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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时候的记忆真的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完全记不起自己的外公外婆是住在这个风景如画的山水小镇。为照顾林一瑾,一路都是开车过来的,晚上在中途还休息了一晚,终于在早上九点多赶到了这个本该是熟悉的陌生地。按照对方给的地址,林飞鸿缓缓的开着车找寻那个门牌号,在看到一家门前一个白发老人在左右张望时她就确定那就是目的地。老人期盼的神情她懂,那是一种盼儿女回归的神情。
把车在一旁停下,林飞鸿先下了车走到老人面前:“外公。飞鸿回来看你了。”
就这一声外公,把老人叫得热泪盈眶的上前握住她的手:“好,好,回来了就好。”
林一瑾被苏景岚引到老人跟前,脆生生的叫了声太爷爷,乐得老人当即就把他抱怀里了。舅舅舅妈也赶了回来,林飞鸿见生人都腼腆,特别是这些陌生人都和她有血缘关系,从小亲情疏远,她此时表现得十足的小孩样,时时不知所措的对苏景岚看去。
大家都约好的一样不提前事,只谈现在。所有人的态度都带着欲弥补过去的亲近,林飞鸿和他们半天相处下来,总算自然了些。舅舅的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在中午的时候也都赶了过来,儿子有一对龙凤胎,女儿有一个儿子,小孩都和林一瑾差不多大,四个孩子简直能翻天了。鲜少有这么多亲戚玩伴,林一瑾撒野的跟着他们一起疯前疯后,开始苏景岚还担心磕了碰了,后来发现就算是摔了绊了也跟没事人一样爬起来就接着疯,她也就不管了。
中午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顿团圆饭,老人家拉着飞鸿坐桂花树下聊天,初冬的寒意被热茶驱走,林飞鸿说到妈妈下葬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落了眼泪。本以为亲情就在那时候能断得干净,现在知道原来人类最需要的就是情感交流,除了爱情,还有亲情友情都不可缺,缺少的时候,就会本能的去寻找。就如她现在和外公聊着妈妈,那种血浓于水的感觉如此清晰。
老人家从始至终不问林一瑾是谁的孩子,只是乖孙乖孙的叫得极亲热。四天的时间,老人家带着孙儿重孙逛遍了这青山绿水间的古意,给林一瑾买的那拨浪鼓小朋友晚上睡觉也不肯放下,他似乎特别喜欢这里。在LA在斯得哥尔摩甚至在林飞鸿现在住的地方,都没见他生出这种欢喜来。或许这就是叶与根的归属感,与生俱来。
冬雨朦胧,林飞鸿撑一把伞和苏景岚漫步细雨中。小孩和那三个孩子在家里玩,她们俩难得单独出来走走。苏景岚缓缓的挽住林飞鸿的手臂:“下雨天路滑,你稳我一路可好?”
几乎一路沉默,只是慢慢的把步子印上石板路的落叶上,苏景岚像个小女孩一样的高兴,一直在抿嘴笑着,良久,林飞鸿也被这笑容醉倒:“你一直偷偷的笑什么呢。”苏景岚头又略低了些:“没有啊,我哪有笑。”林飞鸿顺着她也低头,就是要看清楚:“还说没有,小虎牙快露出来了苏老师。”
苏景岚气恼的捶了她一下:“我只是,很开心。能和你这样静静的走走,我很开心。或许,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但这刻我拥有着,我就要开心。以前,我在你身边,但你太忙,忙得我们没有闲暇去谈别的事情。现在,你不忙了,我也不能再在你身边了。飞鸿,以后不论如何,你都要过得开心,因为这是这一生最大的愿望之一。”
站在细雨里,苏景岚的笑有阳光的和煦感,林飞鸿被这温暖笼罩,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在胡乱冲顶,一种莫名的慌乱找不到出口。几乎是舌头打卷的我了两声,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苏景岚给林飞鸿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围巾,千言万语都在这舍不得的目光中:“其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都懂飞鸿。陪我去那边逛逛吧,有卖玉石的店子。”
一玫青玉石上刻着:三生三世里,恍恍与君错,来生情诺重,望君切莫负。
“送我好吗。”苏景岚挑握着青玉石的模样让林飞鸿情绪几近崩溃。她真的不想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些字,眼睛就不自觉的红了。
☆、第 27 章
晚来冬雷阵阵,惊吓梦中人。
林飞鸿哄着小家伙睡后起身,缓缓走到窗边抱住那个有些瑟瑟发抖的女人:“有时候我很迷茫,究竟是我对周牧的执着是幻觉还是我对你依赖是错觉。有时候我想,我们俩的羁绊缘起于上一辈,或许是她们的意念在希望我们延续她们的情感。我很乱景岚,我以为我可以清楚的做出选择,但是我现在发现我不能。我知道我这样说很无耻,你可以骂我,但是让我抱你一会好吗,让我多抱你一会。”
苏景岚没说话,只是轻轻的摩挲着扣在自己腹间的手指,像在安抚一个受惊无措的小孩。她知道她的徘徊就只在这一刻,所以不责怪,也不引诱这个无措的小孩。这一晚,她们都陪着林一瑾睡在一张床上,任外面风雨雷电,他们三个的体温温暖了彼此,都睡得安稳踏实。小家伙在一大早醒来时见着左边是妈咪,右边是妈妈,惊喜的拱到这边亲亲又拱到那边亲亲,亲得两个大家伙哈哈大笑。
林飞鸿和老人家约好每年假期都会带林一瑾回来看他,车子一路往前开,老人家一路追着送了很远很远,看着那个苍老的背影渐渐在后视镜里看不清楚。林飞鸿再次感概的对苏景岚说了声谢谢。
初冬的天气见着阳光时心情会随之变得好起来,小家伙特别喜欢听林飞鸿给她讲中国古代的故事,这会赖林飞鸿怀里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不动,周牧的那只大狗趴林飞鸿脚边似乎也被她讲的故事吸引了。苏景岚见小家伙似乎是要睡着了,于是要伸手去接:“我抱他回房睡吧。”“没事我抱他睡。”林飞鸿笑得一脸温暖。苏景岚最终还是把话题引向了周牧:“飞鸿,明天我就带一瑾回去。你,跟我们一起走吗?”
这是苏景岚这么多年向林飞鸿提的唯一一个期许。林飞鸿觉得自己真的说不出话来,反反复复好几次,终于哽咽着回道:“不能。景岚对不起。”预料之中,略偏开眼神不让自己的酸涩被瞧见:“我逗你呢。知道你在这边要工作,有空就回去看我和一瑾。到时候搬去LA你要送他开学呀。”林飞鸿也低头遮掩着自己红红的眼圈,声音有些哽咽“一瑾永远是我儿子。”
在机场的送别总是伤感的,特别是在这样的雨天,最近的雨似乎特别多,落也落不完。林一瑾和林飞鸿分别时很少哭,但这回他却闹得厉害,抱着林飞鸿就是不撒手,一直喊着妈咪一起回去。苏景岚哄了好半天才把他哄睡着,要进登机口时隔着他抱住了林飞鸿:“无论天涯海角,世事沧桑,记得你永远有我们。保重,飞鸿。”最后一句我爱你是无声的口型,林飞鸿看不到。
在车上林飞鸿才发现了苏景岚刚才塞进她外套口袋的信纸。
'飞鸿。你永远不用对我说对不起,因为我会原谅你的所有,包括你不爱我这件事情。你爱周牧,我第一次过来就从你的眼中确定了这件事。她让我想起我们初遇的那个夏天,你在街上失魂落魄的差点被车撞到,原来那时你眼中的人就是她。我比她于你,始终是迟到了。我来,是因为我要对我的爱负责,我来做最后一次努力,努力试图把你带回我们身边。我确实很羡慕周牧,八年,很多事情都已经沧海桑田。你们重逢,相爱,这也许就是命中注定。其实我早已认命,在你八年都没有爱上我的时候,在你八年间都想着要离开的时候。所以我自私的生下了一瑾,也许冥冥之中我早已经知道有这一天,我对你的喜欢让我自私的只想守着你过下去,即使你不在,是你的延续也好,那样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才能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其实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薄情的人,飞鸿。在你之前,我并不懂什么叫爱情。而在你之后,我于他人也再无可能有爱情这回事情。此生若真有缘无分,只愿能求得来世。来世,我早一步,请你也多等我一会。'
从机场大厅一路走出,雨水把泪水带走,回到车上时林飞鸿趴在方身盘上嚎啕大哭,一犹当年送陈述入土的那个下午,同样的泪雨滂沱。知道那些把自己生命慢慢完善成型的人,从此不会再陪伴在自己身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