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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案一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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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沈仲沅居然笑着说:“你的确了解老七。“
    洛毅森一副特别淳朴的模样,说:“所以,老爷子,您别兜着了。有什么就说什么吧。”
    沈仲沅貌似有点开心,貌似对沈兼还活着的事实已经完全接受,且并不在意了。他带着一点笑意,对洛毅森说:“本来,想要你选择。要真相,还是要老七。”
    艾玛,真狗血。洛毅森暗想。
    “你很和我心意。”沈仲沅也很坦率,“以前,能管得住老七的,只有我。”
    这话的意思是:现在多了一个?洛毅森别扭地挠挠额头,不想回应这个话题。
    关于要老七的话题说完,好像冷了场。
    沈仲沅晃了晃头,看似在活动颈椎。洛毅森等着他晃完,等着他开口。对沈仲沅,洛毅森知道,必须有足够的耐心,一句话说错,一步棋走错,都会导致另外一种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洛毅森小心翼翼,沈仲沅却始终没有流露出过于在意这件事的态度。晃动的头缓缓停下来,也不去看洛毅森,垂眼短叹一声,遂道:“老大快四十的人了,我管他什么?做好做坏,自己负责。你说的,我事先不知。和茗楼爆炸,总会有枪口对准老七。轮到别人查吗?几家小媒体,值得我出声?抨击谁,谁去解决。你明白吗?”
    洛毅森点点头,简直再明白不过。他说:“其实,您是很在乎沈紹的。”
    沈仲沅微微蹙眉,没吭声。
    洛毅森又说:“也就是说:您对沈兼以及其他子女采取了放羊吃草的方式,事先并不知道沈兼做的那些事。那后来呢?您雇佣了私家侦探,那位私家侦探也告诉您了,爆炸案跟沈紹无关。现在,您也知道沈兼还活着。您就没什么想说的?”
    沈仲沅的心理素质显然要比沈紹强,洛毅森一番明里暗里的质问,愣是没让他有半分动摇。洛毅森倒也不急,安安静静地等着。
    大约过了三五分钟,沈仲沅从怀里取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洛毅森拿起来一看,当即有点发懵。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上面是四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看年纪都不大,也就是二十刚出头的样子。这时候,沈仲沅伸手过来,指着第一个左边第一个男人,说:“我。大二。”
    “您大学时期的照片?”洛毅森问道。
    沈仲沅点点头,又指着第二个人,“王希云、路谭峰、周美欣、杜凡……”最后,他的手指落在右边第一个男人上,“老师,时方。”
    洛毅森下意识抬起头,盯着沈仲沅。
    沈仲沅的眼神柔和了几分,好像想起了久远的往事,他沉声道:“毕业,各奔东西。老师改了名字,‘洛时’。”
    最后半句话好像一把大锤砸在洛毅森的心上!他下意思拿起照片,仔细看。沈仲沅口中的“时方”老师,的确有几分爷爷的模样。但是,这样太年轻了!
    不等洛毅森提出疑问,沈仲沅自顾自地说:“就是他去世前,也不像快八十的人。”
    “我不明白。”洛毅森糊涂了,“您和我爷爷早就认识……不是,我想说得不是这个。您毕业之后,我爷爷才改的名字,是吧?您是怎么知道的?”说完,又觉得不对,“乱了。那个,我爷爷为什么要用假名字去学校当老师?”
    沈仲沅看得出,洛毅森被这件事搞的失去了冷静。
    “你爷爷,影响我很多。”沈仲沅如此说着的时候,眼神渐渐飘远。
    当年的洛时顶着“时方”这个名字,在大学校园里是个很不起眼的老师。每每有人提起他,旁人都要先想想,才能知道说得是哪一个。对沈仲沅来说,上了时方老师一年的课,还不记得他的全名。
    那时候的沈仲沅已经在做生意了。那个年代,就是撑死大胆的,谁做生意谁能捞到第一桶金。沈仲沅一边上课,一边赚钱,日子过得倒也舒心。但他利用课余时间做生意的事,还是被学校知道了。四十几年前,一个大学生做生意是怎样一个概念?反正校方觉得这是必须严肃处理的事。沈仲沅被勒令休学,等待处理。
    沈仲沅打小脾气就倔,主意就正。他在家都想好了打算,大不了不上大学了,但是生意必须做下去。下定了决心,沈仲沅不等校方给出处理意见,自己先写了退学申请。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子不跟你们玩了。
    就是在他准备递交退学申请的时候,时方忽然到他家做家访。沈仲沅连人家名字都叫不全,更不知道这位平日里跟隐形人差不多的老师为什么而来。
    记忆追溯到那一年的夏季三伏。屋子里闷热,电风扇呼呼地吹着,吹不散闷热的温度。敲门声响起,沈仲沅冷冷地瞥了眼房门,没打算理会。忽听外面有个男人含笑的声音,在说:“沈仲沅同学,我知道你在家。开门吧,我给你带了冰棍。奶油的。”
    沈仲沅想:正好学校来人了,可以帮忙把退学申请带回去。于是,他从屋子里走出来,打开家门。
    看到是自己的老师,沈仲沅也没什么好态度,仍旧是冷冰冰的。时方提起手里的塑料袋,说:“我在学校门口小卖店买的,可好吃了。”
    沈仲沅瞥了眼袋子,冷声道:“都化了。”
    时方笑了笑,说:“味道不会变。”
    这一眼,在记忆中总是鲜明。
    消瘦的男子背光而站。乌黑的头发有几缕被汗水打湿,黏在额头上。可能是因为天热的缘故,白皙的脸通红通红的,眉眼笑得弯弯,好看的嘴翘起,露出一点牙齿的洁白。黑白分明的眼睛满满的都是笑意,仿佛笑道到了心里似的。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举着化成水的一袋子奶油冰棍,笑着告诉他:味道不会变。
    那一刻的那个笑容,在沈仲沅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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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方进了沈仲沅的家,并没有因为杂乱和明显的独居生活环境感到质疑。从容自在的就像常来的老朋友,把主人不满的态度摆在一旁,视而不见。
    沈仲沅接触过很多不同类型的人。自来熟的不是没见过,可自来熟到时方这个程度的,真是第一次遇到。某种程度上来说,沈仲沅觉得时方也算个奇葩。
    时方还拎着一袋子奶油冰棍,四下寻摸了一会儿,问沈仲沅:“有盘子吗?”
    沈仲沅不耐地指了指厨房,时方也没客气,自己去找了两个盘子回来。把化成水的冰棍倒在两个盘子里。手指上沾了不少。沈仲沅皱着眉头看他,略嫌弃。
    时方很自然地舔掉了手指上的奶油,还嗍了两下,顺便在衣服上蹭了蹭。沈仲沅看得直皱眉。
    盛满液体冰棍的盘子推到沈仲沅面前,时方不客气地说:“喝吧。”
    一般情况下,应该说:“吃吧。”才对。沈仲沅立刻对盘子里的东西没了一点胃口。时方端起盘子,送到嘴边真的喝了起来。
    头一回,见着喝冰棍的。
    一盘子冰棍下肚,时方瞧见了桌子上的信纸。抹了把嘴,乐了:“哎呦,你的字不错嘛。”说着,咂舌,“这个退学的‘退’字,写得不够好。笔锋没出来。‘请’字的言字旁斜了些。”
    说完,摸着下巴去看沈仲沅的手,琢磨着说:“你写字的时候,是不是习惯弯着手腕?”
    沈仲沅直言:“你来干嘛?”
    “找你啊。”时方还盯着沈仲沅的手腕,看似只是随口应付一句。在沈仲沅直甩白眼的时候,他已经抓住了他的手腕,扯到眼前,“哦,这是小时候学字太用力了,指骨微微变形。你这腕子看着还可以啊,怎么老是弯的?受过伤吗?”
    沈仲沅彻底厌烦了他的唠唠叨叨,猛地把手抽了回来,面露不悦,“你找我有事?”
    时方望望天,吧唧吧唧嘴,忽问道:“你今年二十一吧?档案上写得是四月初生人。”言罢,方才还笑眯眯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仲沅的脸。
    沈仲沅完全搞不懂时方要做什么,只是被他那双澄净的眼睛吸引了过去。待回过神来的时候,时方还在望天,嘴里嘀嘀咕咕。
    “看你这面相应该是午时出生。沙中土命,命里三火三金一水一木。重五两八钱。啧啧,你这命够可以的啊。一身骨肉最清高,早入商门姓氏标,脱得蓝衫换锦袍。品性刚直,认死理儿。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善搏,不善休,六亲兄弟不靠,白手起家。只可惜,朝圆月不圆,婚姻多坎坷波折。虽子孙满堂,得心者却少。”
    最后,时方使劲拍拍沈仲沅的大腿,“你呀,一辈子都没省心的时候。”
    沈仲沅已经石化了。
    半分钟后,沈仲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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