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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皈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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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虽然我并不想与她做朋友,但是也不想与她成为那种见面即眼红红的关系。

“去玫瑰园?”我问到。

肖雪没有说话,转身即走。

肖雪的反应让我有些难堪,一个大男生就那么讪讪的跟在她的身后,也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了不自在。反正我是很不自在的。感觉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跟在妈妈的屁股后面,心里忐忑不安的思考着迎接我的将是怎样一顿暴打。

小县城南面那座小山的半腰里延伸出一块足有百亩的平地,玫瑰园便在那里。第一次和邱瑾走山路去学校的时候,爬上山顶我看到过那片绮丽的花园。从远处看去,那一片嫣红就像是突然延伸出来的一样,抛却衬托它的那些绿意,它更像是一片空中花园。

那天肖雪要带我去的便是那一片玫瑰园。一开始我很奇怪她为什么会选择那么个地方,因为看她当时的状态绝对不是想单纯的和我约会,反而兴师问罪的成分更多。但是兴师问罪需要找那么个浪漫的地方么?

不过后来我知道了,因为那上面清静,适合大声吼叫。无论你多么的歇斯底里都不用担心会破坏形象,因为会去哪里的人寥寥无几。肖雪虽然相似与港台剧里的那种小太妹,但毕竟也是女生,也知道“矜持”几笔几画。

其实花就适合远观。在远处看山上的玫瑰园,那是一片突显的空中花园,充满了神秘,引出你的无限遐思。可是走的近了,也就那么回事,一簇簇紧拥的玫瑰花顶在一根根尖刺上。拆开了看就是一堆俗气的红色而已。所以有些人宁愿活在幻想中也不愿意揭开那层面纱将幻想变成现实。我以为那类人是明智的,透雾看花生出无尽神往,那是不确定的美好。也正是因为有了那份不确定,所以才会显得美好。但是一旦那种美好确定了,久看也生厌。

“这里就是玫瑰园呀,也不怎么样嘛!还是远看惬意一些。”我故意想把气氛弄的轻松一些,避免那似血的殷红波及到我。

但是我的做法显得是那么幼稚,肖雪的目的已经再明显不过了。试问我又如何躲的过呢?

我也只逮机会说了那么一句话,此后我再没有发言的空间。整个下午我的耳朵都淹没在肖雪歇斯底里的吼叫之中。肖雪以实际行动让我见识了她的“不凡”。

那天肖雪问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我为什么不回她的信息,她说那对她是一种侮辱。我不理解那种侮辱是依据什么而定的,至少我以为我的沉默只是单纯的自我保护。而按肖雪的意思,我的那种作为却成了对她的一种亵渎。

或许是因为作为女孩子她首先提出交往结果却被拒,她觉得自尊心受挫吧。我是这么理解的。

当然对于此我也有另外的看法,只不过我不敢说出来而已。因为肖雪的泼辣着实让我害怕。在面对我再次沉默的时候,她居然向我伸出了拳头。

我没有预计肖雪的愤怒会演绎成那样,生平第一次,女生把拳头挥到了我的脸上。

第二十三章 平淡无奇

 第二十三章平淡无奇

男人大多自以为是,都觉得自己应该比女人要强上一等。所以再混账的男人在面对女人的时候都会强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不打女人”,这是无数电影电视里那些男人的经典对白。当这样的情节出现,不论说话的那个男人的形迹曾是怎样的恶劣,这个时候都会被冠上“是个男人”这样的评价。似乎“不打女人”就该是男人的作风,与绅士无关。绅士是善待女人;“不打女人”却更像是男人的本色。而真正的,大多数男人也这么做了。甚至在听到某个女人被丈夫打了以后,男人们还会群愤,“这厮,太丢男人的脸!”

所以“男尊女卑”不止表现在对待儿女的问题上,其实在男人的心里这种态势随处可见。“我不打女人”也是表现之一。说不上这应该算是男人的强势还是悲哀,反正千百年都那么过去了,似乎发展的也还不错。我当然就不能评价什么。

我也是个男人,虽然当时愚拙,还没能及时的完成从男生到男人的过度。但是男人的身形却早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窝上,我把自己归于了男人一列。所以,当肖雪的小拳头亲吻上我的鼻头时,我一样说了一句,“我不打女人。”

然后我转身走了。

肖雪似乎也震于自己的举动,当我的鼻子在她拳头的挤压下流出和那些玫瑰一样的殷红时,她楞了。所以当我撂下那句“我不打女人”然后转身离开的时候,她没有阻拦我。

我从很小的时候便学习跆拳道,学功夫当然就免不了受伤,而面部则是受伤频率最高的地方。我的鼻子就曾在无数次的练习中充当过阵前卒,后来跟人打架时鼻子也不止一次的帮我挡过招。奇怪的是,在无数次的锤炼中,我身体的抗击打能力提高了,但是鼻子却正好相反,变得更加脆弱,稍稍有外力触碰它便会生出抗议的情绪。曾去医院检查过,医生断言我的鼻梁右翼动脉受创,略带阻塞。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状况,只记住了一句话,“无大碍”。所以后来每次鼻子不小心流出异于正常颜色的鼻涕时,我便用一张纸巾塞住那只鼻孔,然后高抬手臂,擎天而望。因此,我的鼻子也只限于脆弱一点而已,安慰起来却不是那么费事。就那样简单处理一下,片刻功夫它便会恢复原状。

那天也一样,弄一张纸巾塞住鼻孔,然后抬起手臂,走完山路的时候它便已经停止了啼哭,只会略微的传递一丝疼痛的讯息与我。

虽然挨了肖雪一拳,但是我并没有生出恨意。当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因为觉得自己要像个男人。既然是男人当然就不能小肚鸡肠。男人的肚里应该是该撑的过船的,不说万吨巨轮,至少扁扁小舟得容下一只。

从玫瑰园下来已经是七点。到索桥的时候最后一趟公交车刚好留了个车屁股在我的视线里,那一刻,我只能靠在桥头上埋怨自己为什么不走快一点。正想着是不是又该去爬一次那向天而歌的小山道,一辆摩托车却“嗞——”的一声在我面前做了一个极为漂亮的急刹调头。

车上是一个顶着一撮黄毛的年轻人。我心里不由一紧:小县城的治安不至于差到这种地步了吧,大半天的也能撞上“拦路虎”?

人遇变故的时候总是先无措,等事情过后才会放个“马后炮”,其实怎么样怎么样。殊不知那只等同于“亡羊补牢”。当时的我表现的也是那样,我忽略了自己从小就练习跆拳道。

不过幸好那天我遇到的不是拦路抢劫,否则我也只能乖乖的把兜里的钱包掏出来双手奉上,然后就倚在桥头等冷静下来再唉声叹气,“我是会功夫的呀,为什么要把钱包给他呢?”

结果停在我面前的那辆摩托车是专门载人的“野摩”。

所谓“野摩”其实与成都的“野的”大同小异。

成都的大街上合法的短途载人工具有公交、的士、三轮摩托,这些车辆需要办理相应的证件,缴纳税款。而抛却这三种合法的,其实在火车站、五桂桥、九眼桥等地还存在着另一种载人车辆。那些大多是一些没有固定工作的闲置人员为了养家糊口而弄出来的求生方式。他们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同时也揣摩着乘车人的心理,低收费、高效率,同样也赢得了生存空间。只不过少了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他们的安全系数明显的要低了很多。对于这样一类载人工具,人们给了一个很形象的称谓——野的,言下之意便是没有户口的。

而小县城本身就属于小麻雀,的士在那里都没有用武之地,当然就更别说“野的”。那里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便是三轮摩托,当然也是要在交通部门登记,然后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载人。

虽然地方小,但是却也一样有着无固定工作的闲人,小县城没有条件让他们弄“野的”去打法律的擦边球,但是人的聪明却是可见一斑的,一种全新的“野摩”应运而生。便是那天停在我面前的那类两轮驱动的摩托车。

那次我坐的那辆“野摩”相当的神速,十分钟不到,我的双脚便踩在了学校的土地上。没有特别的想法,给钱,走人。那时候“野”和“合法”在我心里的概念还并不是那么清晰,更多时候我会更加在意结果而非过程。现在想来也就是因为我将这样的处事方式运用的太过于娴熟,所以才会生出那许多的遗憾,在今天也才有了要“皈依”的想法。

到学校的时候,晚自习的钟声刚好敲响,我忙不迭的往教室里赶去。

路上我遇到了班主任杨老师,心里顿时一沉,不会责骂于我吧?当时心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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