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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听到我的话,那丫竟真的笑开了。
“笑什么笑,不想干了,赶紧上咖啡!”那边金哥竟然跑过来煞有其事的教训起服务员来。
我心里那个苦呀,我的金哥,这活都你弄出来的,竟然还这么理直气壮,牛!
“来,来,璞子,坐!”
这丫脸皮真的够厚,弄这么大一出竟然跟没事一样,我禁不住有些佩服他的脸皮起来。怎么练的这是?
“咱哥俩很久没坐一起了吧?怎么样,回来了也不告诉哥哥一声,不地道啊!”金哥坐对面自顾自的说到。
惊了好半响,我总算缓过来了,端起咖啡喝上一口。
“金哥,生日快乐!祝你——”刚刚只顾害臊忘记祝福了,这回想起便想要补上,不过话刚说一半却觉出了问题。
“诶,金哥,不对啊,你生日怎么就来我一人呢?”
“哈哈,璞子,你小子脑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灵光了?忘记了上次给我过生日的时候正刮着西北风呀!”金哥坐对面竟然笑开了。
我才想起,上次给他过生日的时候我还没有回老家,那是冬天,现在却正值七月。扯淡,我被骗了!
“中午打过电话,我还埋怨自己呢?觉得找的这借口太烂了,不想你小子的脑子现在变得更烂!哈哈哈哈!”金哥笑得更加肆无忌惮,全然不顾周围人投来的像观摩稀有动物一样的眼光。
“行了,别骚了。我说,都奔四的人了,你就不能内敛点?”虽然他不怕骚的慌,但我还怕呢,再加上被他欺骗,心里有些窝火,所以说话就放肆了一些。不过这种放肆并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从认识的时候开始就是这样。虽然金哥大我一轮,但是还真的就是没有芥蒂,和他在一起甚至比跟佟勇他们都还随意。
第四章 工作机会
第四章工作机会
“内敛?那是娘们该做的事,我一老爷们要内敛干嘛?再说了,要是我真的内敛了,那还是你金哥吗?”
这倒是实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如果真的摈弃了骨子里那股特有的秉性,那就成了别人的复制品。有自己不做,做别人的替代品那有什么意思呢?
虽然金哥说的在理,但是我却不想承认,因为我要保持跟他在一起时斗嘴的不败纪录。不过现在败相已露,要想继续保持不败,那就只有——嘿嘿,转移话题,这也是我惯用的战略之一,屡试不爽。
“行了,不跟你争了。老实交待吧,把我骗来有什么企图?”我一副兴师问罪的口气。
“刚才不说了吗?好久没坐了,想你了,就拉你出来坐坐。怕你不来才弄了这出。”金哥两眼平视,两撇剑眉一丝不苟的舒展着,竭力的表达他的真诚。
“真是这样?难道就没有别的目的?”我可不傻,绝对不相信他的鬼话,要知道以前被捉弄的可不少。
“真的就是这样!”金哥再一次表露他的真诚。
“真的?”
“真的!”
“我不相信!”虽然金哥一再做出一副正儿八经的表情,可正是因为这样才使人怀疑。一个吊儿郎当惯了的人,突然间变得正经,那可不一定就是“改邪归正”的表现。
“唉!看来还是弄不过你呀!”见着实瞒不了,金哥恢复到了先前的表情,眉角上扬,嘴咧着露出洁白的牙。说实话,其实他长的还蛮像韩国人的。至少是有那么点味道。
“我就觉得吧,你那么闹腾的人会没事找我来静坐?”见金哥终于松口,我也就见好就收了。其实和这个老大哥的相处就是这样,他并不是争不过我,而是处处都让着我。
金哥本来是有个弟弟,不过早些年混场子的时候被人砍死了。我想金哥对我好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吧,想要在我身上找到一点他弟弟的影子。血浓于水,我们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来的最早的感情便是亲情。与自己的兄弟姐妹的感情,其实在父母的精子和卵子相碰撞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在同一个子宫里成长起来,虽然有时间上的先后,但那里的构造没变,我们的手都一样会抚摸过那座圣殿的每一寸壁面,所以彼此间是最熟悉的。
即使金哥的弟弟已经不在,但在他的内心底却一直镌刻着那个熟悉的身影,那是忘不了的。或许在某些地方我和他弟弟有相似的地方,所以我博得了本来该是他弟弟的疼爱。
我曾问金哥,是这样吗?他只是笑笑:“你小子,想的蛮多。”虽然他拒绝回答,但是我知道其实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也一直努力的去扮演一个弟弟的角色,尽量的去诠释它。而且,说心里话,我爱上了这个角色。
“那也是,你小子就像一个闷葫芦一样,跟你在一起还真不如跟虎子他们一起来的痛快。”金哥撇撇嘴,一颗大脑袋还不住的上下晃动,“但是你是我弟弟呀!”
这最后一句话足让我感动。因为一个称谓,他宁愿放弃自己的舒适,接纳一种新生的思想上的不同。人一辈子会有太多的朋友,但是能够为你改变自己的恐怕也就一个两个,而金哥就是我的一个。很庆幸,我在21岁的时候便已经找到一个。
我找不出话来回答金哥予以我的感动,所以只是闷着头喝着手中的摩卡,让自己带着感动陶醉在那酸酸的甘醇之中。
在咖啡店里坐了整整两个小时,金哥眉飞色舞的讲着这几个月他的酒吧怎么样怎么样,后面酒吧讲完了他便讲女人,说是最近泡了川大的一个女研究生。对于这话我肯定是不相信的,就他那教育程度,高中还没完就夭折了,泡个女研究生?鬼才信!又是弄个假文凭出来撑门面的吧。
不过这次他没有松口,任我怎么置疑他都一口咬定那女的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女研究生。还说后面找时间带给我看。
其实我根本就不在意他这话是真是假。他二十五岁就结婚了,但是没享受几年,老婆便带着儿子改嫁到了上海。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娶。不过这绝不是因为他痴情什么的,恰恰他在女人方面只能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淫荡。可是我却知道他这样漂的也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和三百六十个女人换着上床,说不定大多数时候都是身下压着这个女人嘴上却偏偏叫出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金哥还没有风流到那种程度,就算是有,至少他那点存货也是禁不起几下折腾的。其实我希望他安定下来,越鸟巢南,人总是要更思念自己的窝一些。可是像他这样连窝都不明确的人又该怎么去思念呢?所以我根本就不在意他口中的那个女人究竟是不是研究生,只要是他想要的就好。
看他死不松嘴的劲头,我就知道这次他当真了,说不定他会安定下来。心里竟然就高兴起来。
从“老树咖啡”出来,金哥拽着我的手非得拉我去喝酒,看那样如果不去,可能这一辈子他就都得那么拽着。这样我可就亏大了,被一个大男人拽着算什么事儿呀?
“行,那大排档吧!吃点烧烤喝点扎啤!”我使劲甩开他的手,“我这手是留给将来老婆拽的,你别没事就来揩。都快没油水了。”
“没关系,弟媳妇儿是不会吃我的醋的,哈哈!”
成都的夜晚,大街小巷都是露天排挡,烧烤、小菜、钵钵鸡、辣小炒、小龙虾、炒介子、、、、、、天南海北的小吃在这里都能找到,再加上一杯杯冰啤。不论是蓝领、灰领、白领还是金领,在这里是没有区别的。五块到十块二十块不等,不会有人说:你丫没钱还出来穷混。这里是唯一不分阶层的娱乐消费。花几十块几个朋友便可以聚在一起上天下地的侃他几个小时。这是成都独有的夜市文化,也是无数人追从的小市民文化。
金哥特别能喝,一口气干下三个大扎连嗝都不打一下。听人说常喝啤酒容易发福长肚子。可我纳闷的很,金哥那丫喝啤酒跟喝水一样,一喝几大瓶,可他那肚子上依旧八大块,一点发福的迹象也没有。
我不太喜欢喝酒,不管是白酒还是啤酒都不感冒。白酒我觉得闻着还行,可是喝下去就像是吃了好几根朝天椒一样,烧肺烧肝还烧心。啤酒就彻底的不感冒了,我觉得那玩意就跟泔水没什么两样,闻着都一股馊味儿。所以总结一下,我讨厌酒这玩意。但是讨厌不代表不碰,就像抽烟一样,明明烟盒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可还是有那么多人要去腾云驾雾。这就是人的思维,明知不可为却依旧要为之。
“我说你真不是个爷们儿!”喝下第四杯,见我面前的扎啤不见少,金哥抱怨到,“我说你倒是喝啊,喝点酒又不死人。”
吹去杯面上的一层泡沫,仰头来了个底朝天。
“这样就男人了吧?”我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