒手,转而去牵阿飞的手,跟着他在这荒山雪地里走,陪着他度过这段孤苦严寒的一路,然后带着他去见城市里的花花绿绿。
阿飞一定会被她彻彻底底地带坏!
他怎么能够容许?!!
绝不容许!!!
一个声音在李寻欢的心底响起,像落进水里的一颗石子。
“你……不许走……”李寻欢,几乎是咬着牙将话说完,他的手更是紧紧地捏着林仙儿娇※嫩的小手,捏得她那么疼那么疼,疼得她都要哭出来了。
“我不走……只要你不让我走,我哪儿也不去……你去哪儿我就跟去哪儿……”林仙儿眼中噙着泪水,只因她痛极了:不过是想试探一下李寻欢是不是真的讨厌阿飞,是不是真的要对阿飞不管不顾,她怎么就被他下了这么重的黑手?
难道真的应了那一句话,做女配难,做漂亮的女配更难,做邪恶的漂亮女配难上加难,做BL世界里的邪恶漂亮女配难乎其难?
但是她现在已经明白了一点,那便是李寻欢已经料定自己与查猛之间将会有一场恶战,这一场恶战必然凶险异常,凶险到他必须叫阿飞走,哪怕用这么冷这么狠的话也要将他逼走。
阿飞站在旁边,看着两人紧紧“相握”的手,忽然就觉得非常的痛苦。他喜欢李寻欢,也喜欢林仙儿,他们一个是很有名的英雄,一个是绝代芳华的美人。美人配英雄,他们两个站在一起多么相配?多么好看?可是他却被排除在外,大哥要他走,而仙儿只肯跟在大哥的身边。
他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只有寂寞,没有快乐,更没有温暖。
但是他终究有些不甘心,可是不甘心也只能离开。
最后阿飞向李寻欢要了一杯酒,同这位做了他一天大哥的男人对饮。将苦涩冰冷的酒喝下,阿飞将酒杯丢到马车上,然后看向李寻欢,眼里似乎有一团火,即冰冷又火热,冷得能将人冻住,热得能将人焚烧。
最后,他也只单单对李寻欢说了一句话而已,但只这一句话也已足够让对方眼中的痛苦更加浓郁:“你又怎么知道我的心没有被烫热?”
然后,他挺了挺胸,像他初见他时那样挺直了身躯。
阿飞轻轻地瞥了一眼林仙儿,却什么话也没有跟她说,在她微微张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转身,大步离去。只不过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消失在了无尽的风雪里,只留下一行长长的脚印落在留下的人的眼睛里,落进了他们的心里去。
“他的背脊虽然挺直,背影却是那么孤单寂寞,你怎么忍心让他就这样走了?”林仙儿看着消失在远方的脚印,喃喃问道。
李寻欢却早已忘了她一般,低头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向着少年消失的方向将酒杯高高地举起:“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情变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注2)
最毒蝎尾针(修)
阿飞早走了,李寻欢也走了。
林仙儿独自一人坐在马车上,看着官道一侧白白绰绰的小树林。
虬髯大汉此刻正依着他主人的吩咐将黑蛇的尸体搬到另一侧的小树林里,将他掩埋。
忽而,林仙儿紧紧盯着的那一枝松枝“啪喳”一声被积雪压断,掉落在了地上。
林仙儿立刻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落到雪地上。她便穿着那双过大的鞋子,走进了小树林。然后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快到鞋底子上几乎沾不上一点雪粉。
一个黑影像被风吹着一样,忽然飘落到林仙儿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林仙儿停住了脚,看着一身黑衣的男人:“你来了?”
“我来了。”男人淡淡地说道,“你要干什么去?”
“去找李寻欢。”
“他去的不是这个方向。”
“我知道。”林仙儿温温柔柔地笑,看上去多么善解人意。
黑衣的男人忽然拉起了她的手,带着她像飞舞在风中的燕子,奔驰在风雪中。最后,他将她放在了一家小小的酒家门口,然后又像被风吹走了一般消失了身影。
林仙儿抬头看了一眼已经缺了字的酒家招牌,笑了一声,便抬脚走了进去。
一路走过去,竟然没有半点声响,连个出来迎人的店小二都没有。林仙儿心里奇怪却不害怕,只慢吞吞地往里走,最后总算遇到了一个人,正是金狮镖局的总镖头查猛。
他却已经死了。
他死得倒不算惨,甚至还算体面。即便是死他还是站着的,倚靠在木柱子上,全身上下衣冠楚楚,只除了喉咙上有个血窟窿外没有一点伤口。
他的同伴——那个瘸子却瘫倒在地上,那四个怪物则平平地躺在地上,头对着头组成了一个标准的“死亡十字架”。
他们每个人的喉咙上都有一个血窟窿,除此以外没有一点伤口身上干干净净的,他们和查猛一样都是被人一剑刺死的。
看见这六具尸体,林仙儿不禁惊呼,不禁轻轻地击掌,不禁为那少年的剑法之快而赞叹、而喜悦。
真是好快的剑!
真不愧是铁剑阿飞,他的出手已经不比李寻欢慢上一分了吧?!
然后她看见,在瘸子的尸体旁的柱子上,被人用剑尖划出来的一行字,竟是少年阿飞给李寻欢的留言:“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注1)
看着这行字,林仙儿忍不住笑了。
阿飞的表情虽然总是冷的,心肠却柔软暖热得过分。他的剑明明无情人却如此多情,即使被人狠心拒绝、赶走,他依旧还是将对方当做自己的大哥、自己的兄弟、自己的亲人,无法不去关心他、爱戴他、维护他。
只是不知道这个多情柔软的少年,此刻是不是正像一匹受伤的幼狼,躲在风雪里的某个角落独自舔舐着伤口。
林仙儿笑吟吟地瞅着柱子上的那行字,忽然她脸上的笑顿住了,而后她笑得更加地欢乐、快活——这行字李寻欢一定也看到了,那他一定是既欣慰又难受,既高兴又痛苦。
任谁都能看出写下这行字的人的关怀,任谁也都能看出他心中的埋怨。
就在林仙儿恨不得将这行字拓下来以资留念的时候,通往厨房的门帘子却被人拉了开来,一个没了两条腿的男人正背着一个小包袱,用他的两只手艰难地向外爬。
这个男人很胖,不仅胖还特别的脏,头发上积了一层厚厚的油脂,好像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
这个邋遢的胖男人在地上一路爬,爬得十分的认真、努力,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一眼站在他面前的林仙儿,也没有去看一眼她四周的尸体。
林仙儿站在原地没有动,只是看着这个男人一点一点地爬,最后她的视线落在了男人背在怀里的小包袱上——她觉得这个小包袱很眼熟,好像就是诸葛雷的那个。
想不到这个小包袱经过了那么多手,最后竟被一个邋遢的胖男人弄到了手。
那么李寻欢呢?李寻欢不是一路追查到此的吗?
林仙儿走上前,一脚将辛苦爬着的男人整个踢翻了过去,让他像一只两“脚”朝天的乌龟一样再也翻不了身。
所以说,人可以胖,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