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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新明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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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次不靠前的三甲进士,可以打发去担任府推官,以临事亲民。

虽然李佑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进士出身,但不妨碍他因为能和进士一样当推官而沾沾自喜的意淫。

以后若有人看本官年轻有为,误会是进士问起年序,该怎么解释?李佑不禁产生了这种幸福的烦恼。心情大好之下他倒也没忘了洪巡捕,赞许道:“多谢洪差役提醒了。”

“都是小的分内之事,大人无须在意。”洪巡捕讨好说。

其实在府衙的权力架构中,推官的{〃文}主要任务{〃人}说白了就{〃书}是审案{〃屋}子,虽然也能指挥巡捕去抓人,但毕竟正式分管巡捕治安之事的一般是通判,通判没分量时还有知府。用二十一世纪的状况类比,推官更像是个法院院长角色,不是警察的局长。

那为什么洪巡捕驱驰百里死命巴结李佑?

一来李佑是本土官,其他的官员干几年就人走茶凉了,只有李佑有能力可以一直保持影响力,值得投效。

二来他听见王同知在府衙说,现在署里缺官缺的厉害,打算叫李佑这个推官分理巡捕之事。还用二十一世纪情况比喻,这样的推官就成了公检法大权集于一身的政法委书记角色,因而类似于大队长的洪巡捕敢不巴结?

李佑回家一路无话,到了巷口,却见人头攒动,拥挤不堪,将自家大门堵得水泄不通。

看见李佑,人群里有人高呼,“推官老爷回来了!”

洪巡捕主动为前导,大声呵斥着从人堆里开出一条路。

李佑走近大门,却见张挂着喜报,上书大字“飞报:贵府老爷李高升府推官命下!”

原来这才是报人来正式报信了,洪巡捕向李佑报喜纯粹是私下里通风报信拍马屁来的。

又见李父指挥仆役抬着筐子,里头装满了不知道从哪换来的铜钱。等到放下筐子,仆役大把大把抓起铜钱向人堆里撒去,引得众人哄抢喜钱,一派热闹景象。

整一下午,李家人流不息,访客络绎不绝,把下人们累的叫苦连天。大堂挤得进不去,便在院中立着,院中满了,又在大门扎堆。

县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是自认为够资格的,都来到李宅拜访道贺,连几个致仕隐居在家的官场老前辈都过来向李推官致意。

李佑这里,甚至比陈巡道那儿热闹多了。毕竟陈大人在虚江县人眼中是外来户,李佑才是自己人。

寻个空子李父对李佑叹道:“如梦如幻,为父此生无憾矣!”

李佑被父亲异常的口气吓了一大跳,急道:“为了儿子名声,父亲千万不要也出家!”

在旁边帮忙招待宾客的洪巡捕心里疑惑,为何说“也”出家?

到了晚上,李佑没在家睡。他上了夜航船,连夜赶往府城,赶紧接了敕命正式上任才是正经。

第139章 刚上任就开张了

一夜船上无话,第二日上午李佑进了府衙,先去拜见上官。那王同知戏道:“老夫听说李大人要过了元宵才到衙视事,可今日便来了。”

“闻有浩荡天恩,下官敢不应召!岂能在家安稳于席,置皇封于不顾乎!”李佑答道。

王同知说:“老夫猜想李大人在家坐不住,今日必会赶到,一应事项都已备好。”

李佑先回了后衙住所,沐浴更衣。然后在同知厅内置案焚香,正式接了敕书,随即换上了他梦寐以求的七品青色官袍。原来那九品嫩草绿色官袍实在太刺眼难看了,还是青色袍子典雅大方,是李佑的次爱。最爱当然和天下所有官员一样,是赤衣朱袍,最好还能绣个蟒啊,斗牛啊……

李佑把敕书看了又看,心里的爽气直从十万八千个毛孔里往外冒,浑身轻飘飘的。他想道,从杂职变成佐贰官,用上辈子的概念,算是成了人民公仆罢。也不对,在这时代直接称为父母官才是政治正确的叫法,谁要敢说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肯定要被弹劾一个有辱官箴。

想至此,李佑脑海里情不自禁把敕书内容翻译成上辈子在人事新闻中常见的八股体——

“李佑同志自从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李佑同志品行廉洁,诚恳勤勉,顾全大局,服从上级,乐于奉献,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李佑同志在任苏州府经历司知事期间,一身正气,勇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受到排挤打击时仍然坚持真理,为将腐败分子绳之于法做出巨大贡献,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戴,用自身行为维护了圣皇和官府的形象。

李佑同志具有较为丰富的基层政法工作经验,在景和六年考核中得到卓异的考语。朝廷认为,李佑同志担任苏州府推官是合适的,相信李佑同志能够开拓创新,把苏州府刑名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希望大家将思想统一到朝廷的决定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支持李佑同志的工作,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大明朝而奋斗。”

八股公文虽然是八股公文,似乎很乏味的样子,但懂行的自然能看出门道,不懂的就只能看个热闹。

例如年轻的李佑就正在美滋滋的看热闹,而王同知就看出了门道——这个任职敕书里缺少两条极为常见通用的模板式语句:作风正派和善于团结同事……

王同知心里对此评论道:“朝廷里也不乏明白人。”

其实这是因为陈大人给老师写信推荐李佑时,觉得李佑生活作风实在不检点,时常搅得满城风雨,风流好色的名头怎么都盖不住,还有那媚上傲下的嘴脸。所以陈大人提醒老师在任职公文上不要写作风正派团结同事之类的评语,以免当了靶子免落人口实,被攻击成昏庸盲聩。

自今日始,李佑的办公地点转移到了府衙大堂右侧的推官厅,从这个位置也可以看出推官的特殊性。同知、通判二厅都建在单独院落,有的地方甚至出府衙建分署,而推官厅却必须和经历司厅一左一右紧邻府衙大堂。

虽然推官和同知、通判同为府署佐贰官,而且推官是品级最低的一个,但在三种官职中,同知、通判的人数和职掌皆无定规,视各地情况而定,总之都是钱粮赋税农田水利马政军纪之类的,也有同知出去署理地区的现象。

可以说同知和通判两个官除了品级差一级没什么大区别,但推官就不同。只有推官被明文条例规定的很死板具体:人数一名,职责为“掌刑名、赞计典”。地方公务与考核中,最紧要的两项就是钱粮与刑名,由此可见推官的重要性。而且赞计典这个职责也很值得玩味,赞就是协助,但这个“计”字,可以看作是计划、统计、会计、审计……

王同知昨日已经使人打扫过推官厅,李佑步入自己的新官房,坐在公案后的官位上,环视周围。这推官厅内部格局与县衙公堂有些相像,毕竟推官老爷主要公务就是审理案子,少不得要常常提取人犯,办公场所和县衙公堂格局类似也是应该的。只是推官厅规格更小,装饰更简单。

几名隶属本厅的书吏杂役分列两旁,静候新任推官老爷训话。

李佑咳嗽一声,正要开口问问以前的积案情况,忽然从府衙大门方向传来一阵密集的鼓声,打断了李佑的发言。

这大概是击鼓鸣冤了……李佑想道,便指示一名手下道:“你去查看,是何人胆敢擅自击鼓!”

不多时,那人回来,禀告道:“回老爷,外面是名三十余年纪妇人,本城人士,因今日正逢十三却不见放告牌,情急之下击鼓告状了。”

李佑挥挥手道:“叫她去县里告。”推官不是随随便便什么案子都要审的。

“吴江、长洲知县都正缺着……”一名书吏小心翼翼提醒道。

李佑这才想起,这俩附郭县的知县作为姑苏仓案的同案犯都被押去京师了。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国朝司法程序。首先,县里只有最高到一百杖的判刑权限,徒刑以上的案子必须报与上司,也就是推官这里进行复核,这是推官在大明司法程序的主要职责。当然,推官审过了还需要知府来签押。

有人肯定要问,本书开篇陈知县就打死了个田尼姑,这算什么?只能说实际操作各有奥妙,没见打死田尼姑写的是杖毙么,从理论上讲情况是田尼姑熬不住刑罚挂掉,并非陈知县判了死刑处决她,既合情又合理。

其次,国朝禁止越级上告,告状必须去所属县衙告。所以刚才李推官说让那妇人去县里,他这儿不受理。当然,遇到县里不接状子、或者原告不服县里判决,再或者县里管不了被告时,才可以去府衙告状。

第三,向衙门递状子也并非像肥皂剧那样随随便便的,拿张纸就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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