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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带我过去?”Sherlock按掉电话,从扶手椅中站起身,往John那边迈了一步,气哼哼地纠正道,“是你跟我过去,别搞错重点。”
“Got it。”John并没跟他一块儿站起来——反正站起来他也没他高——仍旧坐在沙发里,仰起脸笑了笑。
“…………”Sherlock发现即使在居高临下地望着室友时,自己也没能在这场对话中占到半点上风——不管是对方翘起的嘴角还是睡眠不足的眼袋上都明明白白地写着:知道了,你不就是个控制欲旺盛的idiot嘛,简直跟个非得坐上“皇后宝座”才心满意足的女高中生一样孩子气。
“……What?”John收回笑容,突然感到有点不自在,或许是因为同居人一直不出声地盯着他看。
“有时我真觉得我给了你太多特权……”Sherlock终于开口,说了一句本不属于他的台词,“John,记得我们刚认识时你可比现在听话多了。”
“So……”John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开个玩笑,“Kill me?Seriously?”
“Sooner or later,”Sherlock又走前一步,俯下身,单臂撑住沙发扶手,带着经典的Holmes式的假笑挑衅道,“Kill you,in my way。”
“…………”
“得了,赶紧把你的晚餐吃完,然后跟我走,”Sherlock直起身,像是已经开够了玩笑,重新不耐烦起来,“说真的,我希望凶手今晚就出现,省得我们每夜都要陪Lestrade和他手底下那帮人干耗。”
“OK……”John敷衍了一声,然后用三明治牢牢堵上了自己的嘴。他想他真的不能告诉自己的同居人:除了别在本该严肃的时候逗我笑之外,也永远别在任何时候对我说“干掉你”……以“干你”的语气。
尽管每一本伦敦旅游指南都会提及苏豪区丰富的夜生活,但它并不仅仅只有性产业,同时也是这个城市最为时髦的地方之一:餐厅、酒吧、剧院、商铺应有尽有,住户形形色色、鱼龙混杂,性交易集中的地带反而相对冷清。
苏格兰场绝无人力把整个苏豪都纳入监视之中,好在流莺通常只在一块固定区域内聚居活动,凶手把它当做是自己的“猎场”,警方也沿用了这个称呼,当然这回的猎物是凶手本人。
John记得关于那个变态的混蛋Sherlock曾跟自己说过两次“我了解他”,而事实证明Sherlock说的往往没错——九月三十日凌晨一点,就在他们走访过所有嫌疑人的当夜,对方便迫不及待地按下了restart的按钮。
“又一具尸体……”Lestrade挂断对讲,脸色异常难看,“以及没能当场抓住他。”
“Wh……Unbelievable!”Sherlock和John整晚都跟Lestrade呆在一块儿,闻言扔下咖啡杯,一边飞速从临时辟作指挥中心的咖啡馆中往外走一边嚷了一句。
Lestrad则完全不知道也没空跟他解释什么,边跑边接通警用内部频道喊话:“目标出现,注意盘查所有从‘猎场’驶出的车辆,全体外围人员即刻回撤协助搜查工作,快!”
事实上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Sherlock或许傲慢自负,但绝少靠运气押宝。在不能百分之百肯定凶手就是Walter Sickert的情况下,苏格兰场从他那儿拿到了四个人名,其中一人当夜根本没出门,一人始终在警方的监视之下,另外两人虽然跟丢了,但看在上帝的份上,那只是两个人,而“猎场”里至少有四十个便装警察,每个人都知道嫌疑犯的体貌特征,对方可是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成功地杀了一个人!
“尸体还热着,他没能来及破坏尸体,想必也跑不了太远,”Lestrade边往现场赶边喃喃自语了一句,“我们一定得截住他。”
“Oh really?你们……”
“Sherlock,少说两句。”
John心里并不好受,但他知道此时最难受的肯定不是自己,于是赶在Sherlock开口前截断了那些可能的冷嘲热讽,默默看了像也被人捅了几刀的探长一眼,不自觉地绷紧了下巴。
临时指挥中心离命案发生地点只隔着几条马路,一群人匆匆赶到现场时尸体余温尚存,Sherlock连手套都没戴就扑上去检查伤口,少顷突然站起身,以一种不容置疑地口吻命令道:“别管这儿了,现在、马上把所有人往外调,搜查范围扩大到整个苏豪,特别是外缘!”
“什……”
“先按我说的办!”
John觉得自己从没见Sherlock这么严肃过——那几乎是一种焦灼的严肃,连对Lestrade解释命令的语速都比惯常分析案情时还要快:
“这具尸体没有被剖腹,只有喉咙处的致命伤,但绝不是因为他来不及——看看她的伤口,他下刀利落、目的明确,而现场周边道路复杂、建筑林立——Lestrade,凶手知道你们有防备,‘猎场’易进难出,他正是想让你们以为他还没能逃出你们的守备圈,浪费精力在附近掘地三尺,所以……”
Sherlock蓦地噤声,吸了口气才补充了一句:“……所以我希望今晚我们不会再发现第二具尸体,尽管我认为这极有可能。”
现场一时鸦雀无声,Lestrade不得不承认Sherlock分析得有道理——在此宗命案发生之前,尽管大部分警力集中监视流莺的主要活动区域,但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便衣警官负责巡查“猎场”外缘。但是现在几乎所有警力都已经撤回到了猎场附近,这背后的潜台词让人有些不愿深想。
Lestrade不知道凶手是怎么办到在防备如此森严的状态下做下这桩案子的——或许是巧妙地化妆改变了形貌,或许是由于他们疏忽大意——总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假如Sherlock分析得没错,这桩案子仅仅是凶手计划中的一环,一个用人命设下的圈套,那么最坏的结果业已不言而喻。
正如先前所言,假如凶手已将作案范围扩大到整个苏豪,那么想赶在他再下手之前找到他绝非易事。一平方英里,换算成国际单位的话大约相当于二百六十万平方米,这个数字本身就说明此时此刻唯有尽人事而听天命——凶手既然敢于声东击西,就证明他恐怕早有准备。
“他肯定会选择一个认识的妓女下手,”Sherlock迅速在脑中过滤了一遍整个苏豪的地图,“他们有私交,她信任他,能够被他约出去,但她不傻,该知道有个针对流莺作案的连环杀人犯在四处活动,所以如果深夜约她出去的理由不够充分或者约会地点太僻静的话她不会同意……Lestrade,叫你的人排查所有旅馆附近的街道,以及还在营业的酒吧、餐厅、俱乐部、咖啡馆附近,John跟我走!”
“你有把握一定是在……”
“我没有!”Sherlock疾走了两步又停下身,转过头说了一个他平时绝不会用的词,“我猜的。”
不知为何John觉得这一夜过得格外慢——或许是因为在跟时间赛跑时,每一分每一秒反而在脑中被抻长了——不幸的是最终结果同Sherlock预料的一模一样,当夜果然发生了第二起命案,正在苏豪西南边缘的一间深夜咖啡馆附近,距第一起仅仅过了四十五分钟。
案发当时有过路行人听到了一声模糊的惨呼,没敢只身过去查看,但保险起见拨马上打了报警电话。警方的反应可算相当及时,Sherlock和John接到消息后一路跑到现场,Lestrade已经在那儿了,正在分派警力仔细搜查周边的每一个角落,夜色中红蓝警灯交错,对讲机响个不停,几乎所有人脸上都带着一种被凶手肆意戏耍后的愤怒。
“剖腹,虐尸,肾脏、子宫与右耳被取走,脸部损毁严重,这至少需要五分钟……”不过“所有人”中显然不包括Sherlock Holmes,他跑得气息不稳,但声音重又冷静如常,“John,你知道这意味着……不,这不表示他胸有成竹,而意味着他已经失控了。首先被害人能够出声呼救,说明他开始没能完全掌控住她。其次他知道死者的惨呼很有可能已经被人听到了,警察随时都会出现,可他仍然一意孤行,花了起码五分钟破坏尸体。是的,他有计划,故意将第一个现场布置得像他来不及破坏尸体就匆忙逃脱一般吸引警方的注意,但是这个现场,John,看看那些脚印……”
“哪儿他妈的有脚印?!”Lestrade从旁喊了一句,随即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可能有点过分了,讷讷地补充道,“抱歉,不是针对你。”
“这些血迹曾经是脚印,”Sherlock倒没介意Lestrade的语气,指着地面上几块被细雨冲得模糊不清的血渍解释道,“他没忘记戴鞋套,但作案后忘了把鞋套摘掉,直到跑了两步才发现自己留下了脚印,于是又折回来把脚印抹乱。John,他显然已经失去了理智,证据不仅是这个现场——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