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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因默默听着讲完,心底五味杂陈。
在这个地方,李叔和李婶才是真正关心她的人,每晚找她做事,趁机给她塞东西,这些都只是担心她太过独来独往,不小心做错事。童妮就来了一次,他们就记住了,不难看出他们是有多么关心自己。只是他们不知道,那种事,她早就经历过,并且挨过来了。不过她不能说,只能安慰他们,打消他们心里的顾虑。“我有很多朋友的,下次带过来给您看。”
“好啊好啊。”李婶笑呵呵的,给郑因夹菜,又道。“不过说到那个姑娘真是好啊,知道你不会做饭,还特地来给你做饭,什么时候再叫她来一趟,好好介绍我们认识。”
“可以。”
答应下来李婶,郑因重新考虑了一下童妮说的事情,看来可以去一趟了。不过她也不去和童妮说这件事,她想得到,就算她不去,明天她也会来她家叫她一起。
果不其然,翌日中午,郑因刚吃完午饭整理好,童妮就来敲门了。
“嘿~中午好啊~”
郑因推门放人进来。“沙发上坐一会,我换套衣服。”
今天要穿的衣服昨晚就已经选好了,是昨天童妮为她挑选的黑色毛呢大衣,里面衬衫加紧身打底裤,大衣有些过分的大了,穿在身上显得人特备的消瘦。郑因才穿出来,童妮就大大的怜惜了一把,直呼以后要给她多补补。
“对了,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
“二十七?那比我大七岁啊,你不说我一点都看不出来,我以为你最多二十四五呢。”
“是吗?”
童妮点点头,笑嘻嘻的跟在郑因后面,一蹦一跳的下楼。“你是哪里人?”
“Y省。”
“那个曾经的边陲小国吗?你?是汉族吗?”
“是。”
“哦哦。”歪头想了想,快走两步,挽住郑因的手臂,童妮把头凑到郑因胸前,笑道:“以后有机会带我去玩吧。”
郑因没答,低头看胸前的人,另外一只手指向小区门口。“哪一辆车。”
“啊,粉色那辆。”
果然符合大小姐的审美,车子都是充满幻想的粉色,粉色的QQ熊猫。
“你会开车吗?车子给你开。”
“你开吧,我不认识路。”
“也是。”童妮快步走到车子面前,开车门做出一个请的手势。“请进,欢迎乘坐童小妮的爱心送读车。”
“。。。。。。”
“今天要上的是理论课,挺无聊的,你随便听听就好。”
童妮这么一说起来,郑因才想起,她好像连童妮读的什么专业都不知道。“你读什么?”
汽车一个转弯,又回到直路上。“我没告诉过你吗?”
“嗯。”
“嘻嘻,油画。”
“油画?”
郑因看看童妮干干净净的白裙子,想起电视里脏兮兮的油画家。“你挺干净的。”
“干净?为什么这么。。。。。。。”话还没说完,童妮恍然大悟道:“骚年,电视里的东西不是都可信滴。”
“???”
童妮扯扯嘴角,知道作为一个不上网的人士,郑因大概是没听懂她的话。“没啥,没啥。”
这边扯着,那边学校已经到了,童妮把车停在学校对面的停车场里,带着郑因步行过去。
童妮就读的是L市最好的大学,L大。
L市属于沿海城市,大大小小的岛组成了一座城。L大作为L市最大的大学,学校占地面积也不容小觑,学校建在其中一座由海围起来的岛上,一座大桥连通着城和岛。大桥的年代有些久远了,即便年年都有修缮,也不能作为主要通道,学校早就在另外一边开辟了一座新的桥。老桥早就吊了起来,只在特定的日子开放,因为那座桥的古老,也因此变成了L市的一景。
童妮今天带郑因走的是那座老桥,桥很窄,刚好够两个人并排走,斑驳的锈迹,脚底破烂的木板都显示了这座桥经历了多少的年岁。
老桥的人很少,只有寥寥几人,在桥上走的,更只有她们两人。郑因伸出一只手搭在桥栏上看着脚底幽蓝的海水,感受木板的斑驳和沧桑。
两人并肩走在桥上,童妮背着手,一只手挽着郑因,缓缓道:“我们学校以前是抵抗倭寇的地方,是曾经一位很有名很有名的名人修建的。这座桥是岛上通往城里唯一的一条路,平时都是拉起来的,只有在运输物资的时候才会吊下去。打战的时候,城里的女人就在这里遥遥的看着岛内,等待并且相信她们的爱人终有一天会从桥那边走回来,所以这座条又叫做望夫桥。L市有个传说,说你只要一直相信,你爱的人终有一天会从桥的对面走过来。”
“读高中的时候报志愿,选这所学校,就是冲着这一座桥,我很喜欢这个传说,一直希望有一天我爱的人能从桥对面走过来,牵着我的手一起走。”
说这话的时候,童妮使劲的紧了紧挽着郑因手臂的手,甚至将全身的力量都放在郑因身上,用郑因支撑着她的全部,满脸期待的看着郑因的侧脸,希望郑因给她一点回应。
周围安安静静的,能听得到海水拍打的声音,呼噜呼噜的海风声,童妮的心就像悬在老桥上的一块木板,咯吱咯吱的,摇摇晃晃,找不到安定的地方。
而此刻,能让她的心安定下来的人。
就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小姐,大声笑
伸出手,郑因环住童妮,给了她一个重重的拥抱。
“谢谢。”
童妮一惊,这是要答应她的节奏?“你。。。。。。”
才刚惊喜完,童妮就被一棍子打入了深渊。
“可是我们不适合,你以后会碰到比我更好的人,到那个时候你就会知道,我是多么的不值得你喜欢。”
风呼噜呼噜的叫着,水啪啪啪的打在岸上,那一瞬间,童妮觉得自己的心从一片完整,慢慢的变成了碎片,碎得那么了无声息,在对方的心里,什么都不曾留下。
她从来就没有这么失态过,控制不了自己,只能僵硬的在对方怀里无声的流泪,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眼泪大滴大滴的掉在郑因的大衣里,能感觉到手臂上的温度透过衣服传到她的身体里,却始终感觉不到她的爱,有一点点,到她这里。
她们认识一个月都不到,爱情却已经悄声无息的渗透到了生命中,也许浅薄,已够刻骨铭心。
童妮想起昨晚窝在被窝里,和陈倩倩聊QQ。
陈小倩:她有说要和你去吗?
童小妮:没有,你说我要去找她吗?好紧张。
陈小倩:一定要!她这种人如果你不找她的话她绝对会忘记你的。并且要趁热打铁,在她把你的存在当做自然的时候打入她的生活总,让她再也离不开你!
童小妮:恩恩!那我明天早一点去她家找她。
陈小倩:去吧去吧。对了,我昨天看恋爱攻略,说制造浪漫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一个非常浪漫的地方,给对方讲一个更浪漫的故事,再趁机表白,这样对方就会沉寂在你的恋爱攻势里,答应你的爱~
童小妮:星星眼,真的吗?那我明天。。。。。。
童妮回想起了一遍自己和郑因的故事,第一次表白,是因为被她站在眼前,俯视她的时候那一脸好奇打动,第二次表白,是被眼前睡眼朦胧的人所震惊到,第三次表白,是看着她从眼前皱着眉头走过来走过去,为她那么一个严肃的人能有这么多表情,并且都是对她展现出来的骄傲。
所以她沦陷了。
翻身看向天花板,童妮咬咬下唇,甜蜜的笑了,她没看见,陈倩倩还发了一条消息。。。。。。
不过你们相识太短了拉,不太适合这个,现在表白的话特定会再被拒绝的。
现在想想,其实她不是没看到,而是下意识的无视了,她对自己太自信了,根本没有旁观者看得清楚。
她也太心急了,她太高估了自己在郑因心中的位置,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而已。
松开手,郑因低下头,在童妮额头上轻轻一吻。
“谢谢你喜欢我,真的很谢谢。”
郑因是骄傲的,从她记事起,她碰见的人就都是一身傲骨,她所接受的教育让她直到现在,都为自己曾经是个军人而骄傲。
现在有这么一个人,她们认识的时间不短,对自己穷追不舍,她拒绝她的次数也不在少了,平常人早就望而却步,她却还是不曾放弃。
郑因是为此骄傲的,有爱慕者,不管是男是女,都会为自己的魅力感到自豪。
可她们相识的时间太短,身份背景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