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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隐藏多年的三段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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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晓婕低着脑袋,一直坐在我对面的办公桌边,一声不吭。慢慢地,发出类似于吹奏树叶或者喇叭花时的柔弱、绵长的呜咽声。 
  我觉得歉疚,于是,柔声地安慰道:“晓婕,我的话太重了,你别往心里去,其实我只是想让你们的争吵停下来。” 
  于晓婕抬起头,眼泪汪汪又无辜地望着我。“麦淇姐,我知道,我没生你的气,我是……”她说着顿住了,激烈地抽泣了几声,夹着颤音断断续续地说,“我是,觉得阿俊他,好像真的生我气了,他以前从来没对我发那么大脾气。麦淇姐,你说,他会不会不理我了?” 
  “不会。他呀,是无理取闹来着,过几天就没事了。”我肯定地说。 
  “可是,我刚才说我爱上闻屿了。”她一脸焦急和懊恼。 
  “那是气话嘛,小两口吵架的时候,什么话不会说?而且,还会怎么伤害对方就怎么说,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嘛,过后,一两句甜言蜜语就统统融化了,抱在一起亲热还来不及呢,是不是?”我说。 
  于晓婕终于收住了哭泣,虽然眼角还挂着亮闪闪的泪光,嘴角却已经露出掩掩藏藏的笑容。 
  “我想也是,我和阿俊都恋爱四年了,大一刚进校门,他就开始追我了,有一回,他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面的空地上,用红色油漆写了很大的‘I Love You’几个字,还在楼下一个劲儿叫我看,全宿舍的女生都看见了。”于晓婕越说越沉浸其中,脸上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然后“扑哧”一声笑起来。“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她问我。 
  大学生活对我来说仿佛隔世一般陌生又毫无意义了,我勉强笑着问:“怎么啦?” 
  于晓婕吃吃地笑得不可自抑:“阿俊被学校里警告破坏公物,还罚他打扫食堂一个月。” 
  “那他可是为你受罚哦,你不感动?”我说。 
  “当然感动,我就立即答应做他女朋友了。” 
  “很经典的大学求爱苦肉计,值得一试。”我边开玩笑,边去饮水机处接水,而我大脑的一部分开始分配给我正在准备的采访了。 
  “麦淇姐,你在大学里谈过恋爱吗?”于晓婕继续围绕着大学恋爱的话题。 
  “嗯,算有过吧。”我几乎不愿提那些叫人难受的过去。 
  “后来呢?” 
  “分手了。” 
  “为什么?” 
  “他,毕业了,要出国念书,而我在学校获得免试读研的机会,所以我们就分开了。”那段感情在我心里遗存的碎片有时还是能划伤我,虽然伤口不深,但也许是经历时间沉淀的缘故,很难愈合。 
  “你还爱他吗?”于晓婕依然天真地追问。 
  我无心作答,便借口要外出采访,离开充满大学时代回忆的办公室,事实上,离我和采访对象预约的时间还有些时候。 
  我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本想找个清静的茶室或者咖啡馆挨过那些时候,但身体里却有种挤满肥皂泡似的脆弱、凌乱又胀鼓鼓的感觉,叫人安坐不下来。 
  天色露出严肃而沉闷的灰白,就如行色匆匆的过往路人一般,让人觉得存在,又仿佛不存在。幸好天空里飘了薄薄的一丝小雨,虽然小得连水泥街道也没有能力染湿,每一滴雨珠都被不留痕迹地淹没在路面的尘土里,但那雨丝落在皮肤上湿润而清凉,对我烦乱的情绪来说,却是一种不错的慰藉。 
  我漫无目的地散步,不知怎么,眼前竟出现了通往闻屿家的那条小弄堂,也许我是了解其中缘故的,只是不敢正视自己而已,将一切怪罪于那束迷惑的红玫瑰。 
  第一次来这儿是为了采访,我急于找到闻屿的住所,顾不得欣赏;第二次来这儿是在闻屿的车子里,疾驶而过,来不及欣赏;第三次来这儿,我才有机会和兴致细细地驻足观望。 
  弄堂是长方形的青石板铺就,至多一米多宽,路面光滑洁净,在水泥地上无能为力的小雨点已经悄悄在石板路上湿了一片。夹起弄堂两面的是各家各户露在最外面的白墙黑瓦,里面的建筑大多会是精美的木质结构。随眼望去,细密的青苔爬满路边墙角,有几分生动的沧桑,更有几分清爽的古朴。除了河道里偶尔传来的汽笛声和不知何处发出的几声蟋蟀叫,四周静得像一幅油画。我突然觉得,多少有点明白闻屿对这里的恋恋不舍了。   
  《红衣》第一章(14)   
  我在那条弄堂口犹豫了一会儿,向旁边一段岔路走去。那是一条比弄堂稍微大些的陈旧水泥小路,和闻屿住的那片老式小楼相比,这儿几乎都是些有年头的低矮平房,如今住着的也大都是些外地来的打工者。我随意地从一两家敞着的门里望进去,光线昏暗而浑浊,连客厅墙上的挂历图案也瞧不太清,这大概就是过去富人区与穷人区的明显划分吧? 
  预约采访的时间差不多了,我加快了脚步,也无暇走马观花了。在我即将走出那段岔路的时候,我似乎感觉到迎面有个清洁女工的视线始终追随着我。她的左脚有些跛,每跨出一步,身子便微微向左边倾斜一下,她也利用这个机会瞧我一眼,那眼神专注而用力,仿佛能刺入我的身体,又仿佛透出友好和暖意。 
  女人戴着一副大口罩,将整个脸严严实实地遮起来,仅仅留出一双眼睛,但我还是清晰地感觉到她身上有什么东西是我所熟悉的,它们就在我的眼前晃动,可我分辨不出来。 
  我和她匆忙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回避地低下头去,我显得若无其事,刚走过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恰巧和她回身的目光相遇。女人立即转回去,继续不紧不慢地划动手里的扫把,我也没头没脑地僵持了一两秒钟,仍旧奔赴我的采访。可是,和那个陌生女工似曾相识又没有头绪的感受一直折磨着我,像是用羽毛挠着我的痒痒,挑逗而难受。 
  采访并不是太顺利,我所约的那个房地产商,也是我们报纸“人物专访”版面的下一位主角,因为有笔重要生意临时推迟了采访时间。但是他公司漂亮的接待小姐大约受了老总的指示,生怕冷落我们这类有“无冕之王”头衔的家伙,因而,不停地与我谈论化妆、美容、服装和包饰之类令我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几乎挤不出一点空隙缓解我心里的“痒痒”。 
  在那公司接待室里,我几乎被接待小姐过度的热情烘烤了整个下午,才潦草地采访了老总。终于疲惫干瘪地回到家,以为可以清净些了,也可以舒坦地琢磨一下那个女人了,贝明俊却行色匆匆地赶来了。 
  “麦淇,我今天去孤儿院采访,得了一个好创意,你听听怎么样?”贝明俊略有些激动,喜形于色。 
  “怎么?不生我的气了?”我无精打采地取笑道。 
  “谁生你的气了?我是有正事才走的!”贝明俊义正严词地说着,在吧台上取了一罐可乐,打开时发出炸裂般的声音,“真够响的,这里面装了什么,炸药吗?”他胡言乱语地摇晃身子,坐到我身侧的沙发上。 
  “跟你差不多,一肚子坏水!”我抿着笑,瞥了他一眼说,“小贝,你也就快是大人了,该学会对感情负责,晓婕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你说呢?”我俨然一位语重心长的导师。 
  “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一脸玩世不恭的笑容,然后咕咚咕咚地喝完了半罐可乐。 
  “好,你这样说最好!你和晓婕是天生一对,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立即强调道。 
  贝明俊扑哧一声狂笑出来:“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样话,有什么能成‘千古恨’的?爱情?事业?狗屁吧!” 
  我倒被他说得几分无聊和虚弱了,于是,将话题拉了回去,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今天采访得了什么好创意?” 
  贝明俊猛地像只快乐的野兽一样跳了起来:“对了对了,我的创意,麦淇,你得听听,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天才!”他的激情从他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里溢出来。 
  “好的,我在听。”我坐挺了,用手梳了梳凌乱的头发,故作精神状。 
  “我刚才在孤儿院门口遇见几个小鬼,五六岁的模样,才这么高,就会抽烟了。”贝明俊用手在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兴奋地说。 
  “哦?有这样的事?”我情不自禁笑了笑,“现在的孩子呀,什么都敢试试,无法无天了。” 
  “当然是真的,其中一个小鬼不知从哪儿弄来支烟,洋洋得意地在其他两个小鬼面前炫耀,还只许他们尝一口,特别逗!”贝明俊说着,意犹未尽地大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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